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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法律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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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法律培训课件.ppt

    1、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目录目录1、招投标制度的起源2、招投标法律框架体系3、招投标行为的法律含义4、强制招标范围5、招标方式6、招标程序7、招标人注意事项8、投标人注意事项1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1、招投标制度的起源、招投标制度的起源u制度的产生源于囚犯原理 共同犯罪的两个犯人被分开审问时,警方可以获得最大利益u买方构建充分的竞争环境,迫使卖方为赢得合同而相互竞争,从而弥补市场信息不对称,避免买方资源配置不合理。2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1、

    2、招投标制度的起源、招投标制度的起源u最早的招投标制度起源于英国,作为“公共采购”或“集中采购”的手段出现。u中国最早的招投标1902年张之洞创办湖北制革厂u新中国的招投标制度起源80年代的鲁布格水电站3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2、招投标法律框架体系、招投标法律框架体系u法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06-29】u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12-2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04-04】u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自

    3、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07-01】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10-1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6-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03-0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06-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01-1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6-12-30】4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2、招投标法律框架体系、招投标法律框架体系u与招投标制度相关的其他法律与招投标制度相关的其他法律 合同法 建筑法 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 刑法u与招投

    4、标制度相关的司法解释与招投标制度相关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2005年1月1日 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中标无效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第21条规定,签有黑白合同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2、招标投标法律框架体系、招标投标法律框架体系u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于2011年11月30日原则通过、2011年12月20日公布、2012年2月1日实施u实施条例共七

    5、章八十五条u统一招投标市场规则 确定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确定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与服务使用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工程适用招投标法。解决中央、地方及各部门之间颁布的招投标配套文件之间制定的规则不统一问题。u增加招投标法可操作性 解决招标投标法对资格审查、评标等程序规定得较为原则,对于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缺乏具体认定标准,实际工作中很难查处问题。6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2、招标投标法律框架体系、招标投标法律框架体系u加强行政监督,建立了当事人异议、投诉制度 u提出招标投

    6、标交易场所以及鼓励电子招标(条例第5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u加大防腐力度、防止滥用职权(条例第6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江西平江廉租房项

    7、目、高速公路项目、地方法规要求发的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等 7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u招标和投标是一种民事行为,其目的是为了签订合同。u合同订立之前的行为适用招标投标法、国家采购法及相应的配套法规或者合同法中有关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u合同订立之后的行为适用合同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3、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含义、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含义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3、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含义、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含义u所有合同的订立,都应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u要约(offer):向特定人,发出有具体明

    8、确内容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u承诺(acceptance):收到要约的人同意或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做出时,合同成立。承诺做出时,合同成立。u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3、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含义、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含义u法律界普遍观点 招标要约邀请 投标要约(有约束力,分撤回与撤销)中标通知书承诺(有约束力,不允许擅自终止招标,条例第73条)u从法律角度讲,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合同即告成立,合同内容即为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u案例:评标委员会发出中标通知书

    9、,合同不成立,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0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4、强制招标的范围、强制招标的范围u所有的采购行为都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u在我国境内的所有招投标行为,都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除明确规定适用于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条款外,都要遵守)u强制招标、自愿招标u强制招标范围: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必须必须进行招投标的进行招投标的范围(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是工程、与工程相关的货物及服务,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聘用)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4、强制招标的范围、强制招

    10、标的范围u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u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3号令)12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4、强制招标的范围、强制招标的范围u条例第二条的进一步解释:u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货物、服务。(与政府采

    11、购法“工程”是一样的)u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u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如钢筋、门窗等)u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草案中的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等内容被删除)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4、强制招标范围、强制招标范围u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2、100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 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14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4、强制招标范围、强制招标范围u条例第三条:条例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u意味着地方制定的强制性招标标准都已经废止。例如: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

    13、000平方米)或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必须进行招标。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4、强制招标范围、强制招标范围u属于强制招标范围,但无需招标的特殊情况(一):属于强制招标范围,但无需招标的特殊情况(一):u招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4、强制招标范围、强制招标范围u属于强制招标范围,但无需招标的特殊情况(二)属于

    14、强制招标范围,但无需招标的特殊情况(二)u条例第九条:条例第九条:u(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企业普遍有专利或专有技术,但必须不可替代才行);(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放宽原30号令自建自用的范围。开发商有施工资质的可以不用招标。不适用母子公司。);(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如BT、BOT等项目);(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追加内容一定是原招标时不知道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u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

    15、避招标。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5、招标方式、招标方式u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u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5、招标方式、招标方式u一、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性招标)一、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性招标)即采购人在报刊、网络媒体、或其他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发售标书,吸引不特定相对人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遴选确定中标方的一种方式。优点是可选择比较方面较多,从而

    16、确定适合而经济的交易方。u强制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指定媒体:“三报一网”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上发布。19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5、招标方式、招标方式u公开招标的范围:u属于强制性招标范围内的以下项目,应公开招标: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条例第八条)2、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招投标法第十条);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投标法第十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

    17、w Firm5、招标方式、招标方式u二、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二、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单位选择一定数目的相对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一般邀请3-10个为宜,不需要公告。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5、招标方式、招标方式u属于强制性招标的项目中,可以邀请招标的范围:1、除必须公开招标的其他项目;2、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例外情况:u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条例第八条);u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条例第八条);u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不宜公开招标

    18、的国家重点项目(招投标法第十条)u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宜公开招标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投标法第十条)。天津市规定:建设项目被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工程,如采用公开天津市规定:建设项目被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工程,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需向区管理部门备案。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需向区管理部门备案。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5、招标方式、招标方式u实施条例新增招标方式:工程总承包招标、两阶段招标实施条例新增招标方式:工程总承包招标、两阶段招标u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

    19、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5、招标方式、招标方式u暂估价工程招标的三种模式:1、原招标人作为招标人去招。弊端:暂估价项目在总包合同中,责任主体不唯一,容易产生争议;2、原招标人和总包单位共同招标(建设工程货物招标27号令)。仍有弊端。3、由总承包人招标,但原招标人有一定话语权。比较推荐的做法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

    20、ght Winners law Firm5、招标方式、招标方式u两阶段招标两阶段招标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6、招标程序、招标程序一、招标准备阶

    21、段一、招标准备阶段u项目审批u落实资金来源u具备招标所需要的资料u成立招标组织机构(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u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标段划分、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标底及最高限价)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招标内容的审批核准招标内容的审批核准u条例条例 第七条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有

    22、关行政监督部门。u审批、核准部门是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非行政监督部门。u不再强调在可研阶段核准招标内容。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案例、未经审批就招标领导被免职案例、未经审批就招标领导被免职 某国有公司计划投资一亿元资金建设新办公楼,因公司没有建设工程方面的人员,公司在开始建设之初先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聘请一家建筑管理公司,并交纳了前期管理服务费一百万元。但是,该公司的新建办公楼计划未获得上级主管机关的审批同意,新办公楼项目无法建设。根据该公司同管理公司的协议,已缴纳的前期管理服务费不予退还。国有公司损失一百万元,公司的主管领导因为此事给国家造成了财

    23、产损失被上级主管部门免职。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条例新增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条例新增内容)u实行机构的资格认证(第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 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工业和信息部通讯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u实行专业人员的招标职业资格招标职业资格认证。(第十二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条例新增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条例新增内容)u招标代理行为的一个应当三个不得一个应当三个不得(第十三条)

    24、应当遵守有关招标人的规定;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投标人提供咨询;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u招标人以何种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条例没有规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从其规定。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条例新增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条例新增内容)招标代理合同及收费招标代理合同及收费u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四条)u收费依据:收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计价格【20022002

    25、】19801980号)号)中标金额5亿元以下的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发改办价格【20032003】857857号)号)约定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发改价格【2011 2011】年年534534号)号)中标金额5亿元以上的收费标准,设一次招标上限:货物350万元、服务300万元、工程450万元,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金诺律

    26、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自行招标自行招标u招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非只适用于强制性招标的项目,自愿招标一样适用。并非只适用于强制性招标的项目,自愿招标一样适用。u实施条例 第十条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天津市规定: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及工程管

    27、理专业人员天津市规定: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及工程管理专业人员。(重视对人员的管理,忽视企业的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条件,保留余地今后由部门规章规定。)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招标文件招标文件u招投标法招投标法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

    28、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招标文件招标文件u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条例第15条):u标准文本:标准文本:和和 试行规定试行规定 20072007版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九部委【2007】56号)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20122012版

    29、版 (发改法规【2011】3018号)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文本的使用时要注意使用说明,不属于强制性适用范围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可以借鉴。u发售招标文件仅收成本费,不得盈利。(不得含标底编制的费用)。(条例第16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标段划分标段划分u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投标法第19条)u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30、。规避招标。(条例第24条)是否允许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标、招标人可否限制同一投标人是否允许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标、招标人可否限制同一投标人中标标段数量,由招标文件约定。中标标段数量,由招标文件约定。u应根据市场情况、企业自身情况、招标项目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划分标段。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u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条例第25条)应合理确定投标有效期。u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设定也可以不设定、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

    31、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u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条例第26条)u天津的规定:天津的规定:投标担保采用转账支票、汇款等方式,但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方式,但不是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认定为以他人名义投标认定为以他人名义投标。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u以往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错误操作:以往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错误操作:任何投标均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

    32、即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和处置。(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只能是招标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实际同一家投标人出具;不合理提高投标保证金金额谋取不法利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u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招标人终止招标(条例31条,及时退回);投标人撤回投标(条例35条,5日内);合同签订(条例57条,5日内)退还本金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标底及最高限价标底及最高限价u条例第条例第2727条条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

    33、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u条例第条例第5050条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6、招标程序、招标程序二、招标实施阶段二、招标实施阶段u刊登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u资格预审(条例第15条-第19条,第20条资格后审)u发售招

    34、标文件u踏勘现场(条例第28条)u招标预备会u建立评标组织(条例第45条-第49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u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35、的内容应当一致。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资格预审资格预审u条例第条例第1818条条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u第第1919条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36、的,应当重新招标。u天津市规定: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投标人少于天津市规定: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投标人少于1515家时,家时,不得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得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定第第1515条)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踏勘现场踏勘现场u条例第二十八条条例第二十八条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u制定依据:制定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u合理

    37、组织踏勘,现场环境对投标人的报价会产生影响的,如施工项目、设计项目,设备采购可不组织。u错误做法:现场点名、公开签到簿、一次未到期单独组织。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u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度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度 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条例第四十五条)u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向社会提供专家资源服务的平台。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评标

    38、委员会评标委员会u评标专家抽取评标专家抽取 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

    39、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条例第四十六条)特殊招标项目特殊招标项目,是指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u对招标人在评标中的要求对招标人在评标中的要求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

    40、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条例第四十八条)u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必须的信息主要包括:招标目标;招标项目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评标标准、方法和相关因素;开标会记录;投标文件以及资格预审文件。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u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

    41、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五不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五不准)(条例第四十九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6、招标程序、招标程序三、开标定标阶段三、开标定标阶段u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u评标决定中标候选人u公告或通知中标候选人u签订合同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

    42、aw Firm开标开标u开标时间: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u开标地点: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u开标参与人: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u开标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u注意事项:投标人不足三个不得开标,应重新招标。u异议:投标人有异议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记录u开标记录:应存档备查。(招标投标法第34-36条、条例第44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u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

    43、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条例第52条)u主体:评标委员会,非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或投标人。u形式:书面的。u有影响力的澄清,应作为合同补充文件。u投标书(函)的文字和计算错误不应澄清。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u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条例第53条)u强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制度,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条例第54条)

    44、u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不签或不能签约的,招标人可以选择:下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或重新招标。(条例第55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u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宜早不宜晚。u中标通知书如果有附录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u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条例第56条)u新增条款u案例86年通过招投标签订的合同,去

    45、备案,投标人经营恶化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签订合同签订合同u签订合同的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招投标法第46条)u u防止阴阳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一致(条例第57条)u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u履约保证金:上限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7、招标人注意事项、招标人注意事项一、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时间节点一、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时间节点u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不得少于5 5日日。(条例16条)u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46、,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少于5 5日日。(条例17条)u招标人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 3日前日前,投标截止时间1515日前日前,书面形式、面向所有投标人、不足应当顺延。(条例21条)u应给投标人编写标书的时间不得少于2020日日。仅限强制性招标项目(招投标法24条)u异议答复期限:异议答复期限: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条例22条、54条)当场答复(条例44条)异议期限: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对开标有异议的,开标现场

    47、提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未提异议的,不得投诉。未提异议的,不得投诉。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7、招标人注意事项、招标人注意事项u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一致。改变原有长于投标有效期的规定。(条例26条)u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3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条例54条)u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30日内日内,签订书面合同(招投标法46条)u书面合同签订后5 5日内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条例57条)u确定中标人之1515日内日内,向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

    48、面报告。(招投标法47条)u投诉期限投诉期限: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异议期不算(条例60条)u投诉受理期限投诉受理期限: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3030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条例中唯一以工作日计算的时限,与政府采购法保持一致)(条例61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7、招标人注意事项、招标人注意事项二、招标过程中的关键数字二、招标过程中的关键数字u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少于3 3个个的,重新招标(条例19条)u投标人少于少于3 3个个不得开标,重新招标(招投标法28条、条例44条)u邀

    49、请招标应当向3 3个以上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投标法17条)u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2%。(条例26条)u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仅限强制性招标项目(招投标法37条)u评标时间延长: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条例48条)u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10%(条例58条)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7、招标人注意事项、招标人注意事项三、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

    50、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非国际赛事场馆要求具有国际赛事资格)(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施工企业要求有国家级计划生育先进奖)(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 Winners law Firm7、招标人注意事项、招标人注意事项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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