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湖名城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3883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8830010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韵邦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0 年 09 月 17 日1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1. 招标条件 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3. 申请人资格要求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 总则 231.1 项目概况 2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3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241.6 保密 2
2、41.7 语言文字 241.8 计量单位 241.9 踏勘现场 241.10 分包 241.11 偏离 241.12 知识产权 241.13 同义词语 242 招标文件 2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52.4 最高投标限价 253 投标文件 25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53.2 投标报价 263.3 投标有效期 263.4 投标保证金 263.5 备选投标方案 263.6 资格审查资料 26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74 投标 27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 2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75 开
3、标 28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285.2 开标程序 285.3 特殊情况处理 285.4 评标准备(清标) 2826 评标 286.1 评标委员会 286.2 评标原则 286.3 评标 28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287 合同授予 297.1 定标方式 29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297.3 履约保证金 297.4 签订合同 298 纪律和监督 30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0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0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0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08.5 异议与投诉 309 解释权 30
4、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3 1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56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58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27第五章 报价清单 174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175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7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783第一章 招标公告41. 招标条件景湖名城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景湖名城项目 由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核【2020】2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韵邦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湖名城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5、人参加投 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 项目概况2. 1. 1 建设地点:天虹大道西、汉韵路北、创发路南2. 1.2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建筑物面积 222333. 15 平方米2. 1.3 合同估算价:约 66000 万元2. 1.4 总期限要求:本项目总工期 930 天,其中设计 120 天,施工 81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 11 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 年 3 月 20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6 月 8 日。2. 1.5 其他:(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
6、的审批;(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2.2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2.2. 1 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等报批审批工作。2.2.2 采购部分包括:建筑安装及运营设备采购(含电梯)。2.2.3 施工部分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红线范围内配套道路、围墙、雨污水管网、绿化、景观、强弱电、消防、智能化、照明等附属工程。3. 申请人资格要求3. 1 申请人应具备 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
7、.2 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壹级或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 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 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
8、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 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除外。3.3.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
9、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 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按如下提供:3.3.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3.3.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 导 小组 办 公 室备案 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名称及联 系方 式请查 阅 “ 信用徐州 ” 网址 “ 征 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 咨 询 电 话 0516-8131131
10、5 、 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5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由联合体中的设计企业提供)。3.4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3.4.1 投标人自 2013 年 09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5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3.4.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3 年 09 月 01
1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5 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设计合同,则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该合同备案表】(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
12、”模块)。上述所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项规定的情形;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3.8 失信被
13、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30 分。6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4、,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睢宁县住建局招投标监管科 0516-6701270510. 联系方式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 址:睢宁 县环宇西路 58 号 地 址: 泰州市鼓楼南路 286 号 B3 幢招 标 人: 江苏韵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 顾芳 联 系 人: 徐楚电 话: 0516-80388851 电 话: 1536581
15、8518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江苏韵邦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环宇西路 58 号联系人:顾芳电话:0516-8038885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 286 号 B3 幢联系人:徐楚电话:153658185181.1.4项目名称景湖名城项目1.1.5建设地点天虹大道西、汉韵路北、创发路南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设计费支付 :1)单项规划方案完成后,支付至单项设计合 同价的15%;2)
16、单体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且通过施 工图审查后支付至单体设计合同总价的 85%;3)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后 30 日内付清单体设计合同余款。2、施工进度款支付:1)基础完工后支付该栋合同价款的15%; 2)工程主体封顶,付至该栋合同总价的50%;3)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每栋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时间从工程完工时起算,均 不超过3个月),支付至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价的80%,4)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月内支付至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价的97%;5)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支付剩余3%。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总期限要求:本项目总工期 930 天,其中设计 120 天,施工810
17、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 11 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 年 3 月 20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3 年 6 月 8 日。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
18、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 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 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 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 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 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 偿标准1.对排名第二、第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给予 500 元的费用补偿; 2.对第二名、第三名的设计成果甲方均有使
19、用权;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自行探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 投标人承担。1.10分包分包内容要求: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 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 号)、 建市规【2019】12 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 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1.11偏 离 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投标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招标澄清、地勘报告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于 2020 年 10 月 1
20、5 日 17:00 之前通过徐州市 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招标人应当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 17:00 之前通过徐州市 会员申报系统予以解答,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徐州 市会员申报系统自行下载。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 制价)本项目控制价660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504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附属工程费等)最高投标 限价65496万元。(所有高于控制价及分项报价的投标报价均作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本项目投
21、标文件分为网上递交形式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 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和 U 盘形 式提供的设计文件,其中:1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 投标系统;2 、以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商务技术标)的 Word 版本、Excel 版本、CAD 版本及图纸的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 此文件必须单独密封提交;3 、设计文件须包括以 U 盘形式提交的 CAD 版本及图纸的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U 盘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审查部分: 投
22、标保证金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 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提供)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设计 单位)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资料。(2)商务部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托书; 投
23、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拟再发包计划(如有);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认证体系; 企业奖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资料。(3)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单; 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4)技术部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 设计文件;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 单位)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设计单位、 联合体成员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 台 ”截图后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上传。) 企业营
24、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施工企业);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 标保证金 ”模块内上传):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或电汇回单原 件扫描件); 施工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 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设计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 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
25、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 “ 信 用 徐 州 ” 网 址 : “ 征 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 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 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 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 、0516-80800966)。 体系认证证书; 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企业奖项; 其他相关资料。特别提醒:1 、如投标人
26、提供的电子档资料不能打开或者损坏等致使评标 委员会无法进行评标的,后果自负。2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投标文件(胶装、每页加 盖投标人鲜章及骑缝章)及相关图纸 4 份。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设计费:一次性报价,后期不予调整。1.1、本工程设计费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任务书中要求的所有 设计工作涉及的各阶段设计费、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服务费及设 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2、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原则: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地勘资 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相匹配 的施工技术方
27、案,企业定额,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的政策、标 准及规范等,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 报价时应在投标折扣费率中综合考虑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 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 措施项目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的所有费用。2.2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 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 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 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2.3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 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
28、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 本工程情况,测算综合考虑在投标折扣费率中。2.4 管理费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 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管理费、利润综合考虑在投标下浮率中。2.5 为控制本项目的总投资,承包人应在本项目投资限额范围 内进行设计、施工。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2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 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 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29、: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行银行账号:803031001421004041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 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 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 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 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如保 函可通过银行官网等渠道查询验证,投标人可不向本工程投标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投标人将银行保函 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
30、睢宁县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 合格。5、若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缴纳。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都将被拒绝接收。2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 合格。3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 户。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 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31、金 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 内,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 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5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 保函原件质押在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427 房间,开具保函收 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 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 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3.6.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 仲裁情况无3.7.4技术标暗标要求不采取3.7.5其他编制要求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
32、监管与 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 签字的地方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30 分1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4.2.2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 交地点1. 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 统(http:/218.3.177. 168/xzhynew/)。1.2 以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商务技术标)的 Wor
33、d 版本、Excel 版本、CAD 版本及图纸的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 此文件必须单独密封提交;1.3 设计文件须包括以 U 盘形式提交的 CAD 版本及图纸的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U 盘单独密封提交。(注: 光盘、U 盘均须单独密封,递交至招标人; 密封 袋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等; 投标人所提供的加密和不加密的文件如不一致导致评标无 法继续,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备份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睢宁县新 城区永安
34、路 22 号 425 开标室)。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 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不 含临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不含临时身份证)。5.2.1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 由招标人按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 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应签到, 以证 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 锁)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投标 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电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
35、行保函 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 成“开标会签到表 ”、“标书签收登记表 ”、“投标保证金电 汇回单签收单 ”签到,缺签、错签的,视为放弃其投标。由招 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 至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427 房间,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15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作。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 为自动弃权。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可以在开标现场根 据投标企业数量自行选择口头唱标或投标人阅读电子屏幕唱 标两种方式。(电子屏幕翻屏时间间隔为 58 秒)。4、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
36、下有效证件的原件, 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 人证书和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投 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30 分钟)使用密钥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开 启所有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6、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 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评标委员推荐 7 名投标人(资格审查 合格) 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 少于 7 名,则所有有效
37、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全部进入下一 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对投标人经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商务部分进行 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商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经济 标部分完成评审。按照投标人技术标及商务标推荐 5 名进入经 济标评审,不足 5 名的全部推荐进入下一步评审。经济标评审 合格的 5 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7、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其投标。8、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宣布至投标报价的百位,投标报价十位数字按四舍 五入计算)、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缴纳
38、情况以 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9、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应急处理:9.1 投标人因自身网络故障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1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提交。9.2 因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 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后 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进行开、评标活 动。9.3 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过 程中解密失败的,可以启用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参与开、评标 活动。9.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故障 导致网上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时,按照招标文
39、件规定,可以 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 标活动。9.5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应急 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10、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 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 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 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 项再提出异议。5.2.2解密时间30 分钟5.4.1评标准备时间评标准备时间: 2020 年 11 月 3 日 10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1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
4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中抽 取的技术标(设计类)评标专家人数为5人,技术标(施工类)评 标专家人数为 5人,经济标评标专家为 3人。技术标(设计类)评 委负责设计部分评审,技术标(施工类)评委负责项目管理组织方 案的评审,经济标评委负责经济标及商务标的评审。6.3.1评标时间评标时间: 2020 年 11 月 3 日 10 时 30 分6.4.2采用“评定分离 ”法时: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 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5 名 。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少于 5 名时则全部 推荐,定标候选人推荐时不排序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17条款号条 款 名
41、 称编 列 内 容 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是 否,中标候选人数:3 名7.1.2采用“评定分离 ”法时: 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价格竞争定标法: 票决定标法:票决抽签定标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方法:7.3.1履约保证金 否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受理部门:睢宁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督管理科电话:0516-67012705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苏 建招办20156 号发改
42、价格2011534 号,收费标准收取。 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一次性支付。3、动态资质核查结果: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查询资质核查结 果不达标的企业为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评标委员会评审时须 对实时查询结果截图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查询网址:http:/221.226.118.170 :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 ryQualChe ckPublic.ftl。4、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 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10.1.1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