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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1新形势下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2002年9月1日)关于维护医疗秩序的通知(2012年4月30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年11月1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Preventionandt

医疗纠纷Tag内容描述:

1、口腔科医疗纠纷 的防范 医患关系现现状 | 口腔科医疗纠纷疗纠纷 多发发的原因 汇报汇报 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1 目录 医患关系现现状 口腔科医疗纠纷疗纠纷 多发发的原因 口腔科医疗纠纷疗纠纷 的防范措施 2 医患关系现状 Part 01 医患关系现现状 | 口腔科医疗纠纷疗纠纷 多发发的原因 3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 ,医疗纠纷 数量剧增 、性质恶 化、索赔额 暴涨。

2、眼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概述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于2002年9 月1日生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 5年多来,医疗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据有关部门统计,医疗纠纷发生数量每 年11%速度递增(江苏省卫生厅2005年专项调查, 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至2005年4月,全省共发 生医疗纠纷11089例,年增幅30%。
近三年来仍处于高 发趋势)。
(一)医疗纠纷争议上升的原因 一是患方原因 二是。

3、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突出医疗服务中医患沟通的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并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
条例对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虚假鉴定结论和尸检报告、编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PART 02,条例对医院管理的助推作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条例强调以患者为中心,恪守职业道德;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并且形成闭环反馈。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产品的进货查验和保管制度等。
这对促使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相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诊疗目标、保障患者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条例首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
对此,实践中也有一种顾虑,担心患者看到病程记录、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病历记录中的不同治疗方案和学术观点,有可能增加误解,医务人员出于防范的目的。

4、专业工作人员。
,医患关系学,6,医生除了要“扮演”其基本的角色内涵(诊疗疾病)之外,还要“扮演”和医疗活动本身密切相关的其他角色。
医生承担的其他角色:1.咨询者的角色:为患者提供知识和帮助。
2.教育者的角色:健康医学、防控疾病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3.朋友的角色: 为患者分忧解难,医患关系学,7,知识性,技术性,风险性,奉献性,医生工作的 职业特点,医患关系学,8,权利是一个法律范畴,是指国家对人们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自主决定作出的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人们通过实施这样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获取一定的利益。
医生的权利范畴既包括着与职业本身必然联系的权利,也包括与诊疗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权利;既有法定的权利内涵,也蕴涵着道德层面的权利内涵。
,医患关系学:,9,医生权利行使的特点,权利行使的自主性,权利行使的权威性,权利行使的特殊性,行使权利的法律性,医患关系学,10,医生的法定权利(4条),诊治患者疾病的权利:排除一切非医学的因素影响 必须是经过正规的学习和训练 必须通过国家相关机构的考核,合格之后才能获得从医资格,才拥有诊治疾病的权利 诊治疾病的权利包括对疾病的检查权、独立处置权。

5、果触目惊心,充分说明了医疗安全的重要性,客观的显示了医疗纠纷的巨大危害。
危害:社会、医院、医学发展、患方和医务人员,理念,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 防范胜于生命 责任重于泰山,原则、意识,医疗安全原则 质量为核心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 是前人努力和奋斗的结晶,需要我们一代代传承、光大和提高。
质量是水平和责任的综合体现;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预防为重点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 环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 面维护患方权益。
培训为基础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法规意识依法执业;遵守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
(双签字) 质量意识合理检查、明确诊断、合理用药、科学治疗、确保疗效、保障安全、维护健康。
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被动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 安全意识遵守诊疗常规,履行告知义务,完善签字手续,规范。

6、疗、手术治疗或者留院观察或需要转诊转科室,医疗机构都要给患者作出合理安排。
但是这种关系是双方的,对患者来说,就有责任如实报告病情,配合医生检查治疗,回答医生提出的各种问题,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缴付相应的医疗费用等。
,一、什么叫医患关系?,如果患者住院需要手术时,医疗机构就有责任征求患者的意见,询问患者是否同意手术,并告诉患者手术的必要性、手术部位、范围和性质、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并发症、后遗症等有关事宜。
作为患者或家属,就应该对医生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有些内容可由双方口头约定,但大多数手术或特殊检查还要以书面形式签订手术同意书,以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什么叫医患关系?,总体医疗总体医疗资源匮乏资源分布不均医生待遇差医保覆盖率低,美国的人均卫生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 倍,加拿大人均资源占有量是世界平均的4.5 倍。
中国人均卫生费用只有世界平均数的1/10,大约是美国人均费用的1/10 2005年中国每千人有151个医生,在世界19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第70位,比人均GDP 排名高出40位。
美国的人均医生数是每千人359个,法国337,英国22,韩国16。

7、了解2、患方维权意识增强3、社会环境因素,媒体炒作,社会诚信度下降医院、医务人员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稍微过错即惹发医疗纠纷,少数患方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为逃避医疗费用或索取赔偿而无理取闹,医方原因: 1、服务态度差,对患者心理需求关注不够 2、医疗服务缺陷,粗心大意 责任心不强 漏诊 、 手术开错部位、药房发错药、护士打错针 3、医疗沟通不够,缺少环节 4、系统内部、医院之间不团结、不协调、诋毁 5、医疗水平差,医疗行为不规范,违规操作临床 医技业务不过硬(漏诊、误诊、误治) 6、无证上岗,超范围执业,为利益超能力收治危重病 人,从事超范围手术 有证代无证 7、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莫及法律意识淡漠 诊前检查不够、术前术中告知不够或未告知、未履行告知程序等,8、医疗文书原因记录不完善、不及时,缺少必要的常规检查,(熟人) 缺项、漏项, 诊断依据不充分,询问病史及查体不全面,各种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缺乏知情同意书,医疗文书涂改,伪造、或丢失,9、新技术、新产品、新药物的开发和应用受利益驱动,应用不熟悉其性能、副作用的新药物我国每年死于药物不良反应者近20万人视力、听力、过敏性休克死亡。

8、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我国民法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隐私权等人身权,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等物权,享有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什么叫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就是侵害民事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别人“动了你的奶酪”又不够坐牢的,但是要赔点钱!,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同时具备才要“赔钱”!,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条款解释,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共计十二章,从第五十四条至第六十四条共计11条。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知情同意权:1、替代方案2、近亲属,思考: 1、没取得知情同。

9、错是什么 ” 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过错理论,即主观过错说、客观过错说、主客观相结合过错说。
(一 )主观过错说 该说认为,过错是一种应受谴责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与过失。
故意分希望和放任,过失分疏忽与懈怠。
这种心理状态之所以应受非难和谴责,是因为它是致害行为的发生原因,是行为人实施致害行为的心理动力。
所以,致害人承担责任的基础不是行为而是行为的发生原因。
十九世纪德国法学家耶林就说: “ 使人负损害赔偿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失,其道理犹如化学上之原则,使蜡烛燃烧的,不是光,而是氧,一般的浅显明白 ” 。
(二 )客观过错说 2 该说认为 “ 过错是指任何与善良公民行为相偏离的行为。
” 是行为人 行为没有达到一定标准,行为人对注意义务的违反。
“ 以某种行为标准来判定行为人有无过错 ” 以他人为标准,这个作为标准的他人,可以是善良家父、一般理性之人、中等偏上之人等等。
认为过错并非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具有非难性,而在于行为具有应受非难性。
客观过错一般不区分故意与过失。
过错主要表现为违反义务,是对事先义务 (注意义务 ) 的违背。
(三 )。

10、疗过程中医疗事故与纠纷的预防 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第一节 处理原则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四条 第二节 处理程序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节 报告制度及程序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四条 第四节 病历复印及封存 第四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节 实物证据封存与送检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八条 第六节 尸体解剖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三条 第七节 医疗争议的协商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第八节 医疗争议的第三方调解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第九节 医疗争议的诉讼 第六十八条 第七十二条 第十节 医疗争议处理结果的报告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六条 第五章 奖 惩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 - - 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 大学城医院 医疗纠纷防范 及处理 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

11、房屋房型)道路(车祸现场嘈杂,潜在危险)工地(潜在危险,等待营救时间)野外(地形不熟,车辆不能达到步行路远)集体多人事故现场(急救人员不够,围观群众议论),时间:夜晚(光线差)清晨(内科疾病多发急救人员体力透支)护送条件限制:车辆行驶途中颠簸救护车内抢救器材相对简单救护车空间狭小 ,人员拥挤,急救范围不同到达时患者及家属不满。
,急救半径:农村急救半径大,部分车辆无法到达;城市急救半径小,人口密集值班救护车不足急救反应时间急救反应时间:气候急救车车况道路拥挤堵车,突发病情患者及家属容易情绪失控(重要因素),患者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烦躁(外伤出血)恐惧(呼吸困难,心肌梗死)悲观(觉得自己不行了对突发疾病缺乏信心),家属常见表现(发生纠纷的常见当事人):焦躁脆弱激动怀疑思维混乱只注重急救结果只急于要求送往医院,疾病的紧急状态个体的差异背景特殊的时间和环境医患之间来不及沟通对抢救的预后患方毫无心里准备,情绪失控,只同意或者只拒绝医生的诊断和治疗,埋下隐患!,防范院前急救医疗纠纷的对策措施,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时掌握患者及家。

12、引起医疗纠纷的科室。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第二章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
所以检验报告单的质量是检验科的生命所在。
检验人员对患者的标本进行各种项目的分析和检测,而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临床医生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和举证倒置的出台,临床医生和患者对检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笔者就如何防范与处理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进行以下总结1优质服务,做好“重点”防范医院文明用语规范人手一册加强医务人员语言修养,用语文明,态度和蔼,消灭影响医患关系的服务忌语,做到“三个良好”,即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服务态度良好。
重点防范以下具有纠纷倾向的患者,包括技术要求高、心理特殊、检查费用高等患者。
具有纠纷倾向的医务人员,包括综合素质欠佳、责任心不够强、服务态度差者。
具有纠纷倾向的时间段,包括工作人员少,独立处理问题的时间段,如交接班,值班的时间,节假日时间。
具有纠纷倾向的常用检验项目等。
检验科的重点就是检验质量问题,比如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及时性,项目收费的合理性等,检验科必须有证据证明各项操作是规范的、结果的报告。

13、纠纷极易产生。
,从整体上讲,医疗纠纷产生主要涉及服务态度、责任心和技术水平三个方面。
但在院前急救的过程中,医疗纠纷的成因却相当复杂,本人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和所见所闻,对院前急救中常见的医疗纠纷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防范处理对策。
,一、反应速度问题 1、快也萧何 “时间就是生命”是尽人皆知的道理,当家人突发急病亟需救治其家属的心情可想而知。
但无论如何急救中心在接到报告后要有一个反应的过程,救护车到达事发现场需要一定时间。
尽管有时我们很快,但仍然达不到病人家属的期望值,因此而发生医疗纠纷。
,针对这种情况,一是要做好解释,请对方充分理解;二是必要时实地测试,让对方心服口服;三是要保持应有的高昂状态,不仅出诊上车时要奔跑,而且到达呼救地点后下车时也要奔跑。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许多居民小区由于艺术造型的院门狭窄或临时被锁使救护车一时开不进去,我们不能因此而机械地等候在外,要携带随车医疗装备立即下车,徒步快跑以争取宝贵的抢救时机。
,2、慢也萧何 除了我们自身的因素影响反应速度外,有许多客观因素也制约行车速度,如天气状况、陌生地域、交通阻塞等等。
有时在没有其它行。

14、湖 谁是弱者?2.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1)高度的专业性: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各种新的诊疗方法、手段出现,导致医疗行业内部分工高度专业化,而患者一方往往缺乏相应专业知识,在案件处理中处于专业劣势。
2)审理难度大:医学知识的专业性,法官难以根据自己的知识就案件的事实进行实体判断,往往需借助相关鉴定结论。
审理中又往往出现多个相互矛盾或差别较大的鉴定意见,法官难以认定。
3)周期长:医疗案件审理往往按年计算,复杂的鉴定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文件检验、伤残鉴定、护理依赖等等。
证据的判断、采信必然建立在复杂的鉴定基础上。
大多数案件都难以在审限内审结。
,总体医疗总体医疗资源匮乏资源分布不均医生待遇差医保覆盖率低,美国的人均卫生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 倍,加拿大人均资源占有量是世界平均的4.5 倍。
中国人均卫生费用只有世界平均数的1/10,大约是美国人均费用的1/102005年中国每千人有151个医生,在世界19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第70位,比人均GDP 排名高出40位。
美国的人均医生数是每千人359个,法国337,英国2。

15、议。
第三条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公平合理、及时便民、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医疗机构所在地、患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维护医疗机构的治安秩序,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第。

16、时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是民法通帽、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XXX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及医疗卫生管理法、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预防第五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第六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管理办法,第七条医务人员必须接受院组织的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及业务、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有权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
THEPROVISNFLCWUGQAYD241K0,95BWNDT3第九条病例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做到文字公正、字迹清晰。
书写过程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划线在错字上,严禁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
第十条急诊病例书写接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

17、告。
3预案制定定义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家属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的最终医疗结果不能接受,由此而产生的纠纷。
“医闹”是指患者及其亲属,或社会其他无关人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医疗纠纷和当事人的过激情绪,人为制造群体事件,激化医患矛盾,扩大事态,用极端手段要挟医院,以图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
本预案涉及医疗纠纷(包含医闹)是指患方拒不依照正常程序、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矛盾,以各种非正常行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甚至非法组织、策划、煽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患者亲属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各种非法行为。
非法行医与利用医疗犯罪等非医疗纠纷不在此列。
4预案制定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人为利用医疗纠纷,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以极端手段自发或被无关人员有预谋利用和煽动医患双方对抗情绪,导致纠纷矛盾升级,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甚至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医闹”行为。
5预案制定原则有效预防,分级负责,妥善处理,化解矛盾,防止激化,快速平息,打击主要闹事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医院处置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作为负责处置医疗纠纷应。

18、学地处置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合法权益,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健水平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医疗纠纷应急预案的启动事件有以下情况应启动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1、在医院的医疗行为中发生患方非正常的死亡,伤残及伤害的事件。
2、发生患方在医院范围内聚众闹事,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事件。
3、发生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
三、医疗纠纷应急处理的原则1、尽最大努力挽救患方生命,减低患方伤害程度,防止伤害扩大。
2、以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利益。
3、维护和保护医院的声誉和财产不受非法损害。
4、维护和保护医护人员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伤害。
四、医疗纠纷应急组织结构1、总负责主管院长2、应急处理核心小组由医务科科长、相关科室大科主任或专科主任组成。
3、沟通发布组由医务科医患关系处理部门和医院新闻发言人组成。
4、技术援助组由相关专业的专家,重症医学科主任和急诊科主任组成。
5、法律援助组由医院法律顾问、质控科科长、病案科主任和主管医生组成。
6、后勤安保组由后勤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和片区警务负责人组成。
五、医疗纠纷应急组织的职责1、总负责职责。

19、对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医疗单位应及时告知死者家属申请尸检的有关规定,并将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医患纠纷确因医务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操作失误引起的后果,事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单位应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五、医疗纠纷赔偿大多以经济赔偿的形式解决,为了教育其本人,维护医院利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赔款金额与科室、个人挂钩,其赔偿比例按院有关规定。
六、对涉及医疗质量、技术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科内或院内要及时组织讨论,分清责任,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医疗纠纷处理程序A,基本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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