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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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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ppt.ppt

    1、1第七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2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n n(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n n合合同同亦亦称称契契约约,是是平平等等主主体体之之间间设设立立、变变更更、终终止止民民事事权权利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义务关系的协议。n n(二)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特征n n(1 1)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n n(2 2)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n n(3 3)合同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n n(4 4)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

    2、议。n n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3n n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n n1 1、根据法律是否设有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根据法律是否设有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n n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n n2 2、根据当事人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不同分为、根据当事人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不同分为n n单务合同:只有一方承担给付义务,如赠与合同,借用单务合同:只有一方承担给付义务,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合同n n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对待给付义务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对待给付

    3、义务n n3 3、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支付对价的不同分为、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支付对价的不同分为n n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n n4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交付标的物的不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交付标的物的不同n n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n n5 5、合同的成立是否要具备法律规定特定要件的不同、合同的成立是否要具备法律规定特定要件的不同n n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n n6 6、合同之间存在主从关系的不同分为、合同之间存在主从关系的不同分为n n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4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n n(一)合同法的概念(一)合同法的概念(一)合同法的

    4、概念(一)合同法的概念n n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的总称。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违约责任等关系。终止、违约责任等关系。n n(二)合同法的特征(二)合同法的特征(二)合同法的特征(二)合同法的特征n n(1 1)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n n(2 2)通过非强制性规范调整合同关系,贯彻契约)通过非强制性规范调整合同关系,贯彻契约)通过

    5、非强制性规范调整合同关系,贯彻契约)通过非强制性规范调整合同关系,贯彻契约自由原则;自由原则;自由原则;自由原则;n n(3 3)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益。益。益。5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 2 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 3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4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5 5、合法原则、合法原则n n 6 6、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6习题n n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

    6、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n nA 属于无名合同n nB 属于实践合同n nC 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n nD 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7n n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长职工阿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n n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n nB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n nC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n nD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8第二节合同的成立n n一、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成立(一)合同成立的概念n 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7、的当事人,依法就合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9(二)合同的内容n n1、一般条款n n(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n n(2)标的;n n(3)数量;n n(4)质量;n n(5)价款或报酬;n n(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 n(7)违约责任;n n(8)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条款10n n2 2、格式条款、格式条款n n格式条款的概念又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格式条款的概念又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

    8、对方协商的条款。n n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n n(1 1)规定格式条款提供一方的一般的义务)规定格式条款提供一方的一般的义务)规定格式条款提供一方的一般的义务)规定格式条款提供一方的一般的义务n n(2 2)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n n格式条款中无效的免责事由格式条款中无效的免责事由格式条款中无效的免责事由格式条款中无效的免责事由n n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造成对方

    9、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要权利的。要权利的。要权利的。n n(3 3)确立了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制)确立了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制n n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n n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遵循不利于条款提供人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遵循不利于条款提供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10、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的原则进行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用非格式条款。11(三)合同的形式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 1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载内容的形式。n n2 2、口头形式、口头形式n n当事人只用语言不用文字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当事人只用语言不用文字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n n3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12订立合同的方式要 约承 诺13n n(一)要约(一)要约n n1 1、概念、概念n n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是当事人一方

    11、向对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思表示。n n2 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 n 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n n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出 (3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4 4)内容具体明确)内容具体明确14n n要约邀请n n1 1 1 1、定义、定义、定义、定义n n也称要约引诱或要约劝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也称要约引诱或要约劝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

    12、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n n 2 2 2 2、性质、性质、性质、性质n n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其本身不具有法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相对人律效力,不能因相对人“承诺承诺”而订立合同。而订立合同。15n n*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n n(1 1)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承诺,合同即成)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立;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n n(2 2)要约是希望别人向其发出承诺,因而其必须)要约是希望别人向其发出承诺,因而其必须包含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包含包含合同成

    13、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包含合同成立主要条款合同成立主要条款n n(3 3)要约的相对人一般是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要约的相对人一般是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不特定的人一般是不特定的人 16n n3、要约生效时间n n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生效。(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生效。(到达主义)n n(1 1)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从相对人了解要约时)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从相对人了解要约时开始开始n n(2 2)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n n(3 3)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要约:)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要约:n n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

    14、该特定系统时间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间为到达时间;为到达时间;n n 未指定特定系统,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未指定特定系统,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次时间为到达时间。(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174、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存续期间由要约人约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1)口头要约以规定的承诺期限为准 无规定的,应立即做出承诺,否则口头要约失去法律效力(2)书面要约 以规定的承诺期限为准 无规定的,应以合理期限作为要约的存续期间185、要约的拘束力、要约的拘束力n n(1)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要约人受

    15、自己发出要约的拘束n n(2)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同意,不得变更和撤销要约的内容196 6、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n n指在要约发出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要约发生指在要约发出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效力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n n要求: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要求: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n n7 7、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n n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将其取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

    16、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将其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n n*撤销的时间限制:只能在要约生效后,承诺发出前(合同撤销的时间限制:只能在要约生效后,承诺发出前(合同成立前)做出。成立前)做出。n n*要求: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求: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到达受要约人。n n*不可撤销要约:不可撤销要约:n n(1 1)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销n n(2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

    17、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同作了准备工作208、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n n指要约失去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因而不再对要约人指要约失去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因而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作用。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作用。n n(1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接到要)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去法律效力。(2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

    18、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n n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则要约失效则要约失效;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在通常情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在通常情况下,要约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不承诺的,要约况下,要约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不承诺的,要约失效。失效。n n(4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1要约承诺撤回、撤销撤回新要约承诺22(二)承诺(二)承诺n n 1 1、概念、概念n n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

    19、表示。n n2 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 n(1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n n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或者由其授权的代理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或者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做出人做出n n承诺须向要约人发出承诺须向要约人发出n n(2 2)承诺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要约的有效)承诺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要约的有效存须期间)存须期间)n n承诺期限通常是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间承诺期限通常是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间n n要约中未规定有效期间的,口头要约应立即承要约中未规定有效期间的,口头要约应立即承诺,书面等要约在合理期内承诺。诺,书面等要约在合理期内承诺。23注意以下两个情形n n要约

    20、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n n1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 n2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达。承诺的延迟承诺的延迟n n(1 1)通常的延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通常的延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n n(2 2)特

    21、殊的延迟: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特殊的延迟: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24n n(3)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实质内容一致n n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人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2、,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4)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n n一般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53、承诺的生效n n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n n(1 1)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n n(2 2)生效的效力:承诺生效合同成立)生效的效力: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 4、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n n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将其撤回。n n 要求: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要求: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

    23、的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的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6n n案例一案例一:n n某百货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本省的某百货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本省的甲、乙、丙钢材厂发出传真,传真中称:甲、乙、丙钢材厂发出传真,传真中称:“我公司急我公司急需标号为需标号为0101型号的钢材型号的钢材2002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传真,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传真,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钢材厂在收到三家钢材厂在收到传真以后,都先后向百货公司回复了传真,在传真中传真以后,都先后向百货公司回复了传真,在传真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钢材的价格。而甲钢材告知它们

    24、备有现货,且告知了钢材的价格。而甲钢材厂在发出传真的同时,便派车给百货公司送去了厂在发出传真的同时,便派车给百货公司送去了100100吨钢材。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百货公司得知丙钢材吨钢材。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百货公司得知丙钢材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27n n因此,向丙钢材厂去传真,称:因此,向丙钢材厂去传真,称:“我公司愿购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贵厂200200吨吨0101型号钢材,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型号钢材,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司负担。”在发出传真后第二天上午,丙钢材厂在发出传真后第二天上午,丙钢材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钢材厂将发函称

    25、已准备发货。下午,甲钢材厂将100100吨钢材吨钢材送到百货公司,被告知,他们已决定购买丙钢材送到百货公司,被告知,他们已决定购买丙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受其送来的钢材。甲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受其送来的钢材。甲钢材厂认为,百货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厂认为,百货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甲钢材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甲钢材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8案例分析某市建筑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甲、乙钢材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5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两家钢材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该建筑公司回复了函

    26、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注明了钢材的价格,而甲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该建筑公司送去了25吨。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建筑公司得知乙厂所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乙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购买贵厂50吨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乙厂发函称已准备29发货;下午,甲厂将25吨钢材送到。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水泥。甲厂认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问题:问题:1、建筑公司向甲、乙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甲、乙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建筑公司第二次向乙厂发函的行为是什

    27、么行为?建筑公司与乙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建筑公司有无义务接受甲厂发来的货物?本案中甲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30三、合同的成立三、合同的成立n n(一)成立的时间(一)成立的时间(即承诺的实际生效时间)(即承诺的实际生效时间)n n 情形:情形:n n1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n n(1 1)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n n(2 2)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则一方当事人最后在)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则一方当事人最后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为合同成立;合同上签字盖章为合同

    28、成立;n n2 2、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前签订确认书前签订确认书n n(1 1)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n n(2 2)未签订的,则以承诺的数据电文到达要约人的时刻)未签订的,则以承诺的数据电文到达要约人的时刻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n n(二)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即承诺生效的地点)(即承诺生效的地点)n n1 1、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人接受承诺的、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人接受承诺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1n n(1 1)面对面口

    29、头形式:订立合同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面对面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点n n(2 2)电话口头形式:要约人接收电话承诺的地点)电话口头形式:要约人接收电话承诺的地点n n2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n n(1 1)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n n(2 2)签字盖章不在一地的,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是合同)签字盖章不在一地的,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成立的地点n n3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n n(1 1)收件人的主营业的为合同成立地点)收件人的

    30、主营业的为合同成立地点n n(2 2)无主营业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点)无主营业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点n n(三)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形(三)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形n n1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受的,该合同成立。”(3636条)条)n n2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

    31、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32四、缔约过失责任n n(一)概念n n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n n(二)构成要件二)构成要件:n n1 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n n2 2、缔约一方违反依诚信原则所应付的先合同义务(协力、保护、缔约一方违反依诚信原则所应付的先合同义务(协力、保护、告之、保密)告之、保密)2 2、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32、3 3、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n n1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n n2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n n3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n n4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3n n(四)承担四)承担1、主体原则上是原则上是“合同合同”当事人。一般是要约人、被要约人、当事人。一般是要约人、被要约人、被撤销合同当事人被撤销合同当事人2、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合同

    33、法无明确规定。一般仅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合同法无明确规定。一般仅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具体:(增加的间接损失。具体:(1 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交通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2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所支出的费用(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 3)主张合同无)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消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效

    34、或可撤消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4 4)上述费用的利)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息损失;(5 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34习题n n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了排挤乙公司,就向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了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司的行为如何定性?n nA A 欺诈欺诈n n

    35、B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n nC C 恶意磋商恶意磋商n nD D 正常的商业竞争正常的商业竞争35n n案例案例案例案例 :n n 年月日,被告年月日,被告某村委会在村里某村委会在村里面贴出公告,其内容是本村集体所有的个采石场面贴出公告,其内容是本村集体所有的个采石场对外承包,凡有能力承包者均可向本村委会投标,对外承包,凡有能力承包者均可向本村委会投标,投标时间定于月日,每一投标者应向村委会投标时间定于月日,每一投标者应向村委会交纳定金万元。原告交纳定金万元。原告王某等余人均按招王某等余人均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了定金(但村委会未标公告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

    36、了定金(但村委会未开具收据)。然而,原告于月日到投标现场开具收据)。然而,原告于月日到投标现场后等了整整一天也未见到村委会人员的影子,原来后等了整整一天也未见到村委会人员的影子,原来被告在此之前已将采石场承包给了他人。于是原告被告在此之前已将采石场承包给了他人。于是原告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诉请村委会返还定金,并依法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诉请村委会返还定金,并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各种经济损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失。36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n n一、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生效的概念n n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

    37、事人之间产生一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定的法律约束力。定的法律约束力。定的法律约束力。n n二、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n n(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法律规定)(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法律规定)(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法律规定)(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法律规定)n n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n n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订立、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订立、成立与生

    38、效的区别合同订立、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订立、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条件37(二)特别生效要件(当事人约定)(二)特别生效要件(当事人约定)(二)特别生效要件(当事人约定)(二)特别生效要件(当事人约定)n n1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n n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是合同的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是合同的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解除的依据的合同。解除的依据的合同。n n条件的概念和要求条件的概念和要求条件的概念和要求条件的概念和要求n n(1

    39、1)概念:指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概念:指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n n(2 2)要求:)要求:n n必须是将来的事实必须是将来的事实n n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n n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n n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是不能作为条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是不能作为条件的件的38n n附条件合同的类型附条件合同的类型附条件合同的类型附条件合同的类型n n(1 1)生效条件又称为停止条件、延缓条件,是指限制)生效条件又称为停止条件、延缓条件,是指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40、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n n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内容虽已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内容虽已确定,但尚未发生效力,待条件成就时该合同发生效确定,但尚未发生效力,待条件成就时该合同发生效力。力。n n(2 2)解除条件又称为消灭条件,是导致合同效力消灭)解除条件又称为消灭条件,是导致合同效力消灭的条件。的条件。n n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指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在条件成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指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其效力消灭。就时其效力消灭。39n n积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的条件。积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的条件。积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的条件

    41、。积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在附积极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未发生,在附积极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未发生,在附积极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未发生,在附积极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未发生,视为条件未成就;作为条件的事实已经发生,则视为条件未成就;作为条件的事实已经发生,则视为条件未成就;作为条件的事实已经发生,则视为条件未成就;作为条件的事实已经发生,则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生效。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生效。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生效。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生效。n n消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消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消极条件是指以

    42、某种事实的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消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在附消极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不发生,在附消极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不发生,在附消极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不发生,在附消极条件的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不发生,视为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作为条件的事实发生,视为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作为条件的事实发生,视为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作为条件的事实发生,视为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作为条件的事实发生,则视为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则视为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则视为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则视为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n n注意:注意:注意:注意:n n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

    43、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为条件不成就。为条件不成就。为条件不成就。402、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指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指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发

    44、生或终止的合同。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n n要求要求要求要求:n n(1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律直接规定的n n(2 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n n(3 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n n种类:种类:种类:种类:n n(1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在期限到)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在期限到来之前暂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到来时发生法律效力。来之前暂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到来时发生法律效力。n n(2 2)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指已发生法

    45、律效力的合同,在)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指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在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消灭,合同解除。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消灭,合同解除。41(三)合同生效的时间(三)合同生效的时间n n(1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签字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签字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签字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签字成立时生效。n n(2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在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合同,在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46、。合同,在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合同,在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n n(3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n n(4 4)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终止

    47、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42n n(一)(一)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的概念n n指合同已经具备一定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且指合同已经具备一定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且没有办法补救,因而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办法补救,因而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n n(二)(二)无效合同的情形无效合同的情形无效合同的情形无效合同的情形1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

    48、利益、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3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命令、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命令*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43四、可撤销合同四、可撤销合同(一)概念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二)可撤销的原因(二)可撤销的原因必须具有法定事由必须具有法定事由

    49、因因重大误解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损害集体或第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人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n n(三)撤销权的行使(三)撤销权的行使n n1 1、主体、主体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享有。n n2 2、行使方式:诉讼、行使方式:诉讼n n3 3、期限:、期限:1 1年年44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等发生误解。的主要内容等发生误解。对合同性质、当事人、对合同性质、当事人、标

    50、的物的品种、标的标的物的品种、标的品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误解品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误解45n n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合同。n n特点:特点:n n(1 1)这种合同在订立时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这种合同在订立时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n n(2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一方获得的利益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n n(3 3)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迫迫46n n乘人之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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