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维修改造“二路供电”项目 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2022AFAGZ01840)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 期:2022 年 8 月 1 目录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3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 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7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4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维修改造“二路供电”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维修改造“二路供电”项目
2、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6-340121-0401-726808)1.4 招标人: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维修改造“二路供电”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AGZ01840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FAGZ0184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地址位于安徽省
3、汽车工业学校,在学校西南角新建一座开闭所,面积为 163.76,引入两路 10KV 高压电源至开闭所,建设内容包括开闭所新建、电缆敷设、配电工程、排水工程以及室外附属设施改造等工程。2.7 合同估算价:800.40 万元 2.8 招标范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维修改造“二路供电”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市政主、备外线接入新建开闭所电路工程;新建开闭所土建及配电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负一层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保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正常供电,并通过各项验收;新建开闭所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负一层配电房的主、备线路工程、将校园原有主供电电缆接入新建开闭所;教学楼供电排管,手工井,电缆等建
4、设,并接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负一层配电房;一号、二号学生公寓供电排管,手工井,电缆等部分新建,部分利旧;少量过路穿管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补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70 个日历天(包括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确保正式送电)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
5、含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2 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60 万元的供配电工程(工业建筑供配电工程除外)施工业绩。3.3 财务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3.6 投标人须符合
6、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4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7、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 年 8 月 16 日至开标时间。4.2 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
8、: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7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 年 9 月 7 日 11 时 00 分。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 6 号开标室。7.发布公告的
9、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5 招 标 人: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地 址: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凤霞路 15 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0551-65658269 1386598254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 A 座 17-20 层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代煜、彭健、张春梅 电 话:0551-65860136-8643、18556525266 8.3 电子交易系统
10、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9.2 投标人可在安徽合肥
11、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9.3 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 6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保证金账户一: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23701021001095993238842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开户名
1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2752402092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6 日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维修改造“二路供电”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凤霞路 15 号 1.1.6 工程项目名称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维修改造“二路供电”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
13、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维修改造“二路供电”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市政主、备外线接入新建开闭所电路工程;新建开闭所土建及配电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负一层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保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正常供电,并通过各项验收;新建开闭所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负一层配电房的主、备线路工程、将校园原有主供电电缆接入新建开闭所;教学楼供电排管,手工井,电缆等建设,并接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负一层配电房;一号、二号学生公寓供电排管,手工井,电缆等部分新建,部分利旧;少量过路穿管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补疑等范围
14、内的所有内容。1.3.2 交货及安装周期 70 个日历天(包括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确保正式送电)1.3.3 交货及安装地点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招标人指定地点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附录 1(2)财务要求:见附录 2(3)业绩要求:见附录 3(4)信誉要求:见附录 4(5)其他要求:见附录 5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 条款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
15、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 1.12.3 其他可以
16、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2.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最高项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图纸,获取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服
17、务系统发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修改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发票类型:9 条款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8002275.44 元(含暂列金额 240000 元)有,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
18、投全部土建工程、全部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送电、培训移交及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税费等所有工作和应有费用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第二类: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第三类: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 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
19、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20、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 10 条款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号。(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
2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3.4.4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中标项目资格资格的的;
22、(2 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4.5 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6 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23、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4 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 是否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不允许 允许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非加
24、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4.1.2 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 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工程保函封套:工程保函封套:4.2.2 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地点 同开标地点 11 条款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
25、工期及其他内容。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不超过 2 家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 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5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7.6 中标结果公示
26、媒介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7.1 履约保证金(1)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2)金额:中标金额的 2(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4)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
27、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1.1 图纸获取说明 本项目的图纸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10.1.2 获取与查看通知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12 条款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0.1.3 电子招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10.2 投标所需资料
28、(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交易系统。(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 住
29、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建办市 202140 号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5)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10.3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
30、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15 分钟,以网上询标系统所示时间为准)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 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可以转帐(同城)、电汇(异地)方式。(1
3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项目收费标准的 70%收取。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名 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302010519200219520 开户行:工商银行合肥市望江路支行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标准的 70%收取。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缴纳账户:名 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302010519200219520 开户行:工商银行合肥市望江路支行 13 条款号条款
32、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0.5 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单位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有授权文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单位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6 其他(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理。(2)如本项目图纸(如有)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3)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
33、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4)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
34、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5)异议提交方式(任选一种):现场递交;通过电子交易 系统递交。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买方”和“卖方”,等同于招标投标阶
35、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10.8 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提供了不少于三个的推荐品牌(详见品牌推荐表),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
36、低于推荐品牌质量 14 条款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由招标人从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10.10 付款方式 按月进行支付,每月按照审核后已完工程量的 75%进行支付,验收合格并完成送电后,付至审核后已完工程量的 80%,结算审核定案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7%,其余 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按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10.11 免费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
37、低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制造许可证及其他要求制造许可证及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15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财务要求 无需提供 需提供以下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16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注:投标人应按下
38、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 1)合同;)合同;(2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内容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内容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料予以明确说明。
39、17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
40、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18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医疗保
41、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法定情形;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19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
42、容修改如下:条款条款 编号编号 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为准):20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43、6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及安装周期、交货及安装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交货及安装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及安装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4、(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可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 21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45、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
46、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设
47、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
48、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
49、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23 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
50、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