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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招标文件.doc

    • 资源ID:1061742       资源大小:388.96KB        全文页数: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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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招标文件.doc

    1、綦江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隆盛镇片区项目1、2、3、5、6、7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YZB-2015018 招 标 人: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编制人:汪 芃 资格(章)渝建招20050138审核人:庞 渝 资格(章)渝建招20070261二零一五年三月16目 录第一卷4第一章投标邀请书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64.招标文件的获取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 17 -1.1 项目概况- 1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7

    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8 -1.6 保密- 18 -1.7 语言文字- 18 -1.8 计量单位- 18 -1.9 踏勘现场- 18 -1.10 投标预备会- 18 -1.11 分包- 19 -1.12 偏离- 19 -2. 招标文件- 19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9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9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9 -3. 投标文件- 19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 -3.2 投标报价- 20 -3.3 投标有效期- 20 -3.4 投标保证金- 20 -3.5 资格审查资料- 20 -3.6 备选投标方案- 21 -3.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4. 投标- 2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 -5. 开标-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5.2 开标程序- 22 -6. 评标- 22 -6.1 评标委员会- 22 -6.2 评标原则- 22 -6.3 评标- 22 -7. 合同授予- 22 -7.1 定标方式- 22 -7.2 中标通知- 22 -7.3 履约担保- 22 -7.4 签订合同- 2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 -8.1 重新招标- 23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23 -9.

    4、纪律和监督- 23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4 -9.5 投诉- 24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6 -评标办法前附表- 26 -1. 评标方法- 29 -2. 评审标准- 29 -2.1 初步评审标准- 29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9 -3. 评标程序- 29 -3.1 初步评审- 29 -3.2 详细评审- 2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0 -3.4 评标结果- 30

    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41. 工程量清单说明342. 投标报价说明343. 其他说明36第二卷38第六章 图纸39第三卷4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1第四卷4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3一、投标函部分44(一) 投标函47(二) 投标函附录48(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9(四) 投标保证金51(五)招标文件确认书52二、商务部分5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7(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9(三) 项目管理机构60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60(四)其他资料61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綦江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隆盛镇片区项目1、2、3、5、6、7标段施工投标

    6、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本招标项目綦江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隆盛镇片区项目已由綦发改综20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綦江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隆盛镇片区项目 标段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完善山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田间便道、排灌沟渠和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同时对重点河道溪沟进行整治,完成特色基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2 建设地点:本工程1-2标段位于綦江区隆盛镇葫芦社,3标段位于綦江区隆盛镇石梁村,5标段位于綦江区隆盛镇梨子村

    7、,6标段位于綦江区隆盛镇十隆村,7标段位于綦江区隆盛镇振兴村。2.3 工程规模:本工程共分为 6个标段,分别划分为如下:一标段:葫芦村土地湾、下沙坝子、厅上,新建1米宽作业便道1031米,新建1.5米宽耕作便道1774米,新建1.5*1.2m排灌沟550m,新建0.5*0.6m排灌沟965米,新建蓄水池100M3蓄水池200M3各一座。二标段:葫芦村八斗丘、张家咀,新建1米宽作业便道2500米,新建1.5米宽耕作便道1182米,新建0.5*0.6m排灌沟50米,新建0.8*1.2m排灌沟481米暗沟,堤岸整治213米, 新建蓄水池100M3两座。三标段:石梁村打铁沟、垭口村,新建0.6米宽作业

    8、便道1700米,新建0.8米宽作业便道600米,沟溪整治393.88米,新建蓄水池100M3一座。五标段:梨子村刘家咀,新建0.8米宽作业便道160米,新建1.2米宽作业便道135米,新建1.5米宽耕作便道100米,新建0.5*0.6m排灌沟1300米,新建0.,6 *2.2m排灌沟430米,新建蓄水池200M3两座。六标段:十隆村舒家湾,新建1.5米宽作业便道3456米透水砖。七标段:振兴村干溪槽,堤岸整治560米。2.4 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为15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1、2、3、5、6、7标段要

    9、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受邀请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4月1日10时 00分起,在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0日10时00分, 地点为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1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 地址:大渡口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1幢3F3-6号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人:庞渝 电话:18723150257 电话:68156413 13983443585 传真: 传真:68156413 2015年 4月1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联系人:何老师电 话:1872315025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大渡口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1幢3F3-6号 联系人:庞渝电 话:6

    11、8156413 139834435851.1.4项目名称綦江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隆盛镇片区项目1、2、3、5、6、7标段1.1.5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1.1.6标段划分一标段:葫芦村土地湾、下沙坝子、厅上,新建1米宽作业便道1031米,新建1.5米宽耕作便道1774米,新建1.5*1.2m排灌沟550m,新建0.5*0.6m排灌沟965米,新建蓄水池100M3蓄水池200M3各一座。二标段:葫芦村八斗丘、张家咀,新建1米宽作业便道2500米,新建1.5米宽耕作便道1182米,新建0.5*0.6m排灌沟50米,新建0.8*1.2m排灌沟481米暗沟,堤岸整治213米, 新建蓄水池100M

    12、3两座。三标段:石梁村打铁沟、垭口村,新建0.6米宽作业便道1700米,新建0.8米宽作业便道600米,沟溪整治393.88米,新建蓄水池100M3一座。五标段:梨子村刘家咀,新建0.8米宽作业便道160米,新建1.2米宽作业便道135米,新建1.5米宽耕作便道100米,新建0.5*0.6m排灌沟1300米,新建0.,6 *2.2m排灌沟430米,新建蓄水池200M3两座。六标段:十隆村舒家湾,新建1.5米宽作业便道3456米透水砖。七标段:振兴村干溪槽,堤岸整治560米。1.2.1资金来源市级统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工程内容

    13、,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每个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资质条件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

    14、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自行承诺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4年6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复印件。)5.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职称证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4年6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上岗证的质检

    15、员不少于1 人,安全员不少于1 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注册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主要管理人员应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4年6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

    16、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4)企业近三年无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中标人派驻本工程施工现场的项目班子必须与资格后审时所报项目班子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进场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勒令其无条件退场)。(投标人自行承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地 点:綦江区隆盛镇联系人:何老师电 话:18723150257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

    17、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5日17:00时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5年4月6日17:00时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5 年4月6 日17:00时前书面通知招标人。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5年4月

    18、6日17:00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5年4月6日17:00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结算原则(一)投标报价计价原则1、本工程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根据投标人企业定额、招标文件、施工图、现场踏勘情况、市场和企业情况自主合理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2、计价按照渝水基(2011)97号文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基(2008)31号文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

    19、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投标人企业定额、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自主报价。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清单项目单价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保险费等所涉及的所有费用。4、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除非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投标人不允许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计量单位等进行修改或省略,否则为废标。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

    20、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合同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检验试验费、缺陷修复费、措施项目费和规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安全生产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安全生产费按1.5%计取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计价。7、材料和设备由各投标人自主报价。材料价格参考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的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自主报价;施工期内及结算时所有材料和设备的价格不因市场行情的涨跌而进行调整。8、人工价格参考重庆市水利工程定额管理站适时发布的信息参考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自主报价;施工期内及结算时不因市场行情的涨跌而进行调整。9、本工程土石方外运、建筑垃圾外运

    21、(如果有)必须执行市政府2004年第164号文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的规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内。(二)结算原则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完成的实际合格工程量+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结算价款+合同约定其他费用。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渝水基(2011)97号文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基(2008)31号文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规则计算,由招标人、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2、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

    22、增项目价款结算原则: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并按以下办法计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工程项目,按该项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参照类似项目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类似子项的单价由招标人审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渝水基(2011)97号文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基(2008)31号文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组价原则为采用投标清单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单价和有关

    23、投标取费的基础上编制报价。其中材料及人工费中标价中有的按中标价计算,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并结合市场行情,由监理单位、发包人核价。组价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并经审计认定后作为结算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如中标综合单价未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招标人按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变更工程量按2005年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按綦江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

    24、定执行,其中相关规定主要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政策影响和不可预见、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预算的,由建设单位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区财政局提出初审意见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作为追加(减)工程预算的依据,其中:投资增加10%以上、绝对值在100万元以内的和投资增加10%以内、绝对值在100万元以上的,由领导小组审批;投资增加10%以上、绝对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报批”。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的损失。3、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

    25、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帐。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电汇或转帐投标保证金应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的转帐支票或电子汇款;提交帐户: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区支行提交帐号:50001163600059666666特别提示:(1)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开标时各投标人必须将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2)若各投标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

    26、文件处理。凡出票人或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有误或未盖银行业务章者,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不得参加评标。(3)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等证明资料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其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并失去投标资格。(4)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担保,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5)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工程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特别提示开标时将现场核验投标人基本存

    27、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没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现场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装订要求1、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

    28、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各投标人自备的 “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字样。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名称

    29、:投标人地址:綦江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隆盛镇片区项目XX标段投标文件在 2015年4月2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5.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宣布开标纪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

    30、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公布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提交保证金进账单原件)。5.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函部分,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暂时

    31、休会,将投标资料报评标委员会评审。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 宣布本次招标会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綦江区)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电汇、银行转账。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3.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计息。4.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还。7.3.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

    32、%,审计后支付审计金额工程款项的95%;剩余工程款项5%为质保金,质保期限1年。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限价本工程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填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若任意一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认定为废标。(1)1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230

    33、39元(大写:柒拾贰万叁仟零叁拾玖元整);(2)2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38772元(大写:陆拾叁万捌仟柒佰柒拾贰元整);(3)3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82230元(大写:肆拾捌万贰仟贰佰叁拾元整);(4)5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544339元(大写:伍拾肆万肆仟叁佰叁拾玖元整);(5)6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74914元(大写:肆拾柒万肆仟玖佰壹拾肆元整);(6)7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11039元(大写:陆拾壹万壹仟零叁拾玖元整);10.2综合交易服务费本项目的综合交易服务费为:本项目的综合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交易中心要求一次性支付给重庆市綦

    34、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10.3交易鉴证建设工程招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交易中心出具交易鉴证证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交易鉴证证明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3个工作日内发放中标通知书。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本工程共六个标段,每个标段按人民币4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

    35、.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36、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3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或本工程组织机构拟派人员无在渝社保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38、,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地 点:綦江区隆盛镇联系人:何老师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判断、结论和决策负责。 1.1

    39、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质疑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质疑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1.12 偏离不允许。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

    40、(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兴宇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领取。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41、通知所有被邀请的投标人在重庆兴宇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领取。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确认书;(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excel格式电子U盘一个);(7)资格审查资料;(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

    42、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

    43、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担保,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编制文件并随身携带相关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

    44、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投标所涉及的所有人员必须进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且不得兼任。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必须按第八章给定“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已给定的格式表格内容不足以完全反映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如开标现场到场的是委托代理人,其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由委托代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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