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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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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ppt

    1、第七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1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n n(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n n合合同同亦亦称称契契约约,是是平平等等主主体体之之间间设设立立、变变更更、终终止止民民事事权权利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义务关系的协议。n n(二)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特征n n(1 1)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n n(2 2)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n n(3 3)合同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n n(4 4)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2、。2n n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n n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n n2、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n n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n n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n n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n n6、主合同与从合同3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n n(一)合同法的概念(一)合同法的概念(一)合同法的概念(一)合同法的概念n n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的总称。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违约责任等关系。终止、违约责任等关系。n n(二)合同法的特征(二)合同法的特征(二)合同法的特征(二)合同法

    3、的特征n n(1 1)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n n(2 2)通过非强制性规范调整合同关系,贯彻契约)通过非强制性规范调整合同关系,贯彻契约)通过非强制性规范调整合同关系,贯彻契约)通过非强制性规范调整合同关系,贯彻契约自由原则;自由原则;自由原则;自由原则;n n(3 3)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益。益。益。4四、合

    4、同法的基本原则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 2 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 3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4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5 5、合法原则、合法原则n n 6 6、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5第二节合同的成立n n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一)合同订立的概念n 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协议的法律行为。(二)合同订立的形式(二)合同订立的形式n n1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n n2 2

    5、、口头形式、口头形式n n3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6(三)合同内容n n1 1、一般条款、一般条款n n(1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n n(2 2)标的;)标的;n n(3 3)数量;)数量;n n(4 4)质量;)质量;n n(5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报酬;n n(6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 n(7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n n(8 8)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n n2 2、格式条款、格式条款n n(1 1)格式条款的概念又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是当事人为)格式条款的概念又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

    6、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n n(2 2)对格式条款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规定n n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n n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7订立合同的方式要 约承 诺8n n(一)要约(一)要约(一)要约(一)要约n n1 1、概念、概念n n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n n2 2、

    7、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 n 由要约人向相对人发出由要约人向相对人发出n n 内容具体明确内容具体明确n n 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n n要约邀请要约邀请n n1 1 1 1、定义、定义、定义、定义n n也称要约引诱或要约劝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也称要约引诱或要约劝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表示。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商业广告等。n n 2 2 2 2、性质、性质、性质、性质n n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其本身不具

    8、有法律效力,不能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相对人因相对人“承诺承诺”而订立合同。而订立合同。9n n*要约与邀约的区别要约与邀约的区别n n(1 1)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n n(2 2)要约是希望别人向其发出承诺,因而其必须包含合)要约是希望别人向其发出承诺,因而其必须包含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包含合同成立主要条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包含合同成立主要条款款n n(3 3)要约的相对人一般是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要约的相对

    9、人一般是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人 n n3 3、要约生效、要约生效n n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生效。(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生效。(到达主义)n n(1 1)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从相对人了解要约时开始)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从相对人了解要约时开始n n(2 2)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n n(3 3)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要约:)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要约:n n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间为到达时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间为到达时间;间;n n未指定特定系统,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

    10、间为未指定特定系统,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时间。(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104、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存续期间(1 1)口头要约:)口头要约:以规定的承诺期限为准以规定的承诺期限为准 n n无规定的,应立即做出承诺,否则口头要约失无规定的,应立即做出承诺,否则口头要约失去法律效力去法律效力(2 2)书面要约:)书面要约:以规定的承诺期限为准以规定的承诺期限为准 无规定的,应以合理期限作为要约的存续期间无规定的,应以合理期限作为要约的存续期间5 5、要约的拘束力、要约的拘束力、要约的拘束力、要约的拘束力n n(1 1)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要约人受

    11、自己发出要约)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要约人受自己发出要约的拘束的拘束n n(2 2)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同意,不得变更和撤销要约的内容不得变更和撤销要约的内容116 6、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n n指在要约发出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要约发生指在要约发出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效力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n n要求: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要求: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n n7 7、要约的

    12、撤销、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n n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将其取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将其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n n*撤销的时间限制:只能在要约生效后,承诺发出前(合同撤销的时间限制:只能在要约生效后,承诺发出前(合同成立前)做出。成立前)做出。n n*要求: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求: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到达受要约人。n n*不可撤销要约:不可撤销要约:n n(1 1)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

    13、)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销n n(2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同作了准备工作128、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n n指要约失去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因而不再对要约人指要约失去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因而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作用。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作用。n n(1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接到要)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要约,在

    14、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去法律效力。(2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n n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则要约失效则要约失效;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在通常情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在通常情况下,要约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不承诺的,要约况下,要约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不承诺的,要约失效。失效。n n(4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13要约承诺撤回、撤销撤回新要约承

    15、诺14(二)承诺(二)承诺n n 1 1、概念、概念n n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n n2 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 n(1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n n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或者由其授权的代理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或者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做出人做出n n承诺须向要约人发出承诺须向要约人发出n n(2 2)承诺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要约的有效)承诺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要约的有效存须期间)存须期间)n n承诺期限通常是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间承诺期限通常是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间n n要约中未规定有效期间的,口头要约应立即承要约中未规定有

    16、效期间的,口头要约应立即承诺,书面等要约在合理期内承诺。诺,书面等要约在合理期内承诺。15注意以下两个情形n n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n n1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 n2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达。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通知

    17、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n n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16n n(3)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实质内容一致n n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人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

    18、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4)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173、承诺的生效n n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n n(1 1)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n n(2 2)生效的效力:承诺生效合同成立)生效的效力: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 4、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n n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将其撤回。n n要求: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要求: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的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19、。或与承诺的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18n n案例一案例一:n n某百货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本省的甲、某百货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本省的甲、乙、丙钢材厂发出传真,传真中称:乙、丙钢材厂发出传真,传真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我公司急需标号为为0101型号的钢材型号的钢材2002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传真,我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传真,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钢材厂在收到传真以后,三家钢材厂在收到传真以后,都先后向百货公司回复了传真,在传真中告知它们备有都先后向百货公司回复了传真,在传真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钢材的价格。而甲钢材厂在发出传真的现

    20、货,且告知了钢材的价格。而甲钢材厂在发出传真的同时,便派车给百货公司送去了同时,便派车给百货公司送去了100100吨钢材。在该批钢吨钢材。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百货公司得知丙钢材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材送达之前,百货公司得知丙钢材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较好,且价格合理,19n n因此,向丙钢材厂去传真,称:因此,向丙钢材厂去传真,称:“我公司愿购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贵厂200200吨吨0101型号钢材,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型号钢材,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司负担。”在发出传真后第二天上午,丙钢材厂在发出传真后第二天上午,丙钢材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钢材厂将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

    21、,甲钢材厂将100100吨钢材吨钢材送到百货公司,被告知,他们已决定购买丙钢材送到百货公司,被告知,他们已决定购买丙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受其送来的钢材。甲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受其送来的钢材。甲钢材厂认为,百货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厂认为,百货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甲钢材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甲钢材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案例分析某市建筑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甲、乙钢材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5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两家钢材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该建筑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

    22、备有现货,注明了钢材的价格,而甲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该建筑公司送去了25吨。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建筑公司得知乙厂所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乙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购买贵厂50吨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乙厂发函称已准备21发货;下午,甲厂将25吨钢材送到。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水泥。甲厂认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问题:问题:1、建筑公司向甲、乙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甲、乙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建筑公司第二次向乙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建筑公司

    23、与乙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建筑公司有无义务接受甲厂发来的货物?本案中甲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22三、合同的成立三、合同的成立n n(一)成立的时间(一)成立的时间(即承诺的实际生效时间)(即承诺的实际生效时间)n n 情形:情形:n n1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n n(1 1)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n n(2 2)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则一方当事人最后在)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则一方当事人最后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为合同成立;合同上签字盖章为合同成立;n n2

    24、2、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在合同成立前、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在合同成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n n(1 1)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n n(2 2)未签订的,则以承诺的数据电文到达要约人的时刻)未签订的,则以承诺的数据电文到达要约人的时刻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n n(二)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即承诺生效的地点)(即承诺生效的地点)n n1 1、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人接受承诺的、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人接受承诺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3n n(1 1)面对面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地

    25、点为合同成立的地)面对面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点n n(2 2)电话口头形式:要约人接收电话承诺的地点)电话口头形式:要约人接收电话承诺的地点n n2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n n(1 1)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n n(2 2)签字盖章不在一地的,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是合同)签字盖章不在一地的,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成立的地点n n3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n n(1 1)收件人的主营业的为合同成立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的为合同成立地

    26、点n n(2 2)无主营业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点)无主营业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点n n(三)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形(三)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形n n1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受的,该合同成立。”(3636条)条)n n2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

    27、合同成立。24四、缔约过失责任n n(一)概念n n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未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未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n n(二)构成要件二)构成要件:n n1 1、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协力、保护、告之、保密)、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协力、保护、告之、保密)2 2、缔约相对人受有损失、缔约相对人受有损失3 3、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4 4、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n n(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

    28、n n1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n n2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n n3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5n n(四)承担四)承担1、主体原则上是原则上是“合同合同”当事人。一般是要约人、被要约人、当事人。一般是要约人、被要约人、被撤销合同当事人被撤销合同当事人2、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合同法无明确规定。一般仅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合同法无明确规定。一般仅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

    29、增加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具体:(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具体:(1 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交)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2 2)准备履行或履)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 3)主张)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消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合同无效或可撤消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4 4)上述费)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用的利息损失;(5 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丧失与他

    30、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损失。26n n案例案例案例案例 :n n年月日,被告年月日,被告某村委会在村里某村委会在村里面贴出公告,其内容是本村集体所有的个采石场面贴出公告,其内容是本村集体所有的个采石场对外承包,凡有能力承包者均可向本村委会投标,对外承包,凡有能力承包者均可向本村委会投标,投标时间定于月日,每一投标者应向村委会投标时间定于月日,每一投标者应向村委会交纳定金万元。原告交纳定金万元。原告王某等余人均按招王某等余人均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了定金(但村委会未标公告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了定金(但村委会未开具收据)。然而,原告于月日到投标现场开具收据)。然而,原告于月日到

    31、投标现场后等了整整一天也未见到村委会人员的影子,原来后等了整整一天也未见到村委会人员的影子,原来被告在此之前已将采石场承包给了他人。于是原告被告在此之前已将采石场承包给了他人。于是原告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诉请村委会返还定金,并依法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诉请村委会返还定金,并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各种经济损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失。27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n n一、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效力的概念n n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

    32、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定的法律约束力。定的法律约束力。定的法律约束力。n n二、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n n(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法律规定)(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法律规定)(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法律规定)(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法律规定)n n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n n (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订立、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订立、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订立、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订立、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条件28(二)特别生效

    33、要件(当事人约定)(二)特别生效要件(当事人约定)(二)特别生效要件(当事人约定)(二)特别生效要件(当事人约定)n n1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n n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是合同的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是合同的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解除的依据的合同。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解除的依据的合同。n n条件的概念和要求条件的概念和要求条件的概念和要求条件的概念和要求n n(1 1)概念:指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可能发生的、用来)概念:指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可能

    34、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n n(2 2)要求:)要求:n n必须是将来的事实必须是将来的事实n n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n n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n n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是不能作为条件的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是不能作为条件的n n附条件合同的类型附条件合同的类型附条件合同的类型附条件合同的类型n n(1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内容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内容虽已确定,但尚未发生效力,待条件成就时该合同发生效力。已确定,但尚未发生效力,待条件成就时该合同发生效力

    35、。n n(2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指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在条件)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指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其效力消灭。成就时其效力消灭。292、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指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指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n n要求要求要求要求:n n(1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律直接规定的n n(2 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n n(3 3)作为期限的

    36、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n n种类:种类:种类:种类:n n(1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在期限到)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在期限到来之前暂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到来时发生法律效力。来之前暂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到来时发生法律效力。n n(2 2)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指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在)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指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在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消灭,合同解除。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消灭,合同解除。30(三)合同生效的时间n n(1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签字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签字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

    37、合同,自合同签字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签字成立时生效。n n(2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在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合同,在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合同,在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合同,在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n n(3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38、。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n n(4 4)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31n n(一)(一)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的概念n n指合同已经具备一定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且指合同已经具备一定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

    39、且没有办法补救,因而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办法补救,因而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n n(二)(二)无效合同的情形无效合同的情形无效合同的情形无效合同的情形1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3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命令、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命令*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 1、造成对方

    40、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2四、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四、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一)概念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二)应具备的条件(二)应具备的条件必须具有法定事由 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当事人、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签订时不公平欺诈、胁迫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必须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必须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33(三)与无效合

    41、同的异同(三)与无效合同的异同(三)与无效合同的异同(三)与无效合同的异同n n同:可撤销变更的合同撤销后的效力与无效合同的效力相同,同:可撤销变更的合同撤销后的效力与无效合同的效力相同,即合同从成立时起就无法律效力。即合同从成立时起就无法律效力。n n异:异:1 1、两者瑕疵不同、两者瑕疵不同n n可:主要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问题可:主要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问题n n无:合同在内容上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无:合同在内容上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益n n2 2、效力不同、效力不同n n可:撤销前成立且有效,撤销后无效可:撤销前成立且有效,撤销后无效n n无:自始无效

    42、无:自始无效n n3 3、可:只有当事人可以主张撤销而无效、可:只有当事人可以主张撤销而无效n n无:任何人可以主张无效无:任何人可以主张无效n n4 4、可:当事人撤销合同的权限行使有一定期限限制,超过、可:当事人撤销合同的权限行使有一定期限限制,超过此期限,合同有效此期限,合同有效n n无:是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限制无:是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限制34n n自始无效,但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独立存在,不因合同无效而无自始无效,但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独立存在,不因合同无效而无效。效。n n1 1、返回财产或折价补偿、返回财产或折价补偿 n n2 2、按照责任赔偿损失、按照责任赔偿损失n n3 3、收归国

    43、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当事人恶意串通,损 害国害国家利益、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家利益、集体、第三人利益的n n五、合同无效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五、合同无效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35六、效力待定合同n n(一)概念n n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做出承认或拒绝的意思表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做出承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其效力的合同。示才能确定其效力的合同。n n(二)种类n n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n n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表见代理)n n

    44、3、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n n4、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表见代表)(表见代表)36n n案例:n n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公司原先想买的B B型号轿车写成了型号轿车写成了A A型号轿车。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 B型号轿车,但型号轿车,但A 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

    45、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问题问题11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为?其效力如何?2 2甲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甲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37n n 分析分析:n n1 1、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454条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有

    46、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重大误解,属于

    47、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2 2、甲、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555条的有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销权。38n n案例案例 22:n n丁某于丁某于19961996年至年至19991999年年8

    48、8月期间曾系某服装贸易公月期间曾系某服装贸易公司的业务员。司的业务员。19991999年年8 8月月2424日,丁某辞职干个体,日,丁某辞职干个体,经营服装生意。但服装贸易公司未将有关代理权解经营服装生意。但服装贸易公司未将有关代理权解除的事项告知其客户。该年除的事项告知其客户。该年9 9月,丁某事先未征得月,丁某事先未征得其原工作单位同意,以服装贸易公司名义与服装贸其原工作单位同意,以服装贸易公司名义与服装贸易公司长期的业务关系户香港某公司在深圳订了一易公司长期的业务关系户香港某公司在深圳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香港公司向服装贸易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香港公司向服装贸易公司提供男

    49、女毛涤等面料及各种样式和规格的男女公司提供男女毛涤等面料及各种样式和规格的男女服装服装100100打,货款总额人民币打,货款总额人民币1212万元;交货期为同万元;交货期为同年年9 9月至月至1010月;货款于货到后月;货款于货到后1010日内付清;违约金日内付清;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为货款总额的15%15%。合同签订后,丁某并未向原单。合同签订后,丁某并未向原单位讲明此事,服装贸易公司对其所为也一直不知。位讲明此事,服装贸易公司对其所为也一直不知。9 9月月2727日,服装贸易公司收到卖方已将货物运至某日,服装贸易公司收到卖方已将货物运至某市的提货单,服装贸易公司得知事件真相,既不提市的提货单

    50、,服装贸易公司得知事件真相,既不提货也不付款。香港公司多次与服装贸易公司协商不货也不付款。香港公司多次与服装贸易公司协商不成,无奈于成,无奈于20002000年年1 1月以违约向法院起诉。月以违约向法院起诉。39n n案例案例 3 3:n n某个体户(被告)因向某商场(原告)购买彩电、冰某个体户(被告)因向某商场(原告)购买彩电、冰箱、空调机等,欠原告债务箱、空调机等,欠原告债务1010万元,双方约定于万元,双方约定于19991999年年1010月底以前全部还清。但是在还款期到来后,被告月底以前全部还清。但是在还款期到来后,被告未按期付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提出其朋友王某欠未按期付款,原告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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