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调解案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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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0曰清单项 目特征1 工程量清单项目 特征描述不完整如何处理 政策性文件调整量 2 施工期间遇政府出台调价文件如何调整材料调整3 二次竞争性谈判价格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 工期延长或延误4 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如何调价差5 因修理或返工引起的逾期交付如何确定逾期责任 6 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闲置及超期使用如何计取费用 措施费项 目7 临时交通道路修复费用由谁承担8 围堰技术措施费以“项”包干能否调整 9 技术措施费特殊说明与一般说明不一致如何调整 合同类型10 合同类型存在矛盾如何处理369121518212528313611 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能否调整1熠 嘟:啻甄嗯 蓬 拶费
2、率下浮和总价限额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调整限价 工程变更w蛾”%砷二一r嬲工程量减少超过15%后综合单价如何确定 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严重不符时如何调整价格设各品牌变更时如何调整价差设各参数变更后如何调整设备单价1213141516404448515457 工程索赔量 17 分包单位引起质量问题如何索赔冫 总承包服务费量 18 发包方指定分包工程能否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合同类型6267727885 9196192021固定价格合同单方违约如何确定造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成被告后的维权桩基工程重大变更引起合同价索赔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2浙江省
3、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 105溆髁瞧瞧禹 翎鳜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调解案例浙江篇在 当相田调 解 案 例请甲顶国摇搬1 工程量清单项 国特征螨述不完整数 弼 儡缟邋龚、双方争议点:土钉锚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结算如何处理。瘤|基本情况:15年,某市安置房项 目采用 建设工程I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850卿卜一2013中工程量清单招标,合同约定为固定单价模式。本项 目基坑围护施工图中支护锚杆设计有“浆囊袋注浆锚杆”和“普通土钉锚杆”,而工程量清单只列了一个清单项 目“010202008001土钉”,项目特征描述为“锚杆设置D25级钢9详纂坑剖面图”。窬【评注】浆囊袋注浆
4、锚杆是近年来刚推出的新支护工艺,浆囊袋是本锚杆技术的核心,是有别于其他类型锚杆的特征。由于通常的锚杆注浆工艺对浆液扩散无法进行控制,采用浆囊袋后,水泥浆注人浆囊袋内,浆液的扩散受浆囊袋引导制约,从而保证浆液在可控范围内扩散,施工质量比较容易控制,还提高了锚杆的抗拔力9锚杆的密度可以大幅度降低,从而节约造价。3l|I|妇|严第一篇 调解案例承 包方意见:由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未提及“浆囊袋注浆”字样,且引用清单条目叉为土钉清单,故承包方投标报价时按普通土钉锚杆报价,实际施工中两者价格相差较大:而且t工图剖面较多,其中也有普通土钉锚杆剖面图。因此,承包方要求“浆囊袋注浆亭 茁 杆按其施T工艺要求,
5、参照原投标报价口径重新组价。发 包方意见:由于浆囊袋注浆说明篇幅较多,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可能长篇赘述把所有内容都描述一遍,且部分内容也不一定能用文字表达清楚,因此,清单特征描述“锚杆设置D25三级钢,详基坑剖面图”是可行的。另外,承包方在招标答疑时也未对该条特征描述提出不同意见,因此,发包方认为结算时应按原报价计取。【评注】根据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中项 目绾码“010202008土钉”项目特征要求描述:“1.地层情况;2.钻孔深度;3.钻孔直径;4.置入方法;5.杆体材料品种、规格、数量;6.浆液种类、强度等级r 本清单未按清单指引中的特征要素完全描述
6、到位。【评注】根据 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杭建市发2018578号)(以 下简称 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和描述项目 特征时应符合 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要求,具体、准确、完整,把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描述清楚。清单特征描述的完整性不体现在文字内容的多少,而是应将影响造价的因素描述清楚,详见图纸或图集仅作为辅助参考。根据 实施细则第七条:“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布供投标4走清单项目特征|I调解意见:本工程图纸设计两种工艺做法造价有差异,而清单描述未把
7、影响工程造价的囚素描述清楚,造成的争议应由发包方负责,因此,浆囊袋注浆锚杆可参照投标口径重新组价。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它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t 投标人不具有修改和调整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权力。”故投标人无权修改清单9如有疑问司以在招标阶段提出,由招标人统一发布补充、答疑文件修正。同时,招标人也不能认为投标人不提出清单疑问而转嫁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风险。【评注】根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4.1.2条:“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眭应曲招标人负责。”清单质量问题责任在招标入。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
8、条款的指导意见(浙建 20162号)中明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招标人应对项日 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不应出现“清单中虽未描述但在设计图纸中已明确的工程内容视作已包含在投标人相应的综合单价内”等类似表述。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模式,合同第12.1条第3款单价调整约定:“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丁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 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故本清单项目应参照合同约定重新调整综合单价。5蹰黠婴鲼鳓颥踺鲮 翎篮鹬鳊邋臌腐豳禽调价文件如何调整窒、双方争议点:政策性文件调价以定额费用为基础”还是按投标费用为基础。基本情况:某安置房新建项目
9、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一致约定:“15 合同各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基准 日(开工之 日)以后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包括其间发布的新版预算定额、新版清单指引、新版费用定额、新版机械台班费用等)发生变化影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该工程于2013年12月受日开工箩20】g 年8月竣T。2013年12月6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发文件 关于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有关费用项 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圭3)64号)。结算过程中,双方就因费率发生变化后计费基
10、数问题结算时发生争议,二者价款差异为 135万元。(评注谡 关于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T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 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4号)中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企业管理费进行了调整,其中,安6全文明施工费增加了施工现场消防要求及扬尘处理等发生的费用,调整后费率按原费率乘以系数 1.7;企业管理费增加了检验试验费、办公软件、现场监控、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所发生的费用和企盥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财务费等,调整后企业管理费按原费率乘以系数1.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中规定:“
11、建设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规费的施工取费基数:1.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以定额的人工费及定额的机械费作为计算费用的基数;2.编制投标报价时,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可根据企业定额确定,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可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以此计算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作为取费基数。”政策性文件调整,i|1|i|谣 骆 置 澍承 包方意见:投标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是作为竞争眭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时自主确定,费率调整的费用应以清单项目中依据已标价的清单综合单价确定的“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分别计算相应的调整费用”且原投标清单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时费率调整的基数应与原
12、投标口径一致。发 包方意见: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政策性文件发生变化影响建筑安装r 程造价的应予调整。取【评注】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各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依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和施工招标文件9措施费均作为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时自主确定。7费基数是对所有投标人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当按编制招标控制价原则,以定额的人丁费及定额的机械费作为计算基数。调解意见:依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结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费率发生变更时应按“定额人工费十 机械费”为基数进行取
13、费补差,另计税金。【评注l 关于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l 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讨 2013)64号),是体现社会平均水平的,属合同约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根据文件规定,应以定额的人工费及定额的机械费作为计算基数。【评注】定额遵循成本、价格、利润等经济学基本理沦和市场经济规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以及“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等改革思路9通过对建设市场的调研以及对施工项目
14、成本的测算、分析,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定额适用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竣丁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索赔、T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定额的费用计算程序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具有系统性,定额费率发生变更时应按“定额人工+机械费用”为基数进行调整。在确定合同性质的基础上9根据合同约定的原则,经过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8.|第篇 调解案例而拙调整3 二次竞争性谈判价格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窒、双方争议点:电梯厅抛光砖二次竞争性谈判价格能否作为结算依据。1|基本情况:因设计技术联系单中修改公共部位装饰的建筑做法,将已有投标报价的增量抛光砖重新进行竞争
15、性谈判竞价。工程电梯厅及架空层原设计为:首层墙面采用抛光砖饰面(型号600m m 300m m,5m m 厚),首层以上电梯厅墙面采用乳胶漆饰面,电梯厅地面为抛光砖饰面(型号:600m m 600m m,10m m 厚)。经设计变更为:首层及以上电梯厅墙面均采用抛光砖饰面(型号:600m m 300m m,10m m 厚),电梯厅地面采用抛光砖饰面(型号:600m m 600m m,10m m 厚)。变更后新增墙面抛光砖材料5754血2,由(型号:600m m 600m m,10m m 厚)切割而成。经查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型号:600m m 600m m,10m m 厚)抛光砖在招标定牌定价
16、材料一览表中已有报价,其中一标段报价为972元/m 2,二标段报价为84.16元/m 2。实际施工中发包方将电梯厅及架空层变更新增的抛光砖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材料采购价格为125元/m 2。鼙【评注】原招标时已有投标报价,后期因设计变更对整个架空层、电梯厅墙面全部改为9|搬i第一篇 调解案例承包方意见:此抛光砖材料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大幅增加,经发包方允许,由我单位对电梯厅、架空层墙面抛光砖的材料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且实际施工时承包方也是按此价格对抛光砖购买与支付的,因此,承包方认为应按此竞争性谈判价格 125元/n 12进行结算。发 包方意见:承包方根据每个合同标段电梯厅、架空层墙面抛光砖(型号
17、:600m m 600m m,10m m 厚)图示尺寸面积,经过量与价的测算,单项采购价均在100万元以下,按照 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 有关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的通知(甬资交管办 2012)3号)第五条规定:“单项采购合同金额未达到100万元,或产品已获得国家专利的,可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非招标的方式来选择供应单位。”抛光砖,工程量大幅增加,后续对此材料重新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竞价,且重新竞价的结果明显高于投标报价,这是造成本项目双方争议根源之一。【评注】本工程架空层及电梯厅抛光砖采购主体为承包方,经发包方允许,由承包方委托具有资质的
18、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招标。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实际支付按此竞争性谈判价格,故应以此作为结算依据。【评注】由于前期电梯厅装修图纸设计及评审原因,施工时间较为紧迫,承包方采用竞争性谈判只需十天左右即可以完成实施,而采用公开招标,从编制清单、审核、公告、招标期、公示期,至少得需要一个半月甚至更多时间,而该电梯厅装修节点处10材料调整调解意见:此抛光砖材料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变更后新增墙面抛光砖约5754m 2,经发包方允许,由承包方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招标,承包方对此引起的价格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此竞争性谈判竞价为有效竞价,应予以认可。于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能
19、否按时顺利交付,而按时交付是维稳工作重点之一,同时,提前一个月安置能节省安置过渡费用近300万元,发包方同意采用此竞争性谈判来定价。【评注】本工程架空层及电梯厅抛光砖采购主体为承包方,且是经过发包方允许,由承包方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招标,此竞争性谈判竞价程序到位,且实际采购过程中,实际支付按此竞争性谈判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应以此作为发承包双方结算依据,对于发包方项目 管理过程中类似问题应从源头加强管理。11|l l 獠,l工期正K延误4 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如何调价差龚、双方争议点:非承包方引起的工期延长,如何进行材料及人工调差。饔鼯 w.蚪一.咖.够 咖:郎 ”。蝉”
20、.”.-擞饔基本情况:某大型综合体公建项 目,地下3层,地上 12层,总建筑面积302360.61m 2c 合同约定,合同期间人工、材料市场价格波动 5%作为承包方风险范围。承包方于2015年12月2日开工,囚设计调整等原因,项目于2017年3月 31日全面停工,直至2017年10月 1日才全面复工。由于停下时间较长,其间人工、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双方就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发生较大的争议。承包方意见:全面停工之前(2017年3月 31日前)已完工程量的人工及材料价差调整,按原合同口径结算。【评注】因设计调整而引起的停工,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在停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的,承包方有权提出价格要
21、素的调整。12工期延长或延误重新开工之后,由于人工和材料价格大幅度的上涨,根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浙建 2012)1号)以及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 2011198号)文件(以下简称杭建市2011)198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即“非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价差计入工程造价”的原则,承包方对 2017年10月 1日重新开工后所完成工程量,由于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所造成的风险幅度不予承担。对2017年10月 1日后完成工程量的人工及材料补差部分价款,应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即工程实行按月计量和计算
22、价差(即发生的价差100%纳入当月进度款支付),合同双方应根据当月已完工程量按造价信息中的所有人工及材料价格与投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中的所有人工及材料价格进行比较,调整相应价差。发 包方意见:材料价格涨跌属不可预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涨跌风险。2017年3月31日停工,工程处于第二层地下室土方开挖阶段,如不停工地下室底板预计在5月才能开始浇筑,投标期2015年9月与2017年5月钢筋价格对比,以圆钢(综合)为例,2015年9月信息价为2432元几,2017年5月信息价为4167元九,钢筋价格在停工之前已经大幅涨价。根据合同第12.4.1条约定,施工过程中增加的任何费用,全部在竣工结
23、算审核完成后支付。材料调差需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评注】承包方所引用的文件条款比较精准,这就为项目 调解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同时,承包方采用了过程解决的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因为合同没有履行完毕,发包方合同利益尚未实现,需要承包方的积极配合,其合理诉求容易为发包方所接受。13调解意见:根据双方的会议纪要,工期延误责任明确。对工期延误导致的价款调整,应按合同约定的文件执行,即杭建市 2011198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第2项的规定,“非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价差计人工程造价;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发包方
24、不得扣回价差”。对于2017年3月 31日 全面停工之前已完工工程量的人工及材料价差调整,按原合同口径进行结算;对于2017年10月1日全面复工以后至原合同工期内完成的工程量,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对合同调差范围内的人工、材料的价格,按杭建市2011198号文件中“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进行调整,不再承担人工、材料调差的风险幅度;对于2018年8月28日 以后超过原合同工期完成的非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累计 日历天数内完成的工程量,对人工、材料、机械(含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价差调整均按杭建市(2011)198号文件规定的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即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价格下降造成的价
25、差费用由承包方受益,价格调整按杭建市 2011198号文件中“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的规定执行,不再承担人工、材料调差的风险幅度;对上述价格调整引起的材料价差纳人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评注】发包方提出的调差结算时间的理由比较合理,但对是否应调差及如何调差理由依据不足。【评注】因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如何进行人工和材料的调差,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经常发生争议。调解过程中首先要分清延误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合同所引用的政策文件或合同条款约定规定,按不同情况提出调解方案,最终为双方所接受并执行。14搿 蠲 嬲 涠黠 婴婴第一篇 调解案例卢|工期延长或延误螭 谶 蟹 撬叁、双方争议点:5 因修理或返工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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