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9-189 号地块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3482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482001001 招标人: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1.招标条件.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 3.投标人资格要求:.6 4.招标文件的获取.7 5.投标截止时间.7 6.资格审查.7 7.评标方法.8 8.发布公告的媒介.8 9.联系方式.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1.总则.20 1.1 项目概况.20
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0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21 1.6 保密.21 1.7 语言文字.21 1.8 计量单位.22 1.9 踏勘现场.22 1.10 分包.22 1.11 偏离.22 1.12 知识产权.22 1.13 同义词语.22 2.招标文件.2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 2.4 最高投标限价.23 3.投标文件.2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4 3.2 投标报价.24 3.3 投标有效期.24 3.4 投标保证金.24
3、 3.5 备选投标方案.25 3.6 资格审查资料.25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5 3 4.投标.26 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26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6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 5.开标.26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26 5.2 开标程序.26 5.3 特殊情况处理.27 5.4 开标异议.27 6.评标.27 6.1 评标委员会.27 6.2 评标原则.27 6.3 评标.27 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28 7.合同授予.28 7.1 定标方式.28 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28 7.3 履约保证金.2
4、8 7.4 签订合同.29 8.纪律和监督.29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9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9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9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0 8.5 异议与投诉.30 9.解释权.3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两阶段评标).32 评标办法前附表.32 推荐的定标候选人.40 票决定标选票计票汇总表.42 推荐中标人排序.43 1.评标方法.44 2.评审标准.44 2.1 初步评审标准.44 2.2 详细评审标准.44 3.评标程序.44 3.1 评标准备.44 3.2 初步评审.44
5、 3.3 详细评审.46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6 3.5 推荐定标候选人.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8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51 4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54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54 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81 第五章 报价清单.93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95 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9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00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9-189 号地块建设项目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总承包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9
6、-189 号地块建设项目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行政审批局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睢行审投资备备202057 号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9-189 号地块建设项目号地块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2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代理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
7、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徐淮路南、渭河路西。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63532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124011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 39521 平方米。2.1.3 合同估算价:约 46000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520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 7 月 5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 年 9 月 5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3 年 2 月 24 日。2.1.5 质量要求:2.1.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
8、查。2.1.5.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2.2 招标范围: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9-189 号地块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详细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管网设计、绿化设计及附属设施设计)、电梯、物资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及消防设备检测、验收,小区内配套的道路、管网、绿化、智能化、亮化等附属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6 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9、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
10、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牵头人为准):(1)投标人自 2015 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 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
1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 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3.4 投
12、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7 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1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4)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
14、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0
15、年 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
16、离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招标人: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八一东路 25 号 联系人:张峰 电话:0516-80386088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 62 号 联系人:闫琼 电话:0516-83919999 2020 年 5 月 20 日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睢宁县八一东路 25 号 联系人:
17、张峰 电 话:0516-80386088 1.1.3 招标代 理机构 名 称: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 62 号 联系人:闫琼 电 话:0516-83919999 1.1.4 项目名称 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9-189 号地块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徐淮路南、渭河路西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14.4.1。1.3.1 招标范围 江苏宁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9-189 号地块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
18、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详细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管网设计、绿化设计及附属设施设计)、电梯、物资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及消防设备检测、验收,小区内配套的道路、管网、绿化、智能化、亮化等附属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1.3.2 要求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520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 7 月 5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 年 9 月 5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3 年 2 月
19、 24 日。1.3.3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1.4.1 投标人资格要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评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求、能力和信誉 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应由具
20、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 费用承担和 设计成果补 偿标准 补偿(1)中标结果第二名补偿壹仟元;第三名补偿伍佰元;第二名、第三名的设计成果甲方均有使用权。(2)其余投标人不补偿。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1.10 分包 再发包与分包要求:
21、允许,分包要求:符合建市【2016】93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分包须经得招标人同意。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1.11 偏离 不允许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澄清(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当于 2020 年 6 月 8 日 10:00 之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招标人应当于 2020 年 6 月 8 日 17:00 之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
22、68/xzhynew)报送招标人。2.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45946.84 万元,包括设计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其中设计费(含勘察费):372.05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45574.79 万元。注: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指:本项目中招标范围内除勘注: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指:本项目中招标范围内除勘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察设计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察设计费以外的所有费用。3.1.1 构成投标文 件的材料 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网上递交形式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
23、式)和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其中: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以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商务技术标)的 Word 版本、excel 版本、CAD 版本及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3、方案设计文件须包括以 U 盘形式提交的 CAD 版本及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版本等。U 盘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设计文件部分:第一部分:设计文件部分:方案设计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第二部分:商务技术部分:(1 1
24、)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保证金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提供);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
25、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商务部分商务部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拟分包计划
26、表(如有);(3 3)经济标;)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4 4)技术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从“投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其他材料模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其他材料模块内上传块内上传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
27、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提供)。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
28、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或电汇回单原件扫描件)(如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则无须提供);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
29、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3.2.1 合同价 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2.6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为工程总承包的总报价,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因招标人提交的资料重大错误(重大错误是规模、功能、标准发生变化)及较大修改、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签证及不实施的以外,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不予调整,还应当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各分项报价表。
30、其中:1、设计费:一次性报价,后期不予调整,该报价中已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涉及的各阶段设计费、资料费以及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本项目未包含的设计除外】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按江苏省现行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及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由投标人自主报价。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12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捌拾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
31、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行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803031001421004041 行号:行号:313303400105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
32、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4.3 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 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
33、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5 近年发生的 重大诉讼及 仲裁情况/3.7.4 技术标暗 标要求 不采取 3.7.5 其他编制 要求/4.2.1 投标截止 时间 2020 年 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4.2.3 投标文件上 传系统和递 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刻录在光盘
34、中,将设计文件存储 U 盘中,将光盘、U 盘分别单独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备份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5.1.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开标地点: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永安路 22号)425 开标室。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所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5.2.1 开标程序
35、 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 锁)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电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行保函原件(采用电子保函除外)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内完成“1、开标会签到表”、“2、标书签收登记表”、“3、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单”签名(缺签、错签)报到的视为放弃其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
36、(采用电子保函除外)签收单统一送至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1 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可以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企业数量自行选择口头唱标或投标人阅读电子屏幕唱标两种式。(电子屏幕翻屏时间间隔为 58 秒)。4、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时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
3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所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投标人所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为自动弃权。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30 分钟)使用密钥(CA 锁)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6、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其投标。7、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宣布至投标报价的百位,投标报价十位数字按四舍五入计算)、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招
38、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8、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应急处理:8.1 投标人因自身网络故障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提交 8.2 因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后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进行开、评标活动。8.3 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解密失败的,可以启用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参与开、评标活动。8.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网上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
39、、评标活动。8.5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9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2 解密时间 30 分钟 6.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13 人组成。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3.1 评标时间
40、 评标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6.4.2 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定标候选人数量:5 名。符合要求的定标候选人少于 5 名时则全部推荐。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 6.5.1 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7.1.2 定标方法 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7.3.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供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担保 8.5.2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受理部门/电话:睢宁县
4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0516-67012705 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2 低于成本 报价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
42、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1.3 知识产权 1.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只享有署名权、专利权。2.中标人的知识产权应无条件的同意招标人在正规场合下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3.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
43、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10.1.4 设计深度要求 当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中出现与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不明确的内容,在发包人及监理提交修改单后 3 天内,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图纸或方案,并加盖公章。涉及重大变更时,时间另行考虑。10.1.5 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预算的相关规定 本工程的所有设计内容均需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经审定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如出现此情况,由中标人修改设计方案,直至符合招标控制价要求,且设计费用不予调整。10.2 采用
44、“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 1.1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进入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荣誉等弄虚作假,或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1.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2.1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 人。1.2.2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
45、从本单位直接指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1.2.3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 5 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
46、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1.2.4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1.2.5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1.2.6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2.7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定标工作。定标委员会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1.3 定标办法 1.3.1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
47、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1.3.2 本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法方式,即: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定标候选人择优排序,并依据排序进行打分,排名第一的得 N 分,其次得 N-1 分,依此类推(排名 N 以后的得 0 分。本项目 N 值=5),汇总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得分后,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
48、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依此类推,并据此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排序。1.3.3 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1.4 定标因素。设计深度、报价合理性、企业信誉等作为定标因素。1.4.1 本项目定标因素如下: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方案评价高、图纸完整、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优于评价不高、图纸不完整的;(2)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于得分低的;(3)投标报价低的优于投标报价高的;(4)企业规模大、资质等级高优于企业规模小、资质等级低的。(5)获得国家荣誉
49、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1.5 定标委员会在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将定标报告在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10.3 动态资质核查(1)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企业为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评标委员会评审时须对实时查询结果截图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企业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人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查询网址h
50、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0.4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5 中标人须提供一正四副投标文件及相关图纸。20 投标人须知 1.总则总则 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