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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大合同法小抄(最新完整版小抄)中央电大专科《合同法》考试小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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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大合同法小抄(最新完整版小抄)中央电大专科《合同法》考试小抄.doc

    1、电大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小抄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财产关系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合同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保管合同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5.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6.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借用合同7、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8、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阶段。9、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10、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

    2、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1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12、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

    3、同承诺生效地13、甲学校与乙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营业用房投资,乙以货币投资,但约定甲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甲向乙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14、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15.孙某13岁,是个业余小提琴手,欲在音乐厅举办个人音乐会,音乐厅与其达成协议有偿演出,该协议有效16.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17、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以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立

    4、18、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19、撤销权行使的除诉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20、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21.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22、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23、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24、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并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此时,如果依然坚持原来合同的法律效力,必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25、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26、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

    5、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27、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高或者过低的,可以单方面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28、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29、违约行为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30、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旅行合同31.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3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33、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3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

    6、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拆期间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36、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37、中国甲企业与美国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38、人民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是有权解释39.买卖合同与易货交易合同的区别点是是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40、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41、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2、我国合同法规定租

    7、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4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4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45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46.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47、货运合同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没有收取运输费的,不得再要求托运人交纳;承运人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不能要求返还48、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49、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0、行纪人依行纪合

    8、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当事人二、多项选择题: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出版合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2、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卖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3、邀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处4.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5、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6.下列行为中为可撤销的有恶意无偿行为;善意无偿行为;恶意有偿行

    9、为7、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8.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9、某外贸土产进出口公司,拟向一个外商出口一批土特产品。双方就出口商品品名、规格、质量、价格、数量、包装、交货日期及违约责任等通过电报往来进行磋商。双方就上述内容均达成了协议。此后,由于国内货源紧张,无法供货,中方就没有组织货源。外方指责中方违约,诉至法院,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的约定,偿付外方违约金若干美元。中方则辩称,我们与外方没有最后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双方之间的

    10、合同不成立。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 AD )。A、当事人通过信件、电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文书往来订立合同之后,记载有合同内容并有当事人签名盖章的信件以及数据电文,也被法律视为合同的书面形式。D、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没有正式的合同文本,但双方之间的电报往来能够充分反映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的事实,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0、具备以下哪些条件,合同就肯定不能成立内容违法 ;意思表示不一致 ;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11. 合同的履行原则为.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12、合同终止的原因中必然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有清偿;存;抵销;免除;混同13、我国

    11、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14.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合同条款中设定的下列条款无效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有利于自己的解释15.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它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它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它是双务有偿合同;它是诺成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它是不要式合同16、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特种买卖主要包括买回;试验买卖;房屋买卖;易货交易;招标投标买卖17、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18、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土地

    12、使用权;某大学校舍;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19、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存款单;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20、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可以是托运人;.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21、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为有偿合同;为诺成合同;为要式合同22.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是转让财产的合同;其标的物是特定的不可消耗物;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具有非永续性23、承揽合同的种类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检验合同24、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保管人须为仓储

    13、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为诺成、双务合同;为有偿、不要式合同25、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三、填空题: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 表意 行为和 事实 行为。2、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 合同法律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 一般规范 性和 不

    14、确定 性。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和其他形式。5、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合同可分为 有名 合同和 无名 合同两种。6、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分为 诺成 合同与 实践 合同。7、依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标准,可讲合同分为 要物 合同和 不要物 合同。8、要约是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9、要约邀请又称 要约引诱。10、要约在 到达受要约人 时生效。1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 到达受要约人 或 与要约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时方产生撤回效力。12、我国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 通知 的方式作出。13、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我国立法采取的是 到达主义。

    15、14.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 成立 的地点。15.合同义务又可分为 给付 义务与 随附义务。16、随附义务可分为先合同义务和 后合同义务。17、合同的保全包括 代位权 和 撤销权。18、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和 意思表示不自由 两种类型。19、协作履行包括的内容有:及时通知的义务、 相互协助 的义务和 保密 的义务。20、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1 年,从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之日起计算。21、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主要有两种情形: 合同承受 与 企业兼并。22、合同的转移包括 债权让与、债务承担。23、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投标

    16、、定标 来订立合同的。24、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因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 法律事实。25、混同的原因有 概括 承受和 特定 承受。26.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27、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和赔偿损失。28、根据买卖合同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 特定物 买卖和 种类物 买卖。29、易货交易为双方当事人移转 标的物 所有权的合同。30、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 现实 赠与合同和 非现实 赠与合同。31、根据性质捐赠可分为 不附任何条件 的捐赠、 附加特定义务 的捐赠和 为特定目的 的捐赠三类。3

    17、2、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三种形式: 抵押 担保、 质押 担保和 保证 担保。33、质押分为 动产 质押和 权利 质押两类。34、租赁合同是转移 财产使用权 的合同。35、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36、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同可分为 动产 租赁与 不动产 租赁。37、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将 辅助 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对第三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8、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 总承包 合同和 分项承包 合同。39、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 承运人 和 托运人。40、技术合同包括 技术开发 合同、 技术转让 合同、 技术咨询 合同和技术服务

    18、合同。4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 委托 开发合同和 合作 开发合同。42、根据实施专利的范围不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分为 独占 实施许可、 排他 实施许可和 普通 实施许可合同三种。43、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 特定物 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4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 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业务。45、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 自己 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五、名词解释: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

    19、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格式合同: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

    20、前而将其撤回。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

    21、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附期限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认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22、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

    23、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先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 拒绝应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

    24、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将合同由原来的主体转移给别的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清偿:是指为实现债的目的而为给付。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是指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其完全代替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新的当事人。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

    25、同溯及消灭的权利。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种方式即为提存。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免除:是债权人以债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

    26、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没有履约),或者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错误履约),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确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有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要具备过错,有过错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不过错则不承担。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违约责任:是指合同

    27、的一方当事人由于违反了合同的义务,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可抗力:是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以财产责任为核心内容,一般以金钱为对价补偿受害方损失的利益。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

    28、管辖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合同法暂居幕后,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卖人,买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样品买卖:是指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

    29、的物,以买受热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易货交易:是指当事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权的协议,又称以物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互易合同等。供用电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用水并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水的一方称为供水人,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为用水人。供用气合同:指供气人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价款的合同。供用热力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依约提供热力,另一方当事人使用热力并支付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人,使用热力的一方称作用热力人。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

    30、财产无偿地转移另一方所有的协议。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是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措施。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

    31、移交货款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借款合同履行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对该动产或权利凭证进行处理,并从中优先受偿。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成族人使用,承租人支付

    32、租金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一定的法律主体之间就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或者专有技术转让而

    33、订立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也叫寄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受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

    34、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居间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六、简答题1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答: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的原则清晰突出。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明确充分。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2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有哪些?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是具体规范

    35、的总的指导思想。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3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是什么?答: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4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哪些意义?答:(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

    36、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5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意义?答: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

    37、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6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要件?答:(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7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的方式不能

    38、违背要约的要求。8强制缔约有哪些特点?答: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9.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答: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

    39、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10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答:出租人须向承租

    40、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11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答: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依如下几个标准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作出区分。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予以确定。(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在交易中的作法来进行区分。(5)其他因素。12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

    41、先决定性。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13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答: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14合同条款的种类有哪些?答:(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2)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欠缺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就难以成立。故也将其称之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或者成立条款。(3)合同的普通条款。15缔约过失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答:缔约过失的法律特征有: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

    42、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失。16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在哪几点?答: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17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有哪些?答: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这种条件既可以是事件,又可以是行为。根据某一事

    43、实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可以将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18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具备哪些条件?答: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35什么是承揽合同的特征?答

    44、: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外,还有以下特征: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承揽合同的履行需双方的协作。20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答: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19那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答:(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1为什么设立不安抗辩权制

    45、度? 答: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不安抗辩权时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22合同权利让与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2)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可

    46、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销。23哪些合同权利禁止转让?答: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主要有: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24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和行使方式有哪些? 答:(1)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事由: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履行迟延;不完全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在合同法第96条做了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

    47、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25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内容?答:合同法规定须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让违约方承担下列之一或承担全部以下三种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26什么情况下适用提存?答:合同法第101条规定了提存的原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7什么是买卖合同的特征? 答: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特殊规定的除外。28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答: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29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答: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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