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合同合同编号:ZYG2011-01工 程 合 同合同名称: 中阳嘉园项目场地平整、围墙、综合楼工程 甲方名称: 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工程造价: 签订日期: 2011年1月22日 发包方(甲方):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 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河南中阳置业公司中阳嘉园项目场地平整、围墙、综合楼工程。工程地点:永城市芒山路南段路西。工程范围: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中阳嘉园项目场地平整、围墙、综合楼工
2、程。开工日期:2011年 月 日,竣工时间为2011年 月 日。第二条 承包方式、范围及报价本工程实行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工包料。本工程承包范围:中阳嘉园项目场地平整、围墙、综合楼的全部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工程总包价:以施工图预算价加工程单项次不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的变更费用为依据,在此基础上总造价下浮5%,作为结算的依据(依据2008年河南省颁布的现行定额)。第三条 双方责任甲方职责:1、甲方有关人员对工程实施有效管理;2、甲方负责工程款的决算。乙方职责: 1、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2、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
3、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防碍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范围内的个人和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3、乙方负责现场工农关系的协调工作;4、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施工。工程质保期1年,乙方定期回访,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5、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负;6、乙方在施工中如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或所用材料与所订合同型号不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并给予相应罚款,按合同约定重新施工。7、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服从监理方的监督,服从甲方的管理。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本工程没有预付款,工程结束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结算,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
4、分期付款。 第五条 工 期合同工期没有合理的理由不得顺延。“竣工”是指乙方按施工合同所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已经完成,并经过竣工验收,消除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草签完竣工验收手续,具备验收条件。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应承担乙方原因的违约责任。乙方认为需要提前竣工时,可自行安排,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费用,乙方要负责提前竣工工程的维护和保管。在下列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适当调整竣工日期,调整后的竣工时间即为合同工期,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计划调整,需延期或提前竣工; 2、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工程无法按期竣工;第六条 材料供应 工程使用材料全部乙方提供。如因乙方所用材料的材质
5、有不合标准而造成质量事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材料不论是否经过甲方检验,均由乙方对其质量负责。第七条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 乙方的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如果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乙方应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掌握质量动态,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提高质量的具体要求。第八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本工程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为抢救提供方便条件,不承担连带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另行签订施工安全协
6、议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完工后5天内报送该工程竣工资料,乙方在确认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均达到质量标准、移交的工程资料齐备后,应写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甲方总体验收。竣工验收时,如需要,乙方应移交的工程资料和施工记录。 若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没有满足要求,即裁定乙方承包的工程尚未竣工。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当确认达到质量要求,可重新申请竣工验收。从裁定尚未竣工之日起到申请重新验收的报告递交甲方之日止的时间为延期竣工时间,如果第二次验收仍不达标将加倍处罚。上述需甲方组织重新验收活动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正式移交签证之日起的一年时间内是质量保证期。 凡属乙方
7、责任原因出现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处理,直至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如果乙方不能进行返修,甲方将另行委托承修,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第十条 争议和仲裁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有关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达成协议可向国家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的仲裁应是约束双方的最终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仲裁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 其 它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计划的调整和其它由双方承认作为人力不可抗力的事件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时间,所延长的时间与不可抗力发生的时间相等。 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证明尽快通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验证和确认。 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通过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 :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生效。 合同规定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全部完成后,自动失效(质保条款除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2011年 月 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