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沿江周边道路(学士路西延、相别路北延涉铁段) 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ZSFJSZ20221100100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2 年 11 月 21 日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51. 招标条件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 投标人资格要求 6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5. 投标截止时间 76.资格审查 87. 评标方法 8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9.联系方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人须知11 总则 11.1 项目概况 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1.4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21.6 保密 21.7 语言文字 21.8 计量单位 21.9 踏勘现场 21.10 分包 31.11 偏离 31.12 知识产权 31.13 同义词语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42.4 最高投标限价 43 投标文件 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3.2 投标报价 43.3 投标有效期 53.4 投标保证金 53.5 备选投标方案 53.6 资格审查资料 5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64 投标 6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 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64.3 投标文件
3、的修改与撤回 75 开标 7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75.2 开标程序 7II5.3 特殊情况处理 76 评标 76.1 评标委员会 76.2 评标原则 86.3 评标 8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87 合同授予 87.1 定标方式 8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87.3 履约保证金 97.4 签订合同 98 纪律和监督 9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08.5 异议与投诉 109 解释权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第三章
4、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12评标办法前附表 121. 评审标准 161.1 初步评审标准 161.2 详细评审标准 162. 评标程序 162.1 评标准备(清标) 162.2 初步评审 172.3 详细评审 18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92.5 推荐定标候选人 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第五章 报价清单 34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 34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35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4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封面(资格审查文件) 41目 录 42授权委托书 44承 诺 书(无在建工程) 4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47封面(商务标) 48投标函 49投标函附录
5、 5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1授权委托书 5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3III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5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56拟分包计划表 57封面(经济标) 58工程总承包报价 59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60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61封面(技术标) 62设计文件 63IV第一章 招标公告北沿江周边道路(学士路西延、相别路北延涉铁段) 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沿江周边道路(学士路西延涉铁段)建设工程及北沿江周边道路(相别路北延涉 铁段)建设工程施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扬行审投资发202264 号、 扬行审投资发
6、2022151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沿江周边道路(学士路西延、相别路北延涉 铁段)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2.1.2 建设规模:北沿江周边道路(相别路北延涉铁段)道路长约 259m,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北沿江周边道路(学士路西延涉铁段)道路长约 298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2.1.3 合同估算价: 约 2763.67 万元2.1.
7、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2.1.5 其他:/2.2 招标范围:北沿江周边道路(学士路西延、相别路北延涉铁段)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在招标人提供的 前期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土方、道路、雨污水、强电管道、交安、绿化、桥梁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二) 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 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
8、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三)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保修等工作;(四) 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五)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5(六) 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七)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公用
9、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或者工程建 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
10、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 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造价 16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如为设计业绩,1600
11、 万元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上述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 文件; 2、合同; 3、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 。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 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应开具由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 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
12、人变更备案资料。6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2 投标人须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3.3.3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4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5 自 2022 年 8 月
13、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6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21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3.7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 部门出具的 2022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8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
14、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9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3.3.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获取;本招标
15、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4.3 投标工具费:5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扬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
16、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地 址: 扬州市润扬北路 19 号邮 编: 邮 编: 225000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陈遂纾电 话: 电 话: 0514-87116778传 真: 传 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022 年 11 月 21 日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扬州市润扬北路 19 号联系人:陈遂纾电话
17、: 0514-871167781.1.4项目名称北沿江周边道路(学士路西延、相别路北延涉铁段)建设工程 EP总承包1.1.5建设地点扬州市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设计费用支付节点: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通过图审后 付至合同价中设计费用的 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施工费用支付节点: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施工许可证办理前按 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除外),工 程量完成一半后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6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且经发包人指定的政府审计部门结算 审计完成后
18、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付 清(不计息)。上述款项的支付,须以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为前提。工程结算 需经审计,并按审计后结算金额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按时、足 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按省、市治欠保支相关规定落实好农 民工实名制以及银行专户代发工资等相关工作。因承包人拖欠 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3.1招标范围北沿江周边道路(学士路西延、相别路北延涉铁段)建设工 程施 EPC 总承包,在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初步 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 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
19、程结(决)算审计、 工程保修等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道路、雨污水、 强电管道、交安、绿化、桥梁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协助办理 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 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二)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保修等工作;(四) 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五)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六) 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
20、要)。(七) 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 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 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 投标的牵头人,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 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
21、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1、工程渣土外运须分包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符合扬州关于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1.11偏 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2、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限价:2763.67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 90 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 2433.67 万元, 暂列金额 240 万元) 暂列金额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让利,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 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23、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其他: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管理体系证书、获奖证书等。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3、技术标: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资格审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 (项目经理为建造师资质投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免缴证明(如有) ;委托代理人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22年8月至2022年10 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
24、构、军事管理等部 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及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安全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扬州市建管处咨询电话 0514-87342396)其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资格申请文件,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再进行复核。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按招标文 件投标人须
25、知前附表第 3.1.1 条款第 4 条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 提供全套材料, 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如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施工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管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一、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商务报价书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自
26、行编制。投标人投标总价需包括 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如工程量清单发生漏项、漏算 等,将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或者为投标人的优惠,投标人 须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 而漏项、漏算等将不予结算。二、工程价款调整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 其后国家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 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 格。2、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应由承包人在合同 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 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调整意见, 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
27、据。3、本项目设计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4、因发包人原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 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 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 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 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 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 项工程; 2、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 费率不变;3、总 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 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整;4、原措施 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 由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变更要求,经 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 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
28、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 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5、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按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 号文文件执行。三、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编制原则:1、投标人依据招标要求,自行设计图纸, 并对自己的设计图纸 进行工程量统计、计算并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2、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3、投标人应当按照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29、 内 容标文件的要求, 由投标人自主报价。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 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 均应包括 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内容及为达到设计效果、工程质 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 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 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 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 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 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
30、须按招标 文件、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 任何与未填综 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 支付。5 、 本工程应采用营改增之后一般计税法计算工程造价。 6、计价方式: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3)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4)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5)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
31、建价2016154号及扬州市发布 的补充计价子目和江苏省及扬州市发布的相应政策性文件。(7)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 参照扬州工程造价管理当期 发布的材料指导价, 缺项的,参照市场价。如遇缺项、其他专 业定额有相应项的, 可采用其他专业定额进行补充,没有相应定额参考的,投标单位根据市场价格编制补充定额。(8)人工工资指导价参照苏建函价2022379 号。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 (保函)、 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纸质版保函(保单)、支票递交方 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28万元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
32、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 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 扬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银行账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其他要求:(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1、缴纳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回执单中的保证金缴纳码(无 须填写工程名称),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 误的不予确认缴纳, 并原路返回汇款账户,其责任由投标人自 负。1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 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缴纳保证金 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
33、(诚信库中 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 。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 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 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 2 天缴纳保证金) 。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 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 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 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 需及时联系 0514-87111072 进行 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一楼农行营业厅进行现场咨询, 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 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
34、,责任由投标人自负。5、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截止时间止, 保证金未足额到账或投标 保证金未确认已缴纳的均视为未提交。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 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 号第二 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 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 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 算,有效期一年。(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采用电子保函方式均需要按工程项目招 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三) 纸质版保函(保单)、支票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把纸质版保函(保单) 、支票递交到开标现场的 代理公司人员, 代理公司人员做好记录。(四)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注
35、意事项按照扬公易 (2022) 11 号 文件要求、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 知及附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单位)缴纳。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提出申 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 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具体退还时间如下:(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 (或定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5日内, 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 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 告发出后5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
36、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 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 招标人将在招标失败后5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 投标保证金于投 标有效期截止前退还投标人。(5)纸质保单保函、支票退还时间要求同上, 由招标代理机构 通知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备注: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财务部)15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地址: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 号楼4楼1430 室, 咨 询电话82087108。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37、方案不允许3.7.4技术标暗标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暗标的编制要求: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内容不能有 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 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3.7.5其他编制要求1 、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 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电子 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设计投标文件(光盘、如有) 。3、由于本工程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投标文件 可能会出现容量较大的情况。经与新点软件公司沟
38、通,建议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 技术标文件中设计图纸大小尽量不大 于 220M,如投标单位设计图纸过大,可将设计图纸单独刻录成光 盘(或 U 盘),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该设计图纸光盘(或 U 盘)单独密封, 封袋封面注明“设计投标文件”。所有封袋上的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4.1.1 条款。(1)如已在系统中成功上传电子“设计投标文件”,无需再单 独提供“设计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 如已在系统中成功上传 电子“设计投标文件”, 又现场单独提交供评委评审用的“设 计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的, 将视为提供两份不同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如未成功上传“设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
39、需将电子投标 光盘(设计图纸光盘)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楼 负 1 楼 13 号电梯口,招标代理单位将派工作人员在 2022 年 12 月 22 日 9:30-10:00 时间内接收电子投标光盘。请各投标单位 派人做好疫情自身防控并佩戴医用口罩, 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至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 逾期不予接收。1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 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40、同投标截止时间开 标 地 点 :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 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 完成远程解密、 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如有)、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 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3
41、.解密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扬州市 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进行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澄清、以及文件传输 等活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 V2.0 大厅地址:(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 tion/hall/login);5. 投标单位如需递交设计文件投标光盘, 可将光盘递交至市民 中心 1 号楼负 1 楼 13 号电梯口, 招标代理单位将派工作
42、人员在 2022 年 12 月 22 日 9:30-10:00 时间内接收设计投标光盘。请 各投标单位派人做好疫情自身防控并佩戴医用口罩,从市民中 心 1 号楼西地库出入口进入负 1 楼,在 13 号电梯口将电子投标 光盘递交至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扬州不见面开标大 厅,开启群聊、直播、桌面分享等相关准备工作。6.根据“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的引导, 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可提前两小时登入扬州市不 见面开标大厅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进行签到并填写投 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 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17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