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 吊 司 机 劳 动 合 同 甲方: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1、本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任务 1、乙方负责甲方QTZ63或QTZ80塔吊的操作工作,负责甲方生产现场用原材料吊运,协助货物上下车等工作。2、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乙方应定时保养塔吊,如换打黄油、检查塔吊标准节螺栓
2、螺帽的紧固等,要经常保持塔吊安全操控性能,保持驾驶室整洁,在下班和停止工作时,锁好门关好电闸,乙方发现所开塔吊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甲方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4、乙方应持有塔吊的特种操作证,保证其有效性,不得伪造。如有持有伪证情况后果由乙方自负。三、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高空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定时工作制(塔吊停运时,乙方原则上应在塔吊驾驶室休息待命),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生产原材料的吊运等。四、劳动报酬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3200 元(本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及社会劳动保险)。五、工伤保险1、甲方为乙方意外伤害工伤保险,
3、如因工负伤等则按社保中心的规定理赔。六、劳动纪律1、乙方聘用期间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带学徒,不许私自将塔吊交给其他人员操作,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或罚款。2、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时间上班,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3、乙方关于安全操作之规定,严格按照塔吊司机操作规定和十不吊规定办理,若有违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部分进行予以追究。4、乙方应不得酒后上岗,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或罚款,不得打架、赌博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甲方代表人签名: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