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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储项目安全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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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储项目安全监理细则.doc

    1、 中储粮介休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安全监理细则中储粮介休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安全监理细则编制 审批 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二月目 录1.工程概况12.安全监理的依据13.安全监理重点控制部位与控制目标34.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45.施工阶段安全监理66.安全监理资料217.安全监理程序2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 工程概况2. 工程名称:中储粮介休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3. 工程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定阳西路中储粮东北角4. 工程内容:浅圆仓、提升塔、一站式服务楼等工程5. 建设单位:中央储备粮介休直属库有限公司2.安全监理的依据2.1 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4)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6)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7)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0382号)(8)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2013)(9)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办200589号)(1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11)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设部建质2005184号)(12)关于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2.2 强制性标准:包括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机械使用、脚手架、提升机、地基处理等几方面,具体内容见2002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2.3主要施工安全技术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等:(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5)施工

    4、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9)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2013)(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2021) (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4)高处作业吊篮(GB/T 19155-2

    5、017)3.安全监理重点控制部位与控制目标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监理。安全监理的重点控制部位:施工临时用电、垂直运输设施、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高支模作业、钢结构施工等。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在监理承担的安全责任范围内,搞好安全监理工作。4.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4.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4.1.1 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1)施工单位所承揽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资质;(4)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4.

    6、1.2 审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1万2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1万5万2的工程至少2人;(3)5万2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3)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

    7、责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3)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也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1.3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4.1.4 审查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1)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电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8、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3)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1.5 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等。4.2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4.2.1 施工

    9、现场的平面布置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实施。4.2.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总原则是:(1)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2)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3)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4.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4.3.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核。4.3.2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力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

    10、电设施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3.3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4.3.4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l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l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l 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l 施工安全监督机制与安全管理程序;l 施工现场布置与文明施工;l 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具;l 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管理。(2)安全技术措施方面:l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l 垂直运输安全作业技术措施;l 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l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l 施工现场

    11、防火、防爆安全措施。4.3.5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有效。4.4 审查施工临时用电方案4.4.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V以上者,施工单位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V以下者,应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4.4.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和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各种制度的建立和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4.4.3审查时应注意:供电线路的选择、各种设备的数量和型号选配是否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的需要;安全技术措施是

    12、否符合强制性规范的规定,是否行之有效。4.5 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4.6 审查施工机械设备和机具的安全状态4.6.1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4.7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4.7.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4.7.2应急救援预案须经施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并报送监理审核。4.7.3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

    13、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4.8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4.8.1施工单位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工程特点、工期和作业环境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并经各级审查批准。4.8.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和使用要求等条款。4.8.3项目监理部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审查和签认所发生的费用。4.9 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4.9.1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由双方

    14、签字确认,并交监理备查。4.9.2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5.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5.1检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1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垂直运输与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备、出入口通道、脚手架、楼梯口、预留洞口及有害物质存放地等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5.1.2现场围挡:在市区内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围挡材料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

    15、土砌块等墙体,应牢固可靠。5.1.3五板一图:五板指在进工地大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明牌;一图指悬挂施工现场总平面图。5.1.4场容场貌:道路畅通,排水设施畅通,现场硬化处理等;5.1.5材料堆放:材料、构件等应分类堆放,悬挂名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物品分类存放。5.1.6现场防火: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防火标志。5.2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5.2.1总要求(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6、)的规定。(2)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3)应按已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组织施工,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5.2.2外电线路防护(1)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提升机等)的外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外电线路电压(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4681015(2)起重机严禁

    17、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电压(V)安全距离()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外电线路电压等级(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6.07.07.0(4)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5)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

    18、目的警告标志牌。5.2.3 接地与防雷(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2)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3)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5)保护零线

    19、必须采用绝缘导线。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6)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上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5.2.4 配电室(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2)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3)配电柜

    20、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4)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5.2.5 配电线路(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应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2)架空线应能满足载流量、电压降和机械强度,其截面积与敷设应符合规范规定。(3)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与过载保护。(4)如用电缆线路,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项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并不得混用。(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1、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6)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5.2.6 配电箱及开关箱(1)配电系统应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二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2)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

    22、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5)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6)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7)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23、,严禁带电作业。5.2.7 照明(1)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2)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3)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5.4 检查高处作业安全5.4.1检查“三宝”(安全

    24、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执行情况。5.4.2临边防护:(1)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楼层和屋面周边、上下通道和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部位都应按规定进行防护。(2)临边必须搭设防护栏杆、临时护栏或张拉安全网,需通行人流、物流处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3)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扶手及栏杆柱组成,上扶手离地面12m,下扶手离地面0.40.6m,一般扶手每2m长设一立柱。扶手和立柱可用钢管或角铁等制作,并要有可靠连接。(4)临时护栏应在防护栏杆上从上到下用安全立网封闭,在底面以上不小于180mm范围设挡脚板,以防止杂物坠落。(5)安全网有平网、立网和斜网,使用时应符合安全网的搭设规定。

    25、5.4.3洞口防护:(1)楼梯和电梯井口、板和墙的预留洞口、通道和上人口、天窗口等部位均应有防护措施。(2)楼板上的洞口视其大小采取可行的措施。大型洞口在周边加防护栏杆,电梯井等上下直通的多层洞口,每10m高度设一道安全网。施工过程中不使用的洞口,可以临时加焊钢筋网固定盖,对经常使用的洞口加活动盖,有坠物造成危害的洞口加密闭盖。(3)墙面上有坠人可能的洞口,按临边作业的规定加以防护。(4)洞口防护施工单位应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防护措施的可行性和完备性,安全网内积存的杂物要定期清理。5.4.4交叉作业防护:(1)高层建筑施工,凡结构超过两层,在二层楼面高度的外沿搭设可靠的安全隔离棚,其上每隔3-

    26、5层设安全防护网。(2)井架、施工电梯通道口要搭设双层隔离棚。(3)在临边、洞口附近不准存放杂物,其临时转运必须有专人监护。(4)在垂直运输落物半径内,人员行走要划出专门线路,做好隔离棚。(5)无隔离措施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拆卸脚手架等难以避免的交叉作业,要临时划出禁界,由专人监护。5.4.5攀登作业防护:(1)按工程的特点在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攀登作业内容,事先设计好攀登设施及选好登高用具。一般应首先借助已完成的结构作登高通道,选用定型登高工具,必要时搭设专用登高脚手或设计专用攀登用具。(2)攀登用具的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对可供人上下的梯子,在梯面上作业的总重量以不小于1000N

    27、计算,当在梯面上进行特殊作业时要专门进行验算。对定型的移动式木直梯、折梯和金属梯要按国家标准验收,定期检查作用情况。(3)梯脚的基座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斜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脚下应有防滑措施。立梯坡度以60700为宜,踏步上下间距以300mm为宜,不得有缺档现象。人字梯上部夹角以450为宜,底部应有拉条。(4)作业人员登高必须经规定的通道,不得在未经安全防护的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攀登,更不能利用起重机臂架等施工设备攀登。(5)独立攀登作业人员的身体素质、衣着及防护用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令的有关规定。5.6 检查脚手架的安全5.6.1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

    28、规范(JGJ1302011)等有关规范的规定。5.6.2脚手架的搭设应制定专门方案,高度在25m以下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接详图,25m以上应采用双排脚手架,50m以上须进行设计计算。5.6.3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1)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2)建筑物高度超过24m;(3)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4)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 5.6.4对脚手架基础的要求:(1)25m以下的脚手架基础要平整夯实,大于25m的脚手架基础要设计计算;(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3)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

    29、取加固措施。5.6.5对脚手架材料的要求:扣件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JGJ22-85的要求,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抽样检测,旧扣件在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纹、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钢管外径48mm以上,壁厚大于3.5mm,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5.6.6脚手架的搭设(1)脚手架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否则须作防护措施。(2)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雪、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3)杆件间距、杆件接头

    30、位置、扫地杆的设置、连墙件的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设置等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和专项方案的要求。(4)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5.6.7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5.6.8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件;(2)连墙件。5

    31、.6.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委派专人看守。5.6.10拆除脚手架应注意的事项:(1)拆除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将各构配件抛掷至地面;(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5.6.11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5.6.12卸料平台:(1)必须单独设计,绘施工图,一般按3000N/m2荷载计算;吊索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32、取10。还应考虑装拆容易。(2)操作平台应有必要的强度和稳定性,采用型钢用次梁和主梁,平台板宜使用5cm木板。(3)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接点,都必须位于双增长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设施上。钢丝绳应在两边各设两道,每道均按单道作受力验算。吊点上需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4)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如果采用其他方法,卡头的卡子不可少于3个。钢丝绳与建筑物构件围系处,须加软垫物作衬垫,以防钢丝绳磨损。(5)平台两侧应按规定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防护栏杆上严禁搭放任何物品。(6)吊装后,须待横梁支撑点搁置稳定,电焊固定,钢丝绳接好,调整完毕,并经过检查验收,方可使用。(7)平台

    33、上的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设计的允许荷载,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明确岗位责任。(8)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更换,焊缝脱焊应用时补焊牢固。5.7 检查吊蓝作业安全5.7.1吊蓝作业应符合高处作业吊蓝安全规程的规定。5.7.2吊篮一般应由专业厂制造,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及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现场安装、使用和维修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要求。5.7.3现场制作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并进行设计计算。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平台和挑梁的结构按概率极限进行计算,永久荷载系数G取1.2,可变荷载系数Q取1.4;吊篮挑梁应进行强度、刚

    34、度和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系数2;安全系数取: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取10;用手搬葫芦至少应3t。5.7.4吊篮平台必须用型钢制造,宽度0.8-1m,长度不大于6m。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扶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沿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5.7.5检查安全保护装置(1)主制动器:主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并整体安装在提升机构上,制动器的各部分位置均应便于维修的调整,并有防水保护。(2)行程限位:吊篮必须装有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3)安全锁: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

    35、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装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过100mm的距离内停住。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准装使用。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安全锁从出厂之日起每6个月为一个标定周期,标定期满,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经重新标定的安全锁必须加贴工厂特制标贴方可生效。5.7.6检查吊篮安全操作:(1)吊篮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转,检查装置和调整安全装置,做空载试验和额定载荷试验。(2)在正式使用前,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

    36、使用许可证。(3)进入吊篮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必须扣住单独设置的安全绳。吊篮不允许作为载人和载物电梯使用,不允许在吊篮上另设吊具。(4)工作平台严禁超载,且荷载在平台全长上应基本均匀。在正常工作中,严禁触动滑降装置及用安全锁刹车。(5)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部位、及钢丝绳固定装置等进行检查,不得与任何部位磨擦。(6)工作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随意拆卸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等。由于故障确需进行修理的,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在落实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进行。(7)吊篮不应在粉尘、雷雨、六级以上大风等环境中工作。(8)吊篮下方地面为行人禁入区域,需做好

    37、隔离措施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6.安全监理资料6.1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施工许可证。6.2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6.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其审批资料。6.4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施等的备案资料。6.5安全检查验收记录、安全监理指令。6.6会议记录、监理日记、安全监理工作报告、月报等。6.7其他。7.安全监理程序7.1 审查资料: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7.2 安全检查:7.2.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预知隐患,消除隐患。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

    38、隐患、查措施、查教育培训、查整改等。7.2.2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7.2.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3 整改或停工:7.3.1在巡视检查时,发现严重违规作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7.3.2 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应跟踪检查

    39、,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并签署复工意见。7.4 向主管部门汇报7.4.1当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整改通知和暂停令拒不执行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7.4.2 报告可以电话形式,但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7.5 协助安全事故处理7.5.1检点安全事故的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单位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

    40、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7.5.2检查现场保护:发生安全事故后,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7.5.3协助调查处理: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7.6 程序框图重新编制,突出“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技术先进、审批手续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面内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高危作业专项方案安全保证体系l 安全管理、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l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l 垂直运输机械设备、施工机

    41、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措施l 基坑和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l 脚手架、模板、吊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l 垂直运输机具的拉接及防倒塌措施l 安全用电和机电设备防短路和触电措施l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措施安全监理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查,参加安全专项检查高危作业巡视检查,关键工作跟班监督检查深基坑支护与降水方案土方开挖方案高大模板工程方案起重吊装方案脚手架工程方案拆除爆破方案其它危险性大的工程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殊工程需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审批资料资质证书、安全及专业施工许可证、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施备案资料安全检查记录、会议记录、监理通知、报告、日记、月报等安全监理资料发现违规施工和安全事故隐患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整改违规施工和安全事故隐患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整改的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的,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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