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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论文-关于对城中村改造对策的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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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论文-关于对城中村改造对策的研究.doc

    1、关于对城中村改造对策的研究中文摘要:城中村现象是我国实行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特殊背景下,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出现的城市包围农村的普遍现象。城中村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城中村被称为“藏污纳垢”的地方,其负面影响已成为城市健康和谐发展的巨大阻力,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必须要求。本文通过对中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对城中村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详细地阐述城中村的概念、特征、产生的原因等各个方面,全面地了解了城中村,反映了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有利于遏制城中村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加快城市建设发展。关键词: 城市化 城中村 城中村改造Ab

    2、stract:The phenomenon of village inside city is Chinas practice of urban and rural dual system structure of the special background, in the urbanization appeared in the process of city surrounded by rural common phenomenon. Villages in a certain period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ities which has pla

    3、yed a positive role. But at the same time, villages are called shelter evil people and practices place, its negative influence on the healthy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city has become a huge resistance, which seriously restrict the city construction. To speed up the villages reform, is on the de

    4、velopment of the urban construction must ask. Based on the related literature and the research of the villages to carry on the thorough analysis of villages in detail the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causes, and other aspects,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villages, which reflects the city village

    5、 reconstruction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s, is conducive to the villages to the solution of the problem, is conducive to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Key Words:Urbanization Villages within urban Transformation of Villages within urban strategies 目 录一、绪论21、研究背景22、研究意义33、国外相关文献研

    6、究34、国内相关文献研究4二、城中村概述51、城中村概念52、城中村与旧城、贫民窟的概念区别63、城中村的特征74、城中村形成的原因8三、城中村改造的困难和解决方案91、城中村改造的意义92、城中村改造中的困难103、城中村改造的解决方案12四、结语14参考文献14一、绪论1、研究背景自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中全会以来,由于党中央做出的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我国迈入了城市化迅速发展的新阶段。进入90年代以后,从人口上来看,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从1990年的26%提高到29%。这种增长速度不仅超过了同时期的发达国家,而且比发达国家以往的最高增长还要快,图-1能明显说明中国城市化发展速度的迅猛以及发展

    7、的趋势。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我国在快速城市化初期城市扩展呈粗放型。很多城市在非常短暂的时间内扩建为区,使得城市根本没有时间顾及原有的农村村落,于是出现了大量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所有制,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的农村社区,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成为“都市里的村庄”,因此就出现了“城中村”现象。城中村就是在这样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但又正在阻碍着城市化的进程。城中村在城市景观、用地功能布局、社会公共安全、市政设施配套等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尤为显著,因此,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有关城中村改造的要求较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更加迫切,相关的调查研究也较多。其实,不论是发达地区也

    8、好,相对落后地区也好,城中村改造都是城市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资料来自互联网)2、研究意义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的村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与现代市民的生活相差更远。但城中村一般地理位置较优越,与闹市区仅一墙之隔,很多村民有高额房租收入,致富容易。他们习惯于不劳而获,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精神文化活动非常落后。同时由于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在城中村,人口密度很大,成分复杂,给政府计生、治安等管理造成很大的压力。这些地方“黄、赌、毒”问题非常严重,甚至成为城市的毒瘤。实施“城中村”改造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民心工程,目前“城中村”问题日益突现、矛盾日益恶化,有个别事件甚至在全国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

    9、响。本文采取由点到面的方式,选取典型的城中村进行个案研究从而分析出解决“城中村”改造问题的途径,这有助于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和观念,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具体措施,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长期的生活出路问题,使他们得到公平的待遇,积极主动地参与城中村改造,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尽快完成村民到市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对于关注城市弱势群体、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丰富城市特色和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国外相关文献研究国外城中村研究进展近20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带来的空间重构引起国外学者高度关注,城中村研究是其中一个新

    10、兴分支。国外期刊专门研究城中村的文章不多,集中在城中村流动人口居住及土地利用两方面。国外城中村研究十分关心其所承载的社会经济现象,通过社会学研究方法评价城中村在城市发展中的利弊,并通过制度因素寻找现状形成的路径和发展趋势。国外没有与城中村内涵相同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但都市村庄、贫民窟等自助型居住区(Self-help Housing)与之存在较强类比性,被学者广泛应用于与我国城中村的对比研究中。自助型居住区表现形式多样,但本质特征一致:社区的房屋、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配套都由居民自己提供,政府不进行资金和行政投入嘲。国外自助型居住区多是城市贫困人口集聚地,是通过社会关系网络或乡缘维系的非正规社

    11、区 (Informal Settlement)。目前,自助型居住区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过度城市化地区。自助型居住区多为无合法产权的临时搭建棚户,缺乏必要基础设施,是城市治安最混乱的地方。不仅空间上,而且社会经济活动上与其他城市社区隔离。其形成被认为由经济变化引发的社会极化和政府面向低收入阶层的住房短缺共同作用1。政府对自助型居住区的改造方式有两种2:通过行政管理手段提升社区居住环境,使其合法化并逐渐纳入城市正规房地产市场:进行推倒重建式改造,为低收入居民建设新住所。由于后者严重干预了市场运作,不仅造成政府资源浪费,且效率较低,学者普遍支持对低收入者进行货币补贴,提升其住房支付能力,在住

    12、房消费市场则主张市场化,不提倡对自助型居住区进行强制拆除。基于此,自助型居住区研究多以住房政 策为焦点和突破口。通过政治经济学分析,在制度层面建立解决低收入流动人口住房困难的途径,使住房困难者能够通过正规房地产市场解决居住问题。3最近开始有学者关注国外自助型居住区与我国城中村的差异,进一步拓宽了自助型居住区现有研究范畴。首先,国外自助型居住区多由失业型贫困人口构成,而城中村居住主体是就业型贫困人口,是没有城市户口的外来农民。其次,国外自助型居住区主要产生于土地私有化背景;而我国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导致城中村形成机制更为独特和复杂。第三,收入差异、郊区化和种族问题是国外自助型居住区的主要成因,我国不

    13、存在种族问题,郊区化影响也较小,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机制不完善是低收入流动人口在城中村集聚的关键。第四,自助型居住区多数由居住者自行建设和管理,或为被业主丢弃的房产,但城中村内大多数居民仅是租住者,其非正规房屋租赁市场由村集体和村民供应。44、国内相关文献研究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中村”现象越来越明显,引起了众多城市规划、地理、社会学、经济学领域的专家学者的广泛注意。他们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对“城中村”的概念、特征、类型、形成机制、改造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主要概况如下:从“城中村”的物质及地理环境角度,李培林认为,“城中村”就是在很多城乡结合部出现的、已经转为以从事工商业为主的村落,

    14、是城市地域扩张的一种自然延伸。5李钊认为,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城市将一些距新、旧城较近的村庄包入城市建设用地内,这些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村庄便成为了“城中村”。6“城中村”的建筑基本是在原有村域基础之上,没有经过统一的规划,经过村民陆续的房屋搭建而成的。“城中村”从建筑景观特质上与城市异质之处就在于其建筑形态及布局的高密度和混乱。这种无序建设的持续增加了“城中村”与城市整体景观的不协调,再加上“城中村”内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严重缺乏,就导致“城中村”内部日益严重的隐患。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土地管理角度看,杨培峰认为“城中村”这一现象的形成原因有二:一是城市开发过于迁就行政隶属

    15、、土地所有制现状,以致延误改造的最佳时机,使得民房区位价值在城市中不断升值,最终导致开发成本过高;二是民房位于景观控制带,由于容积率严重控制而使局限于此地的开发活动无利可图,导致这类地区终日处于建筑控制中而无法改造。二者原因可归纳为一点,局部开发受益与成本形成逆差,导致城市建设无法顺利进行。7姜崇洲分析,各级政府部门管不了、治不好“城中村”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宅基地制度的存在,“城中村”土地未能及时收归国有。应用科斯的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提出改造“城中村”的产权明晰、区划控制、加强法治、经营城市,十六字总体建议。8二、城中村概述1、城中村概念城中村顾名思义就是城市里的村庄,城市与

    16、农村原本是一对彼此对立的概念,但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的聚集效应明显增强,在中国,城市发展更多地表现为城市人口与面积的机械扩张,于是产生了城中村现象。9 城中村一般是指在一些发展较快的地区,由于快速城市化,导致城市建设用地膨胀,将一些村落及其耕地纳入城市用地的范围,大部分的耕地被征用,耕地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但保留的乡村用地和原来村民住宅用地还保持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仍保留或沿用村庄集体行政和经济管理体制,户籍居民为原村民,住房多为平房或低层楼房(三层以下),基础设施不完备,整个环境面貌、居住形态、生活质量仍保留乡村特点,这些表现为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居民区被称为城市里的乡村

    17、,即城中村。有些地区村民住宅用地虽然转为国有,但管理体制、居住形态、环境面貌未发生改变,同样具有城中村的明显特征。(如图-2) 图-2(资料来自互联网)2、城中村与旧城、贫民窟的概念区别在概念上,我们不能将“城中村”与“旧城”或“贫民窟”有所混淆。“旧城”指的是城市区域内经济明显落后,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生活质量不高的地区,并且往往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沉淀,有着经济发达、又化璀璨的历史,凝聚着几代人的劳动和智慧。这是它与一般村落在解放后由农业经济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农村的显著区别。旧城不是城中村。“贫民窟”的定义有很多,如“tllebaCkSlulnS(贫民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区,以低于

    18、法定标准的住房和贫穷为特征)、rookory(原指白嘴鸦的群居地,泛指破旧而拥挤的廉价公寓)、skidrow(失业者和酒徒聚集的破烂肮脏的街道)、Squatters(擅自占住空房的人或在无主土地上定居的人,在南美城市最为明显)等。关于贫民窟的确切定义,巴西学者认为,贫民窟是指有50户以上居民聚居在一起,房屋建筑无序,占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必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区。贫民窟的房屋往往是临时搭建的棚户,居住者对自己的临时住房没有合法的产权,随时可能面临政府的整治、清理。这些非正式的城区通常不具备水、电、污水处理、垃圾清扫等服务.是吸毒、缥娟、偷盗、抢劫等社会犯罪的沃土。”10自19世纪开始,贫民窟

    19、就出现在西方国家,目前主要困扰着南美、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贫民窟形成的原因是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失衡,其基本特征是非法、无序并且缺乏社会职能。不得不承认,城中村与平民窟具有一些相通的性质:二者同样是城市化的产物,都是以外来人口为主的密度高、成本低的居住区,存在的社会问题类似。但在本质上来说,二者是有区别的。城中村内的居民包括原住村民与外来人员,是房主和房客的关系。而贫民窟完全是占据公共土地自建的棚户区。所以,贫民窟也不是城中村。3、城中村的特征(一)居住条件差,建筑密度较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某些村民在房前屋后自家的宅基地上见缝插针地盖上房屋,用以出租。两家房屋之间的间距有的不足米,整个村落除

    20、了实在少不了的道路之外,就是房子。居民的住宅没有日照、没有通风、没有绿化甚至没有光线即使在白天许多房屋还需要开灯。(二)居住环境差。目前城中村开发强度普遍过大,公共活动空间(包括绿地)缺乏,环境质量低下,大部分城中村的道路曲折不通,标高无序。此外,城中村还因为间距过小,采光、通风不足,建筑质量不高等原因,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城市整体服务功能的提高与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也影响了城市的现代化形象。(三)城市基础设施缺乏。城市基础设施的缺乏,使得村内卫生环境极差,走进城中村,就会发现污水横流、垃圾乱倒。到了雨天,满路泥泞。生活用水不方便,常常是几户居民共用一个室外的水龙头。供电线路随

    21、意拉接,非常容易发生危险。(四)人口密度大。城中村虽然居住环境很差,但人气异常旺盛,这里聚集着大量的外来农民工,对某些村的调查发现,在租客中农民工占了75%,外来人口与原来的居民的比例达到4:1,有的甚至更大。大量的外来人口造成了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强,治安管理难度大。11(五)城中村的状况正在恶化。近年来,将有更多的农民工等外来人员进城务工,对于廉价住房的需求在增加,城中村的违章房也正由原来的一二层向三层或是更高发展,人口聚集越来越多,引发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城中村的状况正在恶化。城中村的存在就像城市肌体中的一个个毒瘤,极大地影响了现代化大都市的形象,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以及城市竞争力的进一步

    22、提升。4、城中村形成的原因(一)我国独特的国情和历史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近代工业发展薄弱,数量少,且分布不均衡,大多集中在沿海地区,广大内地与边疆地区基本上没有什么像样的新式工业,占统治地位的始终是封建体制的农业经济。因此,城市化水平很低。解放后,我国城镇人口有了很大增长,但是城乡人口比重变化不大,城市化水平依然不高。我国不仅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且农业不发达、经济积累水平不高。旧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都很低,建国以后农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劳动生产率仍然不高,农业的自给性很强,致使经济积累水平不高,速度不快,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很长

    23、一个时期以来,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不仅农业受到影响,工业和其他国民经济部门的发展也受到严重影响,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缺乏就业门路,城市中也存在待业人口,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加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对人口缺乏有效的控制,使得城乡人口增长率都相当高,国民经济积累和经济发展速度因此而受到极大的限制。(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建成区面积由3.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9万多平方公里。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耕地被征收了,当地的农民,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但是,在我国快速的城市

    24、化过程中,各个城市都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快速扩展城市建成区,加之以下将要提到的制度障碍与管理缺位的具体原因,使城市建设根本没有时间或者说当时并没有考虑到去吸收和消化原有的农村村落。在以“抢地”著称的城市膨胀过程中,征地的开发商往往都本着“先易后难”的思路,去取得最容易处理的地块,而涉及拆迁安置等麻烦问题则不约而同的采取了搁置的态度,所以,农业用地被迅速征用进行城市建设,而村民的宅基地和一部分村集体用地被保留了下来。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村落周边高楼林立,道路宽阔,交通便利,地价开始升值,原来的村落地价也水涨船高,价值不菲,这时再来着手处理这些与周边城市环境不协调的村落时,拆迁安置问题比当日难度更

    25、大了,因此这些村落就不伦不类地延续下来,形成了城中村这一特殊现象,如图-3所示。 图-3(资料来自互联网)三、城中村改造的困难和解决方案1、城中村改造的意义城中村改造是确保我国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1)城中村改造,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城中村改造最直接的效应是置换出宝贵的土地资源,盘活了有限的土地资产。村集体通过盘活土地资产获得改造了所需资金,政府能够对置换出的土地进行科学统一的规划,通过对大量低效利用土地的开发整合,充分挖掘土地的开发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价值。(2)城中村改造,有助于推进城市化的进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

    26、高城市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已经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推进城市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选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现代城市管理学理论,城市人口比例在20%40%为城市化发展期,当城市化超过30%时,就已经进入城市化的加速期。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开始加速阶段。城市化的内容包括城市化的数量过程和质量过程。前者指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变农村地域为城市地域;后者指城市文化、生活方

    27、式及价值观等城市文明在农村的地域扩散,生产要素的聚集,城市体系结构组成和地区分布的变化,经济结构的严谨等。而城中村改造不仅要从外在形态上与城市融为一体,更重要的是通过内在体制上的变革,消解城乡二元结构体系,构建城乡一元结构体系,使城中村从户籍、土地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经营方式、思想观念和生活工作方式等全方面进行转变与更新,实现城市数量和质量上的提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同时,城中村的合理改造,提高经济效益,使得更多居民能够享受到城市化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3)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升城市竞争力。竞争力是竞争的基础和源泉。城市竞争力指的是一定环境中,一个城市在发展过

    28、程中所具有的吸引、争夺、拥有、控制和转化资源,以创造价值、财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从市场规模、经济增长、生产效率、资源节约、经济结构和生活水平六个方面,利用标准的客观数据对 2007年中国200个地级以上城市竞争力进行定量和分析,得出排名。城中村改造着力于优化建筑景观,提升城市品味;集约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发挥城市的规模效益和凝聚、辐射功能优化产业结构;管理体11制、经营方式、生活理念与城市接轨等多方面;使城中村通过改造从外在形体、文化、生活、社会结构与城市真正融为一体,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城

    29、市的竞争力。(4)城中村改造将使村民彻底转变为居民。在改造的过程中,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整治,完善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生存环境,能让村民从身份上彻底转变为富有竞争力城市居民。(5)城中村改造是科学发展观思想下全局协调发展的要求。地区协调平衡发展是目前形势下的大局要求,事关构建和谐社会之大业。对城市建设来说,更应以此为契机,在有利的政策环境中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程。2、城中村改造中的困难(1)国家政策的不完善。城中村改造所遇到的障碍,很大程度上在于国家的政策不完善。国家对于城中村改造的法规、补偿标准无法制定一直是导致城中村难以启动的问题。我国农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30、,具体表现为农民对其承包的土地在合同期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者有权在合同期内独立自主的从事经营”。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在城市向周边农村进行扩张时,农耕用地作为村民生产用地可以被征用,而村民的宅基地作为生活用地一般不被征用。失去生产用地的村民以收取宅基地上出租房的租金作为经济来源,这些房产是村民最大的财富,拥有这些出租房,只要有人入住,不需要其他投资,他们便可以坐等收入。于是,村民的宅基地上的私房建设失控。此外,导致这一现象加剧的是,村民只要得知改建城中村的消息,为获得更多的补偿,总是尽可能多地建筑房屋。这就增加了改造中对村民资产清查的难度。如何认定村民拥有的财产总额,关系到怎样

    31、确立村民资产分配方案。目前,村集体的资产主要包括土地资产、工业资产、服务业资产和公益资产。另外,随着城市新区的建设,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在土地形成地块效益的影响下,又增加了价值评估的难度。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是单方面的,在补偿标准的问题上存在着很大分歧,政府的期望标准偏低,村民无法接受,而村民的期望标准偏高,政府又难以承受,二者都不利于城中村的改造。由于这一过程涉及多方利益,各利益集团总是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导致城中村的改造总是不能顺利进行。所以这是一个需要多方协作、共同努力完成的复杂过程。当前,各地、市为解决这一问题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但这些文件都大同小异,针对性不强,往往不能有效地解决

    32、实际问题。(2)“城中村”改造涉及农民权益的问题。“城中村”改造是否取得实质性成功,关键是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一是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及农民房屋拆迁合理补偿问题;二是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化产权改造。一方面“城中村”大量的集体财产的产权处置如何保证村民的利益,另一方面,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工商企业,转制本身影响到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益及成败,从而影响城中村居民的收益水平。三是生活保障问题。改造后,地没有了,现在使用的土地和经营物业可能因城市建设拆迁失去,生活水平下降,甚至在不能享受城市居民一系列社会福利时,基本生活没有保障。近年来,城中村改造难度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劳动力安置难。随着国有、

    33、集体企业改制的深化,一些原来安置的劳动力下岗后要求回村。城中村中新增劳动力与土地征用后逐年减少的土地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因此,在“城中村”改造中,股份制改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资产产权和房产产权,保证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是农民关注的焦点。(3)外来人口安置难。外来人口生活的问题能不能的合理的解决,也将是影响城中村改造的一个重要因素。城市的发展吸引了愈来愈多的外来人口,这些人对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这个群体数量巨大、且经济能力有限。城市新区较高的房价使他们无法承受,老城区内的有限的生活设施有限,又无法提供足够的承载量。而城中村优越的区位优势以及低廉的房租为他们提供了最容易接受

    34、的居住方式,成为了“农村人,到“城里人”、“外地人”到“本地人”过度的重要环节,也就是说,城中村为外来人口在本地扎根提供了过度场所,当他们经过自己的努力,成功转型,融入这座城市后,就会脱离城中村为外来人口的居住流动扮演着“中介”的角色,改造后的城中村将失去这一功能,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将会凸现出来。此外,还有一部分外来人口,不仅在城中村内居住,而且在城中村内工作。大量外来人口的聚居,刺激了城中城内住宿、饮食、医疗、交通、商品零售等各种商业服务的发展。城中村的主干道逐渐就形成了小型的商业中心。这些小型私营业主,不仅仅在村内居住,还在村内谋生。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村子的改造使他们失去的不仅是低廉的居住

    35、条件,更是早已形成的经营圈子、经济来源。当村子改造后,条件改善,租金将会大大提高,经营环境的改变也是他们无法预测未来的经济效益,只能重新寻找适合居住的地万,另谋生路。外来人口的问题,如解决不好,很容易引发出一系列社会问题3、城中村改造的解决方案(1)以政府规划为主导,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树立长远发展的观念,高标准、高容量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先进行城中村道路和管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能解决现实存在的交通不便、配套不全的问题,为以后的城中村整治扫除部分障碍,并能让居民感受到城中村整治带来的成果。改善城中村住宅区内的供水、供电系统。保障城中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质检规范要求,完善住区的排水系统,做到雨污

    36、分流,对无法接入城市管网的村落,应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等设施。针对城中村房屋破旧潮湿,线路老化严重等现象,对供电线路进行改造,保证住户电压的稳定和电流的充足,补充和完善电信、有线电视、宽带等线路,并完成地面铺设。(2)改善城中村居住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城中村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长时间的畸形演变,使得居民居住环境的健康问题积重难返,一步完全达到健康的居住环境是不可能的,必须采用渐进式的整治方式。因此,首先应该从最基本的街道卫生、生活垃圾处理、破旧建筑的翻装修开始,并以科技数据为基础,建立健康住宅评估体系、技术体系和建筑体系,贯彻

    37、健康住宅建设理念,营造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尽快解决城中村地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产权归属;拓宽渠道,积极为城中村地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筹集资金,优化城中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增加生态绿化面积。针对城中村中绿地面积极少的情况,在城中村中开展生态绿化建设,建设绿色广场,在住区主路两侧及开阔地种植高大乔木。科学合理地利用住宅及其周边自然条件,使住区与大自然有很好的亲和性,达到人和自然和谐、融洽相处。(3)完善经济适用房政策。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 2004 年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

    38、政策性商品住房”。从全国来看,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制度以来,不少城市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满足,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户型面积偏大,导致房屋总价偏高从而使真正的中低收入阶层买不起;销售过程管理不严,导致大量并不具备购买资格的人员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没有起到真正补贴中低收入阶层的目的;另外,较高比例的经济适用房被用作投资和出租,这更是与政府的政策初衷相违背。而且限于成本核算的复杂性,规定的“不高于3%的利润”,事实上也难以控制。重庆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在经济适用房的推进过程中有很多的不规范操作,然而总体的形式是积极光明的,政府对经济适用房也有很好的规划,如“十一五”期间,经济适

    39、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为 180 万平方米。因此,鉴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宜进行认真的研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发挥经济适用住房对保障城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作用,为城中村改造后的村民及城市其他中低收入者提供可购的房源。山东日照市的做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该市在不改变国家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前提下,将政府建经济适用房的优惠变为货币补贴,直接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变“暗补”为“明补”,变“补砖头”为“补人头”,实现了用地市场化、补贴货币化、购房自主化、运作透明化的“四化”目标。实行新的补贴方式后,日照市的政府、企业和住房困难户都十分满意,达到了共赢的结果12。(4)完善廉租房

    40、政策。廉住房,即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者以低廉租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13。国务院国发199823 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体系,即最低收入家庭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廉租房建设属于“安居工程”的一部分14。总体上看,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资金渠道不稳定,保障方式不完善,覆盖范围比较小,现行政策不完全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经过

    41、几年的探索,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初步形成了“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思路,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廉租对象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可以取消其廉租资格,从而形成有效的退出机制。同时实物配租主要针对孤、老、残、病等特殊群体,住房来源目前以腾退的旧公房或收购的二手房为主,以零散布置为主,而缺乏利用城市内土地兴建廉租房社区的先例。如果能加大建设力度,管理制度更加规范、严格,对于解决“城中村”系列问题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四、结语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更多地区会出现新的城中村,

    42、因此城中村改造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因此研究如何改造城中村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融入城区,成为“城中有村,村里有城,村外现代化,村里脏乱差”的地区,严重阻碍了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规划和发展。城中村在从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因土地、户籍、人口等多方面均属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其发展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景观面貌等各方面仍保留浓厚的农村特征,影响了城市基础设施布局,乃至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城中村的长期存在,已经成为我国诸多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个难题,如何改造城

    43、中村,是几乎所有城市都正在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作者来自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量的城中村存在于城市之中,而改造城中村的难度极大,希望通过本文在参阅众多文献基础上,结合已有的城中村改造经验,对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进行粗浅的思考,具有一定的系统性、选择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为改造工作提供具有现实意义的建议。探讨可能不全面也不深入,而且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改造城中村必须因地制宜,也决非一朝一夕之事。今后,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如梁思成先生生前所言:“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谋不成。”因此,我们要增强时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为建设适应现代发展的城市环境不断努力。参考文献1孙雪琴.城

    44、中村改造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一一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为例.中国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2周新宏.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复旦大学,2007年3李立勋.广州市城中村形成及改造机制研究.中山大学博士论文,2001年4 郭向彤.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现象的分析.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5 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2(1):43.6 李钊.“城中村”改造途径的思考.安徽建筑,2003(3):98.7 杨培峰.城乡一体化系统.城市规划,1999(2):156.8 姜崇洲,王彤.试论促进产权明确的规划管制改革兼论“城中村”的改造.城市规划,2002(2):35.9 李忆冰,崔海洋.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北京规划建设,2005年3期10 李颖杰.浅议城中村改造.城市住宅,2008年7月11 王晓东,刘金声.对城中村改造的几点认识.城市规划,2003(11)12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之辩2005年11月23日.13田莉.都市里的乡村.现象评析.城市规划汇刊,1998(5).14 韩荡.“城中村”改造的理论框架及案例研究.规划师,2004(5).word文档 可自由复制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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