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课件(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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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第二节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概念、类型、法律原则、设定、概念、类型、法律原则、设定、实施、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 关于行政许可的性质,理论争议较大。主要有关于行政许可的性质,理论争议较大。主要有特特权说权说(赋权说赋权说)、解禁说、折衷说、验证说等观点。解禁说、折衷说、验证说等观点。行政许可的性质不是单一的,而是行政许可的性质不是单一的,而是具有多重性质具有多重性质。行政许。行政许可不仅具有可不仅具有权利限制权利限制的性质(从许可的前提和目的而言),的性质(从许可的前提和目的而言),而且对于被许可人而言而且对于被许可人而言具有授益性质具有授益性质(对被许可人可以说是(对被许可人可以说是解禁或者
2、说赋予其从事某方面活动的行为能力),相应地对解禁或者说赋予其从事某方面活动的行为能力),相应地对于未获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人而言同时具有负担性质(申请人于未获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人而言同时具有负担性质(申请人本来享有此权利,但因未获得相应许可证而被禁止行使此项本来享有此权利,但因未获得相应许可证而被禁止行使此项权利)。权利)。注意:对于行政许可的理解,应当采用过程分析方法,而不应局限于连续性许可过程的某一个点。一、行政许可的含义与特征一、行政许可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许可的立法定义与学理定义我国行政许可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
3、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解禁),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基本特征:(一)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上设定了一般禁止;(一)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上设定了一般禁止;(二)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二)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三)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三)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四)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四)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五)(五)行政许可既是一种行政行为又是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许可既是一种行政行为又是一种法律制度。A许可设定立法、禁止
4、B许可实施准许或者拒绝C许可收费D许可的监督检查处罚行政许可的核心特征:行政许可的核心特征:普遍禁止,个别解禁。普遍禁止,个别解禁。禁止的理由禁止的理由:(1 1)行为本身有危险性;)行为本身有危险性;(2 2)资源具有稀缺性;)资源具有稀缺性;(3 3)行为具有技术性;)行为具有技术性;(4 4)出于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考虑;)出于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考虑;(5 5)税收之目的;)税收之目的;(6 6)执行特殊政策的需要。)执行特殊政策的需要。二、行政许可的类型二、行政许可的类型(一)学理分类(一)学理分类(了解)(了解)1 1排他性许可与非排他性许可排他性许可与非排他性许可 2 2行为许可与资格许
5、可行为许可与资格许可 3 3独立证书许可与附文件的许可独立证书许可与附文件的许可 4 4权利性许可与附义务的许可权利性许可与附义务的许可 (二)法律分类(二)法律分类 1.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2.2.特许;特许;3.3.认可;认可;4.4.核准;核准;5.5.登记登记学理分类(1 1)一般许可一般许可(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特别许可特别许可(持枪持枪)(2 2)排他性许可排他性许可(专利)(专利)非排他性许可非排他性许可(驾照驾照)(3 3)独立证书许可独立证书许可(护照护照)附文件许可附文件许可(商标)(商标)(4 4)权利性行政许可权利性行政许可(医师资格)(医师资格)附义务的
6、行政许可附义务的行政许可(专利)(专利)(5 5)其他分类方法其他分类方法如:行为许可、资如:行为许可、资格许可格许可返回1.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指对申请人没有特别的条件或名额限制的许可,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获得的许可。如驾照、集会游行示威许可、营业执照2.2.特许特许是指除了符合一般的法定条件外,还对申请人有特别限制性条件的许可。如:持枪许可、无线电频率许可、烟草专卖许可、保险行业许可。3.3.认可认可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资质的认定。如有关律师、会计师的资格,建筑企业资质证、税务代理经营资质证。4.4.核准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对于一些设施、设备、产品是否达到技术标准的判断。如
7、有关食品、药品、航空器、消防设施的核准。5.5.登记登记登记是由行政机关确立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特定主体资格。登记的主要功能是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如公司法人登记、如公司法人登记、社会团体登记、船舶国籍登记等。社会团体登记、船舶国籍登记等。但对于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但对于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自然资源权属登记、动产不动产登记等不涉及确定主体资格的登自然资源权属登记、动产不动产登记等不涉及确定主体资格的登记,则不属于许可类登记。记,则不属于许可类登记。三、行政许可法的原则三、行政许可法的原则(一)许可法定原则(第(一)许可法定原则(第4 4条)条)1.1.行政许可的设定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行
8、政许可的设定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2.2.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必须合法。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必须合法。3.3.行政许可中发生的纠纷必须依法解决。行政许可中发生的纠纷必须依法解决。(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5 5条)条)(三)效率与便民的原则(第(三)效率与便民的原则(第6 6条)条)(四)监督与责任原则(第(四)监督与责任原则(第1010条)条)(五)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第(五)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第7 7条)条)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行政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行政赔偿(补偿)请求权。赔偿(补偿)请求权。(六)信赖保
9、护原则(六)信赖保护原则(第(第8 8条、条、6969条)条)1 1涵义涵义2 2适用条件适用条件(1 1)信赖基础;)信赖基础;(2 2)信赖表现;)信赖表现;(3 3)信赖值得保护。)信赖值得保护。3 3保护方式保护方式(1 1)存续保护:即维持原来的行政许可决定。)存续保护:即维持原来的行政许可决定。(2 2)财产保护:撤销或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但给予被)财产保护:撤销或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但给予被许可人赔偿或补偿。许可人赔偿或补偿。四、行政许可的设定四、行政许可的设定1.设定的原则设定的原则 A A 管制与市场关系的协调管制与市场关系的协调 B B 有限政府原则有限政府原则2.设定许可的事
10、项范围设定许可的事项范围 A A 可以设定的范围:许可法第可以设定的范围:许可法第1212条条1-61-6 B B 可以不设定的范围:第可以不设定的范围:第1313条条3.许可设定权限许可设定权限许可法第许可法第14-1714-17条条4.设定的程序设定的程序事前事前参与(论证会、听证会)与事后评价程序参与(论证会、听证会)与事后评价程序思考:个人自由(权利)与国家干预的界限在哪里?思考:个人自由(权利)与国家干预的界限在哪里?(一)(一)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第第1212条条)(1)(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
11、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事项;(3)(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
12、格、资质的事项;资质的事项;(4)(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二)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第(二)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第13
13、条)条)(1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解决的。由此可见,我国行政许可法许可设定遵循四个原则:由此可见,我国行政许可法许可设定遵循四个原则:个人自治优先个人自治优先市场优先市场优先自律机制优先自律机制优先事后机制优先事后机制优先(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1法律。法律。法律可
14、以设定许可。法律可以设定许可。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政许可。3国务院的决定。国务院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分为两类,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临时性许可事项,一类是非临时性许可事一类是临时性许可事项,一类是非临时性许可事项,对于非临时性许可,在实施后国务院应当及时项,对于非临时性许可,在实施后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法律,或者自行制定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
15、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5.省级规章。省级规章。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的,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6.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四)行政许可的规定权(四)行政许可的规定权(1 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可以在上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法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政
16、许可作出具体规定。(2 2)法规、规章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不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的具体规定,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第第1616条条)(五)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五)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第件、程序、期限。(第18条)条)设定行政许可的听证和说明理由制度设定行政许可的听证和说明理由制度第19条规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
17、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定期评价制度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定期评价制度第20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六、行政许可的实施六、行政许可的实施实施主体实施主体 A A 集中许可权集中许可权 B B 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
18、理、集中办理 C C 窗口式办理窗口式办理实施程序实施程序 A A 申请与受理申请与受理 B B 审查核实(何种程度)审查核实(何种程度)C C 告知与说明理由告知与说明理由 D D 听证程序的适用听证程序的适用(1 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 2)具体步骤)具体步骤 E E 特别程序:招标、拍卖、考试、检测等特别程序:招标、拍卖、考试、检测等(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1 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1 1)必须是对外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必须是对外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2 2)必须有法律明确授予其一定的行政许可权。)必须有法律明确授予其一定的行政许可权。(3 3)
19、必须是在法定职权范围之内实施行政许可必须是在法定职权范围之内实施行政许可。2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许可法许可法第第2323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3 3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许可法许可法第第2424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
20、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二)行政许可实施的特别规定(二)行政许可实施的特别规定1.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第25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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