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尘防治工程监理细则目 录一、 专业工程特点二、 编制依据三、 监理工程流程四、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五、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一、专业工程特点(各项目驻地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填写)二、监理依据: 1、国家建设部有关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 2、济南市建委和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有关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 3、依法签订的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附件4、依法签订的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5、由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地勘报告及其他文件6、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7、(鲁建发20136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三、监理工作流程:施工阶段扬尘整治监理工作未发现审查施工单位扬尘防治
2、施工方案扬尘整治监理现场复查立即指令整改,情况严重暂停施工要求整改组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检查和扬尘治理工作会议现场巡视检查、跟踪监督是否按施工方案和有关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扬尘污染隐患(包括检查监督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以及现场文明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发现扬尘隐患隐患已发现施工扬尘治理设施验收的核查扬尘治理隐患整改结果的复查是否发生扬尘事故?发生扬尘事故配合扬尘污染事故调查分析扬尘事故原因扬尘工作监理资料管理扬尘整治资料归档未发生符合不符合 四、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4.1 控制要点 4.1.1建设单位要将扬尘防治目标纳入承发包合同,将扬尘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3、,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消除扬尘管理盲区。4.1.2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物料堆放规范,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密闭;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要进行硬化,施工工地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要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指派专门人员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土上路;每天要定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保证施工主要区域和出入口整洁、无尘化;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
4、,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物质,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清理工作,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4.1.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4.1.4 严格实施渣土车辆运输许可制度,杜绝无证运营,有计划地加快渣土车辆的密闭化改造,严禁非密闭化车辆进入渣土运输市场。施工单位要指定夜间保洁人员,及时对进出入工地的渣土车辆进行清扫和冲洗,防止车辆带泥土上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车厢要牢固严密,运输散体、液体材料等应严密遮盖、做好围护,防止装运过程沿途抛、洒、滴、漏。4.2、控制方法4.2.1、检查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区,是否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定期清
5、扫:每天中午和晚上收工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扫。4.2.2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检查项目部是否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配备专人进行清扫。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4.2.3检查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检查防护设施。 4.2.4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在运输车辆离开现场前视情况进行冲洗,特别是雨后施工必须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碎料的汽车采用密闭的车辆,使用车况良好的运输车辆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4.2.5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档。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
6、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施工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4.2.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4.2.7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洒水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均配备洒水车一辆。特别是本项目夜间施工时场地内拉运土方的临时道路上的扬尘必须用洒水车来回循环往复进行洒水降尘。4.2.8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洗颗粒建筑
7、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石灰、砂土等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砂浆。4.2.9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半进场,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4.2.10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弃土应尽早清运至渣土场填筑处置。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4.2.11土方的暂时堆放应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挡,防止进入水体,特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
8、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储被培养,防止水土流失。4.2.1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灰措施。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5.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扬尘整治专项方案;5.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及施工机械准备情况。5.3在现场跟班监督施工方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5.4检查施工现场土方、堆料、建材必须集中堆放情况5.5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工程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定期清洗。5.6检查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和砂、石堆场和各种加工场地的硬化处理情况。5.7检查施工场地出口处的洗车设备运行情况,查看其进出场车辆清洗情况。5.8检查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的防尘措施与设备的准备与运行情况。5.9检查水泥、砂、土等材料运输时的封闭与严密性,检查土方和垃圾运输车辆的封闭性。5.10检查弃土处置情况。5.11量大的土石方出入现场,在出入口设置专人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车辆的扬尘管理;5.12检查各种施工机械是否完好,人员是否配置齐全。5.13做好监理记录。备注:各项目部在原监理规划中增加扬尘防治监理工作的流程及扬尘防治监理方法措施的内容。列入第十一章安全监理的方法及措施中并单列为一节。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