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等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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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事故调节池系统施工招标文件海安市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事故调节池标段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B3206210336000430002标段编号: B3206210336000072002001招 标 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 2020 年 03 月 23 日1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事故调节池系统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海安市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事故调节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
2、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事故调节池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安市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事故调 节池工程, 含大型土石方、土建、安装、管道配套等内容。2.2 建设地点: 海安市开发区 221 省道东延南侧, 沈海高速西侧2.3 工程规模: 事故调节池日处理量约 4.9 万吨, 建筑面积约 2600m22.4 合同估算价
3、:1140 万元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 年 04 月 15 日到 2020 年 10 月 12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2.7 招标范围: 事故调节池,具体详见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4、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 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
5、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2)2018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 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 6 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2019 年 03 月 01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2019 年 12 月 01 日以来,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2015 年 03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在招标
6、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 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事故调节池系统施工招标文件(6)其他要求: a.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提供授权委 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 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 b.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 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 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 关键 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3.4 投标人不得
7、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 文件要求, 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 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03 月 23 日至 2020 年 04 月 07 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获取;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 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
8、止时间为:2020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得分 94 分、偏离 1 分、市场信用评价 5 分,满分 100 分。7.1 投标报价 (满分 94 分)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 -8 家时, 去掉其中的一 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9-10 家时, 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 和两个最
9、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11-12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 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 。以不高于 A1 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 -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 效投标文件为 9-10 家时, 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 件为 11-12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最 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
10、0%、75%、80%、85%;K1 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取值为 86%。Q1、K1 值在解密投标文件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说明: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 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2. 评标结束后,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 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3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事故调节池系统施工招标文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
11、调整。3.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 每正偏离 1%,扣减 1.5 分; 每负偏离 1%,扣减 1 分, 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4.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 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少 于 3 家时, 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7.2 投标报价合理性(满分 1 分)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 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
12、值10%且 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评标价的 1%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7.2.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00 分)1.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公布 2019 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 (海建管201967 号) 执行。基本分, 按基本信息分 40 分和综合考核平均分(房建 29.06、 市政 29.1、装修 30)分别计分,合计房建 69.06 分、市政 69.1 分、装修 70 分。本市行政 区域内新设立企业、未参加本次考核的市内市外建筑业企业信用分,按基本分执行,乘以相应系 数后低于基本信用分的, 按基本信用
13、分执行。2.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要求,调整建筑市场信用分所占比例为 2%、3%、4%、5%、6%五个档次,按工程规模大小随机抽取,本工程为中型工程, 中型工程取 3%、4%、5%(开标现场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抽取的系数乘以企业建筑市场信用分计入投标总分。说明: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8. 其他事项8.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20 万元;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8.3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 标当日, 投标人
14、不必抵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 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 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 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 位。8.4 友情提示: 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投标人在提交投 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 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
15、, 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 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8.4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4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事故调节池系统施工招标文件一公开发布媒介。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 海安市中坝南路 12 号联系人:邓凤珠电 话: 13776990566代
16、建单位: 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 146 号联系人:王海庆电 话: 0513-88363996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 399 号)联系人:徐兆霞电 话: 0513-81819571、153587081775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事故调节池系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 146 号联系人:邓凤珠电话: 137769905661.1.2代建单位名称: 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
17、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 146 号联系人:王海庆电 话: 0513-8836399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 399 号二楼 建达窗口联系人:徐兆霞电话: 0513-818195711.1.4项目名称海安市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1.1.5建设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221 省道东延南侧,沈海高速西侧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国有资金: 100 其中, 财政资金 0, 自筹资金 100;非国有资金: 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项
18、目构筑物(水池) 完成通过中间验收经发包人确认审核付已完工 程量的 30%;设备安装调试经整体验收合格后经甲方确认审核付至 合同价款的 50%;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经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 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满二年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7%,余款审 计结算价款的 3%(土建部分)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合同 约定及国家规定无息返还)。保修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五年(设备部分为两年, 土建部分为五年)复验合格后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 次性付清(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工程按期完工并经验收 合格后返还履约担保金额。1.3.1招标范围事故调节池,具体详见工程技术
19、要求及清单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04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10 月 12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6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等2.4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41.81 万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
20、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信用手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 书、施工合同, 以及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加盖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主管单位三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 料须齐全, 缺一不可);7需提供扫描件的
21、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保证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 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 同;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 周岁;投标人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效:60 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 万元递交方式: 见招标文件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
22、由受理单位直接退还至投标人汇款账户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 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 份, 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 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 位。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2.1开标程序(4)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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