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大棚新建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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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 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大棚新建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B3206210336000423002 标段编号:B3206210336000423002001 招 标 人: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2 月 18 日 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 制 人:陈钧 日 期:2020 年 2 月 18 日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20 年
2、 2 月 18 日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大棚新建工程施工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大棚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招标人为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棚新建工程大棚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
3、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 2.1.2 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2.1.3 合同估算价:95 万元。2.1.4 工期要求:4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 年 3 月 7 日到 2020 年 4 月 15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2.1.6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2.
4、2 招标范围:大棚新建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
5、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2)2018 年 2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
6、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2019 年 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南通市海成建设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4)2019 年 1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苏建函建管【函建管【20
7、192019】233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备案等经营活动。(6)其他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
8、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b.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9、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 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2 月 18 日至 20
10、20 年 3 月 2 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5 5.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 日 10 时 0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7.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8.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8
11、.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为人民币人民币 1.91.9 万元万元。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8.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8.4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12、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8.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9 9.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10.10.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高新区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 399 二楼海审窗口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张
13、主任 联 系 人:丁朋惠、徐向春 电 话:15262716891 电 话:0513-81819577、81852016 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6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海安高新区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526271689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 399 号二楼 联系人:丁朋惠、徐向春 电话:0513-81819577、81852016 1
14、.1.4 项目名称 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海安高新区 1.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自筹资金 0;非国有资金: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1 1)工程量完成)工程量完成 50%50%后付至合同价的后付至合同价的 20%20%;(2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50%50%(3 3)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交接证明并经审计后,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交接证明并经审计后,扣除
15、结算价的扣除结算价的 3%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其余付清。(保修金按国家规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其余付清。(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定无息返还)。1.3.1 招标范围 大棚新建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40 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 年 3 月 7 日到 2020 年 4 月 15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 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分 包 不允
16、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 偏 离 不允许 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0 年 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2.4 招标控制价及编制依据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989146.36989146.36 元元;2、编制依据:1、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2、定额依据: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
17、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 号);3、人工工资单价按苏建函价2019411 号文件执行;4、材料价格按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第十二期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
18、览表 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8 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信用手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主管单位三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保证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9、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三个月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三个月,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时效:60 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 1.91.9 万元。万元。递交方式:见招标文件 3.4.
20、3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由受理单位直接退还至投标人汇款账户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 不采用 采用。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9 3.6.6 其他编制要求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含分析表的电子文件壹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3 月 2 日 10 时 00 分 4.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21、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无 开标程序:公布投标人名单、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评标基准价中系数的抽取、解密投标文件并导入评标系统、唱标、开标结束等。5.2.2 解密时间 发出解密投标文件指令后 1 小时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22、合理低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2%,根据海公管办【2014】34 号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约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缴齐。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 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相关工程变更责任追究执行到位证明;无违反廉政规定证明。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8.5.1 异议提出的时
23、间 对开标的异议,在开标过程中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标准化秸秆堆放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
24、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 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
25、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 3.0,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 3.0(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3),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令后一个小时内完成一个小时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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