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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讨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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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讨论稿).doc

    1、包神铁路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包神铁路集团公司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神华集团中国神华能源公司铁路运输管理规程(试行)(中国神华运(2013)515号)和神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运(2014)第4号)规定,结合包神铁路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包神铁路集团公司管内各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主要施工和维修项目见本办法附件1)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

    2、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第4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

    3、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第二章 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5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包神铁路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综合天窗,综合天窗以接触网检修作业为主,其它影响行车的施工、维修作业全部安排在综合天窗内进行,天窗安排如下:1.包神北线:万南巴图塔(不含)、万南南场(不含)煤制烯烃段实行集中修+天窗修相结合的模式,即:(1)北线集中修:春、秋两季各安排1次集中修综合天窗,为减少施工作业对运输生产的影响,保持与呼和浩特铁路局集中修时间同步,每次集中修15天,每天3小时。

    4、集中修期间不再另行安排天窗,集中修根据施工内容和工作量,采用矩形天窗方式进行,各类大型施工作业、接触网检修作业、通信信号设备维修作业等全部安排在集中修期间进行。(2)北线天窗:万南巴图塔(不含)段,按夏季和冬季天窗划分,其中夏季天窗为5月至10月,每周(周二、四)各安排一次3小时天窗,时间为6:309:30;冬季天窗为11月至4月,每周(周二)安排一次3小时天窗,时间为9:0012:00,冬季天窗遇客车开行日,周二天窗顺延至周三进行;万南南场(不含)煤制烯烃段,每周安排一次(周四)天窗,时间为9:0012:00。2.包神南线:巴图塔神东区段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安排的天窗次数和时间,即冬季天窗(1、

    5、2、3、11、12月)每周1次3小时;夏季天窗(4、6、7、8、9月)每周2次,每次4小时;5月和10月每周3次天窗,每次4小时,具体天窗时间以神华集团运输管理部下发的业务通知为准。3.甘泉线、巴准线和塔韩线不设固定施工天窗,根据运输计划和现场实际,灵活安排矩形天窗进行施工。4.除天窗时间外,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天窗,特殊情况下需临时调整或增加时,由运输生产部报集团运输管理部审批后予以安排。第6条 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严格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间(或双线一个区间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单线一个区段(或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

    6、处所不超过两处(具体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2)。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第7条 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路基处理等施工时,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天窗时间,但须经运输生产部报集团运输管理部批准。第三章 施工等级的划分第8条 铁路施工等级按照对运输的影响范围分为三级。1.级施工(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的各项施工。(2)图定天窗时间内但影响范围超出核减对数的施工。(3)图定天窗时间内但需要调整列车编组计划或调整车流径路、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

    7、施工。(4)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或公司)列车开行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5)需要编制跨局(或公司)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6)非天窗时间内正线、双线之一线需封锁1小时以上或中断双线行车30分钟以上的施工。(7)中断正线行车通信业务影响分界口列车运行中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8)中断跨局(或公司)行车通信业务的施工。2.级施工(1)图定天窗时间内影响范围未超出核减对数的各项施工。(2)图定天窗时间内不需要调整列车编组计划或调整车流径路、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施工。(3)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或公司)列车开行的站场

    8、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需要编制本公司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5)非天窗时间内正线、双线之一线需封锁1小时及其以下或中断双线行车30分钟及其以下的施工。(6)中断正线行车通信业务不影响分界口列车运行中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3.级施工除级、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第9条 维修等级分为二级。铁路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级维修和级维修。具体维修项目等级见附件1。第四章 施工组织领导第10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公司、站段针对每次施工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是公司营业线施

    9、工、天窗修、集中修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有关营业线施工、天窗修、集中修的组织和管理,定期组织研究营业线施工、天窗修、集中修的管理和办法的制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推动包神铁路集团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其中各级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I级施工由公司主管运输副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分别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调度指挥中心、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级施工由公司运输生产部、有关部门主管副经理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调度指挥中心、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和施工及

    10、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级施工由运输段主管副段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因级施工较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委托车站站长(工队队长)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负责。第11条 各级施工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1.根据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报的次月施工和维修计划,按照安全正点、工电兼顾、减少干扰、平行作业的原则,综合考虑设备状态和维修周期,并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南线施工天窗计划,排定下月综合天窗施工维修计划、确定作业项目和时间,报集团公司运输

    11、管理部和生产指挥中心,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组织召开施工计划协调会,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兑现。3.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天窗修、集中修等的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4.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5.负责组织召开相应等级的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强调各级施工重点注意事项,总结施工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6.加强天窗修、集中修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

    12、修、集中修的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集中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集中修质量。7.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和供电段是实施天窗修、集中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由运输段牵头,成立站区天窗修协调小组,负责天窗修和集中修的日常管理工作。第12条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1.建设项目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职)担当。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

    13、副主任)担当。第13条 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3.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第14条 维修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级维修负责人由技术室主任(副主任)担当(级维修较多时,技术室主任可委托专业工程师或工队队长担当),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第五章 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协议第15条 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施工方案

    14、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第8条规定的I级施工和慢行处所超过第6条规定的施工计划,方案审核通过后报集团运输管理部审批,并制定运输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其他施工由相应等级施工领导小组审定,并安排施工。第16条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其中,由项目部主办的的施工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部预审,再报公司工程技术部),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工作量概况、地点和时间、联系方式、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包括施工队伍人员及机具配置情况)、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

    15、、联系方式、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运输调整措施,并提出相关要求等基本内容。第17条 施工方案经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安全协议,公司安全质量部进行会签。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配合通知单。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

    16、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7.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必须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提供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和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未审核通过施工方案,不予审批施工计划,严禁施工。第六章 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第18条 施工计划分为施工年度轮廓计划(见附表1)、施工月计划(见附表2)、施工日计划(见附表3)。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汇总和编制公司施工年度轮廓计划和施工月计划, 运输生产部负责组织审定施工月计划、审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日计

    17、划,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审批施工单位提报的维修日计划,编制施工和维修日计划,并上报运输调度室审批后纳入次日计划。第19条 公司工程技术部于每年12月初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公司次年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各部门、段应提前提出部门施工年度计划。施工年度计划包括:站场、线路、桥隧、信联闭、接触网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等主要施工。第20条 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公司施工月计划、运输生产部负责组织审定和下达施工月计划。1.施工单位的月度施工计划,应于每月9日前上报工程技术部(其中由项目部主办的施工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部预审、汇总、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工程技术部对月度施工计划进行汇总、初审、编制,后由部门负责

    18、人批准,于每月11日前提交运输生产部。2.运输生产部结合次月运输计划和天窗情况,于每月13日前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主要施工单位审定月度施工计划(必要时,如对行车组织影响较大的施工项目由主管运输副总经理亲自主持审定)。3.超出天窗时间的区间装卸路料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施工单位提前3日向运输生产部提报计划,运输生产部审批后,由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调度指挥中心根据运输生产部审批计划及时安排。第21条 公司运输生产部和调度指挥中心分别负责公司施工日计划(见附表4)和维修日计划(见附表5)的审批,程序如下:1.施工单位于施工前4日将施

    19、工计划提报设备管理单位,经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审批后,于施工前3日14:00前报公司运输生产部。经运输生产部审批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调度指挥中心提报;维修日计划经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审批后,于施工前2日18:00前直接向调度指挥中心提报。2.编制施工日计划和维修日计划均应以施工月计划为依据,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使用单位负责编制维修日计划,调度指挥中心施工调度员将编制的施工和维修日计划审批汇总,后经值班主任报调度主任(副主任)签认批复后,将施工计划于施工前2日15:00前报运输调度室施工台。3.运输调度室将施工计划于施工前2日18:00前反馈至调度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将审批同意

    20、的施工计划纳入次日调度日计划,于施工前1日12:00前将施工日计划和维修日计划下达到相关段、站、所。施工单位在相关站、所接收计划,并根据批准的日计划通知配合单位。已批准的日计划原则上不允许取消,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施工作业无法进行,由施工单位提出取消计划时,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前提前6小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遇到大风,或雷雨天气,接触网天窗作业,可临时申请取消);由调度指挥中心提出取消计划时,提前6小时通知施工单位。双方均应作好记录,注明取消原因。4.补连塔、上湾、布尔台、哈拉沟、石圪台漏斗装车线、乌专线上述地点的电务信号、通信维修作业,在不影响装车的前提下,由车站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电务段的维修申请(须

    21、纳入月度维修计划),安排给点检修,并得到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同时需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中登记。第22条 公司所管设备越过公司(局)间分界站延伸至邻公司(局)调度指挥区段时,延伸段的施工计划的提报按照邻公司(局)有关规定执行。1.施工月计划的提报:需在万水泉南-万水泉上下行线、万包联络线进行的工电施工,按呼铁局的规定提报月度施工计划和日计划,即施工单位于每月6日前将施工月计划报工程技术部,经工程技术部审核通过,运输生产部审定后,于每月9日前向呼铁局运输处施工办提报次月施工计划(附带施工方案审核、审批资料),由呼铁局安排月度施工计划。遇有分界口大型施工,由公司与呼铁局共同研究确定施工方案;2.施工

    22、日计划的提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月计划的内容,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日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结束,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呼铁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日计划申请,经呼铁局同意后,安排施工。第23条 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进行清筛、成段更换钢轨及轨枕、成组更换道岔、成锚段更换接触网线索作业时,邻线列车应注意运行,做好隔离并按规定进行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第24条 建立健全施工日分析制度,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每日对施工天窗进行分析,对于未能按施工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特别是施工延时造成较大影响时,在早交班会上予以通报,施工主办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

    23、书面报告,报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和安全质量部。第七章 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第25条 未纳入施工月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工程技术部审查后,转报运输生产部,由运输生产部按施工等级进行上报或安排施工。需增加I级施工项目时,施工单位提前12天向运输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涉及修改LKJ基础数据、旅客列车提前开车和停站变化、装卸车组织站变化的须提前17天),报集团运输管理部批准后,由运输生产部安排施工。第26条 施工月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或停止。因施工单位原因必须进行调整或停止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公司工程技术部和运输

    24、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生产部调整施工计划。已批准的I级施工和超过慢行区段的施工项目需停止时,须由调度指挥中心上报运输调度室,经运输调度室主任(副主任)批准。涉及LKJ基础数据变化的施工日期不得提前。因专列运输及调整车流等原因停止施工时,运输调度室施工调度于前日15:00前以调度命令通知有关单位,运输生产部提前1天通知施工单位,并应尽快重新安排。由此造成的本月施工未按计划完成时,可顺延至下月。当日调度命令下达后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不能按期施工的要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27条 维修计划下达后,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维修作业时,在不与其他施工及维修作业产生冲突的前提下,由设备管理单位报运输

    25、段审核同意后,由调度指挥中心安排实施。公司所管设备越过分界站延伸至相邻铁路公司(或铁路局)调度指挥区段时,由调度管辖铁路公司(或铁路局)审核同意后,报调度指挥中心实施。第28条 线路、信号、牵引供电等新建、改建项目的施工,引起运输基础设备、设施技术数据变化或行车组织方式变化,需对LKJ(列车运行监控)基础线路数据或LKJ基础运行组织数据进行部分调整时,施工日期不得提前,LKJ基础数据的提交与发布要求如下:1.“LKJ基础数据”修改应作为施工的主要内容纳入施工组织方案。在审查月度施工计划时,对涉及LKJ基础数据修改的项目,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明确LKJ修改范围。施工单位填写“LKJ基础数据

    26、填写表”,项目部、工务段、电务段、工程技术部审核后,于设备正式启用前15日报运输生产部发文公布,并抄送其它相关铁路局(公司)。如技术资料提供不齐全,该施工计划不得批准。施工完毕,工程技术部须组织施工单位、电务段、工务段共同对LKJ修改范围进行现场核对,如现场复核与施工计划不符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协调修正后,重新填写“LKJ基础数据”表上报运输生产部发布。2.对于需修改“LKJ基础数据”内容的施工项目,在审批施工日计划时,应确认该项施工LKJ车载基础数据换装准备工作已就绪,否则不得批准该项施工。3.遇计划外临时增补的施工项目,必须满足LKJ换装至少10天的间隔要求,否则不得进行施工。4.对预计变

    27、更但未安装的进站(接车进路)、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及道岔、断链切入点等新坐标处,施工单位依据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测量打桩标记(桩标准:直径为100mm,高500mm,高出地面300mm,标注设备名称、编号、里程等相关信息),打桩位置须准确、标注须清晰,且一经确定不得再行移动。5.“LKJ基础数据”技术资料提交、汇集、发布的时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数据资料一经发布,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基础数据资料须按流程重新提报,经运输生产部正式发布后方可执行,相应施工计划顺延。第29条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设备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临时封锁要点施工。按下列程序办理:1.设备

    28、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经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批准,发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2.设备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必须临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和运输生产部审定,报主管运输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调度指挥中心安排施工。第八章 跨局(或公司)通信施工第30条 中断跨局(或公司)行车通信业务及需要其他铁路公司配合的跨局(或公司)通信施工,施工总体方案由公司电务段负责编制、工程技术部审核。跨局(或公司)通信施工方案制定程序:公司电务段以书面形式,向受施工影响的铁路局(公司)电务部门函告施工方案;需其他铁路公司配合施工

    29、时,电务段还须向施工配合铁路公司电务部门函告施工方案以及需要配合的施工项目、时间等内容。公司为受施工影响一方时,电务段在收到施工通知函后5天内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公司管内施工受影响范围、时间及施工影响区段运输调整方案(或行车通信方式调整方案)等事项进行书面回函确认并附管内功能验证方案;电务段在收到施工通知函后5天内,对施工配合项目、时间进行书面回函确认并附管内配合施工方案。第31条 跨局(或公司)通信施工的等级,由公司与施工配合铁路公司和受施工影响铁路公司按照施工等级划分规定分别确定。第32条 中断跨局(或公司)行车通信业务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配合铁路公司和受施工影响铁路公司相关内容),

    30、由公司电务段提报,工程技术部编制,经运输生产部上报集团运输管理部审批。施工日计划应经公司电务段、施工配合铁路公司和受施工影响铁路公司通信部门相互联系、确认后,根据施工计划分别向调度指挥中心申请。第33条 同时影响两站以上的通信施工,施工单位需在调度指挥中心进行登销记。第34条 施工开始、结束、延点、停止施工等情况,由公司电务段与相关铁路公司通信部门联系、协调后按规定办理。第九章 邻近营业线施工第35条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1.邻

    31、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公司月度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由调度指挥中心安排作业,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公司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公司月度

    32、施工计划。(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

    33、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4.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均按照邻近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安排作业。第36条 邻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邻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审核通过后,于每月20日前,将本

    34、专业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汇总、编制后报运输生产部,由运输生产部审定后作为公司月度施工计划附件下发,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见附表6。第37条 邻近营业线施工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安全质量部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明确检查范围、职责和权限,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第十章 综合天窗的组织实施第38条 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公司成立由公司主管运输副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分别担任天窗修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调度指挥中心、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天窗修领导小组,天窗修管理办公室

    35、设在运输生产部。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公司运输生产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各部门和单位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天窗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第39条 设备管理单位要实时掌握施工和维修作业动态,各级调度要对当天施工和维修作业计划、作业进度、安全防护措施、盯控干部到岗、离岗情况实时掌握并记录。第40条综合天窗的作业原则和制度1.综合天窗内的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均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站区天窗修协调小组根

    36、据下达的施工日计划,按照“平行作业、统筹兼顾”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各单位的作业顺序、时间要求和配合事项,减少交叉干扰和时间虚靡,提高天窗利用率。2.为减小对运输的影响,综合天窗按照时间固定、地点不固定的原则予以安排,即:对于进行施工或维修作业的区段,停电后实行天窗修;对于无施工的区段,虽停电但不实行天窗修,根据需要安排内燃机车在该区段运行。3.列车调度员须正确及时下达施工、维修作业相关的调度命令。纳入天窗时间内的施工作业,作业开始前、结束后均须下达调度命令。纳入天窗时间内的维修作业,列车调度员可一次性下达维修“垂直天窗”作业的调度命令(维修作业涉及不连续的多个车站和区间时,调度命令中须分区段叙述

    37、),具体作业内容由维修作业主体单位向车站申请要点,车站值班员可根据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分段给点,但作业时间必须予以保证。施工作业车占用区间进行维修作业时,须相应下达区间封锁的调度命令。4.两个及以上单位(多单位、多工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进行施工作业,由运输段指定登记车站,在施工前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双方作业范围,制定防护措施和联系办法以及安排施工车辆进出计划等相关事项。作业现场的作业安全由各自的施工负责人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主体单位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涉及区间的作业

    38、,必须在要点站销记,调度指挥中心应得到要点站值班员的作业完毕汇报方准下令开通区间。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和分界点,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并制定施工作业车联系办法。第41条 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其它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见附件3)(一)工务部门: 1.在道床坡脚(限界)以外,可进行整修栅栏、油刷线桥标志等不影响路基(道床)稳定,不侵入限界,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2.在道床坡脚(限界)以内,不影响路基、道床稳定,使用工具(包括能够随时撤出限界外的机动扳手、手提式捣固镐、起拨道器等)人工补充联零配件及加强设备;人工复

    39、紧螺栓、垫板撤板作业、改道作业、拨道作业(不超过30mm)、单根抽换轨枕、单根方正轨枕、设备(钢轨)焊修;手工钢轨涂油、螺栓涂油;人工锚固失效混凝土轨枕螺栓、修理伤损混凝土轨枕,木枕;交分道岔长轨枕间铰接板拆装、紧固;人工进行道床除草、整理道床(包括人力补充石碴、回填边坡石碴、回填道心石碴、夯实道床);刷写线路标志、标记;收集线上料(不横跨线路正线作业),预卸路料的加固;当天施工点前桥梁护轨联结零件拆装(按隔二紧一固定);使用探伤小车、轨检小车等设备巡视检查及测量;其它在作业时不影响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维修、补修作业;3.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小于等于60km/h的区段,允许使用撬棍、洋镐、小型液

    40、压起拨道器、螺栓扳手等小型工具进行螺栓涂油、捣固、改道、补充或紧固轨道联接零件、撤垫板作业,但严禁利用旅客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 (二)信号部门:光电缆径路检查、室内外设备巡视检查及道岔转换试验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度、电气特性的作业。 (三)通信部门:在道床坡脚以外进行不影响行车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通信设备、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业务办理和保护试验等作业。 (四)供电部门:接触网步行巡视、静态测量、测温等设备检查作业;接触网打冰,处理鸟窝、异物; 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内的标志安装及整修、基础整修、接地装置整修、支柱基坑开挖等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作业。 (五)车辆部门:设备巡视

    41、、检查、油润、紧固和清除异物的作业。 (六)货运部门: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巡视、检查和外部清扫、油润,清除影响正常工作的异物作业。 (七)房建部门:在站台安全线以内进行日常设备巡视。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利用列车间隔作业的项目,报集团公司运输管理部备案。 以上作业必须制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运输段(机务段)一级批准,按正常维修计划提报、审批。上线作业时必须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第42条 施工组织相关流程1.施工单位提报日计划时,需向公司相关部门和配合单位提供审核通过

    42、的施工方案和已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临时计划在施工管理系统中配合单位签字结束后,施工单位提供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施工计划,运输生产部方可审批施工日计划。2.新建、改建施工,在设备开通启用前7日,施工单位向运输生产部提报由设备管理单位和工程技术部会签的开通申请和审核通过的竣工资料(开通资料),运输生产部根据开通申请和相关资料,提前下发开通业务通知。施工单位设备开通当日施工结束登记销点后,调度指挥中心根据业务通知下达开通调度命令,施工单位于设备开通后两日内,向运输生产部提供行车设备开通使用会签单(见附表7)。 第43条 站间结合部进行接触网检修作业时,按固定进路的方法进

    43、行作业,即在检修过程中需转换道岔、准备进路时,由运输段车站信号员(未设信号员时由车站值班员)操纵配合作业,准备进路时,将道岔转换至所需位置并加锁,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加强联系,卡控作业车进出位置,运输段与供电段要据此制定相应的卡控措施和签认手续,确保作业安全。第44条 作业车组织办法1.接触网作业车和大机捣固车准许在天窗作业时连挂在一起,限速30km/h进入封锁区间进行施工作业,但供电段须制订安全卡控措施与大机公司共同签认。2.天窗点前,在区间无列车运行时,明确作业车施工范围,作业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封锁区间,待电调下达停电作业命令后,由供电驻站联络员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方可

    44、开始作业,确保施工绝对安全。第45条 万南北场万南南场、石圪台布尔台、乌兰木伦上湾、乌兰木伦补连塔间进行施工作业时,按区间办理相关作业手续。第46条 综合天窗的管理和兑现1.各设备管理部门、单位要根据天窗修的要求和特点,确定合理的设备维修周期、核定天窗修工作量和作业标准,制定落实天窗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和安全措施,提高天窗修综合利用率。并建立天窗维修台帐,定期总结、统计、分析天窗检修工作。2.在天窗修的实施过程中,各施工、维修单位要加强对作业时间、进度的掌握,确保作业效率和施工质量,必须在调度命令给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项目,不得延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时,施工负责人至少必须提前30分钟

    45、向车站值班员提出续点延时请求,列车调度员按规定下达延时命令。3.调度指挥中心、各车站要合理安排运输作业,确保天窗时间的兑现。同时须建立天窗兑现统计台帐,对天窗延时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提报公司天窗修领导小组。第十一章 集中修组织第47条 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减少施工对运输的整体影响。第48条 集中修的施工月计划由工程技术部汇总、编制,运输生产部审定,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第49条 公司集中修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运输副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分别担任天窗修领导小组

    46、正、副组长,成员由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调度指挥中心、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可指定人员具体负责集中修日常协调组织工作。根据集中修范围,可分片区成立集中修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本片区的施工组织协调实施工作。第50条 为强化集中修的安全监控工作,设备管理单位须配备专人对每处施工地点进行监控,加强对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确认开通条件,严把施工开通关。集中修有关的车站站长(或主管副站长、车间主任)必须到岗监督作业,保证行车安全。公司安全质量部要强化

    47、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恢复设备停止施工。第51条 公司要提前做好集中修的各项准备工作,工程技术部负责提前收集、汇总集中修施工作业计划,运输生产部应根据作业内容,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集中修施工组织方案,调度指挥中心和车站加强集中修期间的运输组织工作,确保集中修工作顺利进行。第十二章 施工登销记程序第52条 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60分钟,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按规定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登记,维修作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施工调度

    48、命令。第53条 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运转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第54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调度命令规定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双方现场签认后,各自通知本单位驻站联络员,双方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后,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提报开通申请,按规定开通线路。对扰动道床不能预先压道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大型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或开通后经过单机或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可视为压道。1.施工结束后,线路的开通速度须达到封锁施工速度条件表规定(详见附表8),且开通条件必须与施工日计划审查确定的开通条件一致,若不一致时,开通条件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后的意见为准,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2.在施工结束后,限速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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