吉林市教育学院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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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市教育学院章程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吉林市教育学院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吉林市教育学院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育才胡同28号。学院全部资产属国家所有。 第三条 吉林市教育学院是吉林市教育局对全市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实施业务领导的咨询部、参谋部;是全市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的指挥中枢;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任务的研究机构;是全市在职教师和校级干部接受继续教育的培训基地;是全市教育教学检测中心;是全市教育教学网络资源
2、开发与应用中心。第四条 学院核心文化办院宗旨:为教师的专业发展而服务 为教育的和谐发展而探究 院 训:厚德以载物 博学而笃行院 风:探究进取 和谐友爱办院目标:至高 至强 至善 至美办院理念:开拓创新 激发新活力 克难求进 增强生命力 铸就品牌 扩大影响力 以人为本 提高凝聚力五种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 立足岗位,勤于钻研的精神; 坚持不懈,踏实肯干的精神; 甘于奉献,勇挑重担的精神; 乐于服务,与人为善的精神。五个意识:全局协作意识 创新发展意识 质量品牌意识 权威专家意识 宣传形象意识教师形象:为人师表的高尚者;团结协作的进取者; 开拓创新的探索者;教育品牌的创造者; 教学研究的
3、引领者;教学质量的促进者; 立足岗位的实践者;爱院如家的建设者。 第五条 学院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院自主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本章程对学院的管理者、教师具有普遍约束力。二、党政管理第八条 吉林市教育学院隶属于吉林市教育局。院长由市委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院长是学院最高行政负责人,具有行政决策权、行政指挥权、人事调配权、财务管理权和奖励惩处权。学院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教务处(课程改革办公室)、继续教育部、干部培训部、高中部、初中部、小学(幼儿
4、)教研部、职业与成人教育教研部、综合教研部、民族教育部、网络资源开发应用部、电化教育馆、教材办(图书资料中心)、总务处(工会),共计十四个部门。 第九条 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学院实行办公会议制度、例会制度、班子议事制度、院务公开制度。第十条 院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及部门职责院长职责:院长是教育学院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院,对内负责学院的全面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行使决策权、指挥权和管理权。(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全面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决定。(二)大力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新,大胆开
5、拓,打造教育品牌 。(三)制定和完善学院章程及其各项配套制度。研究探索学院发展的新思路,形成办院特色。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并抓好实施和落实。(四)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和处理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五)按有关规定,科学设置院内管理机构,优化配备学院内部人员。依照学院工作需要,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入和调出。(六)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保证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七)制定学院各层次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时检查、监督岗位职责实施情况,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中层干部和教职工进行聘任
6、、奖惩及解聘。(八)抓好学院的建设工作,积极改善办院条件。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审批学院的财务开支。对财务开支、资产使用行使决策和指挥权。(九)改善教职工物质文化生活,创建良好的人文环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做好上级部门部署的其它工作。党委书记职责:主持并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工作。(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教育方向、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确保学院行政业务中心工作得到贯彻执行。积极参与学院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学院发展规划的制定,充分发挥保障监督作用。(二)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挥党委一班人的作用,支持
7、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三)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政策改革和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四)经常深入培训、教研、科研第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关心群众生活,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基层学校服务。(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党支部建立工作制度,帮助党支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六)做好干部的培养、任命、使用工作。教育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严肃党的纪律,及时查处违纪党员。(七)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工
8、作和离休老干部工作。(八)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副书记职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学院党务工作和群团组织、老干部工作。(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决议。发挥党组织在学院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党务工作职责。(二)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能力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三)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层干部考核、测评和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工作。(四)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党员发
9、展工作,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抓好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五)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六)负责学院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工会、学会、协会、群团组织工作和联系民主党派工作。(七)参与学院的改革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党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八)做好党委书记交办的和上级主管领导、部门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副院长职责:协助院长分管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教研、科研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行政、业务、后勤的管理工作。(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
10、划纲要和省、市教育发展规划,实施教育改革各项任务,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二)编制好学院的发展规划,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并根据学院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抓好各分管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及评价,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扎实有序,渠道畅通,信息反馈及时,确保学院各项工作和谐健康发展。(四)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提高教研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提高全院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抓好全院教、科研业务管理工作。(五)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校级干部和教师培训、信息交流
11、、网络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六)深入基层学校,了解、掌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出科学的决策,指导、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落实。(七)抓好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学院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制定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保证政令畅通。搞好全院人员的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表彰奖励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八)抓好学院后勤、财务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上级行政部门有关后勤、财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强化安保意识,逐渐实现学院后勤、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九)自觉接受领导与监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院长汇报分管工作中
12、的重大事项。(十)做好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其它工作,同时,积极主动搞好相互间的配合。部门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统战、宣传等党务工作;负责文秘、人事劳资、印鉴证书管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老干部、信访、接待等政务工作。教务处(课程改革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承担学院教师业务考核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规划、组织、管理全院的教育科研工作;负责规划、协调、组织、管理吉林地区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继续教育部:负责全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实施、研究和评估工作,是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研究、培训中心
13、。干部培训部:负责全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领导干部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研究、培训教学工作,是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研究、培训中心。高中部:负责全地区高中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工作;并承担相应教师的培训任务。初中部:负责全地区初中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工作;并承担相应教师的培训任务。小学(幼儿)教研部:负责全地区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工作;并承担相应教师的培训任务。综合部:负责全地区综合学科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工作;并承担相应教师的培训任务。民族教育教研部:负责全地区朝鲜族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工作;并承担相应教
14、师的培训任务。职业与成人教育教研部:负责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工作;负责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网络开发应用部:负责全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应用、管理工作。电化教育馆:负责全地区电化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工作。教材办(图书资料中心):负责全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使用和规范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一)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
15、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对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举措等,参与讨论和决策。 (四)支持和保证院长负责制的有效落实,加强对学院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五)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支持和指导教代会工作,领导好工会、妇委会、青年教师发展促进协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好共建活动。 (六)加强对民主党派的领导,贯彻党的统战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日常工作机构为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
16、决算等重大问题,可以运用提案等形式对学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评议和监督学院领导干部,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参与干部的测评和推荐工作。 (三)审议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积极参政议政,支持院长为学院的发展所做出的各种努力。 (五)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要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生活,调解教职工的各种矛盾,开展好各种文体活动,维护好学院安定团结的局面。第十三条 学院要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院内申诉制度,建立群众性的民调组织,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三、教师管理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
17、,实行院内聘任制,以岗定人,职责分明,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对于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调整或解聘。 第十五条 学院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必须依法维护、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应享有的待遇,并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十六条 学院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学院教师要认真执行学院的教研、培训、科研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学院教职工要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严守师德,堪为表率。教师要语言规范简练,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 第十九条 学院实行国家教师
18、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二十条 学院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积极为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学院鼓励教师通过各种形式提高自身素质,满足工作需要。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在教研、培训、科研及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根据教师法和学院的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对违反教师法有关规定,在院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结合学院的奖惩办法进行处分,如有异议,可以按程序提出申诉。四、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工作的总体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研、培训和教育科研,保障教育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三条 教研、培训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其他一切工作必须服务和服从于这个中心,以保证教研、培
19、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 学院教研、培训的总体思路:在提高中出亮点,在亮点中树品牌,在品牌中求创新,在创新中谋发展。 第二十五条 学院的教研、培训、科研工作由主管副院长负责,教务处统一调度、检查和考核。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健全教研员管理制度,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定期检查教研员、兼职教研员(教学监理)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七条 教务处要建立健全业务部门教师业务档案,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定期向学院档案室移交。 第二十八条 各业务部门要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移交。五、后勤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院坚持后勤工作为教研、培训、科研服务的原则,根据学院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各项规
20、章制度,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十条 学院经费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自筹为辅。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学院财务管理,建立各种制度,规范工作要求。坚持贯彻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学院经费。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第三十一条 学院财会室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健全领导审批签字程序,实行大项财务支出由院长办公会集体决定制度。 第三十二条 学院指定专人管理资产,做到帐目齐全,帐物相符,严防流失、破坏和浪费。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向学院有关领导报告。 第三十三条 学院制定整体发展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强学院绿化、美化、净
21、化工作,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不断提升学院的文化品位。 第三十四条 加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要求。定期开展“四防”安全大检查,为学院不断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第三十五条 学院的供水、供电、供热等各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保证运行良好。六、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院长办公会提交教代会通过,院党委审批后予以公布实施。本章程由院长办公会负责修改,提交教代会审议,报院党委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0年6月1日开始施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
22、等重要思想。 2、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关内容。 3、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 4、领导与管理科学知识。5、教育科学知识。 6、现代科技知识。(二)要求1、学习要有计划。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落实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规定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具体内容。2、保证学习时间。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平时要坚持参加学院和所在组织的集体学习,还要利用业余时间搞好自学。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基本理论指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4、坚持做学习笔记。二、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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