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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51.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一、保险财产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二、责任范围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

保险合同Tag内容描述:

1、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范本 旅游意外保险合同是指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约定旅游活动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旅游意外保险合同的特点在于它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财产为保险标的,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今天橙子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相关范本。
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_ 。

2、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3、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4、当事人和关系人。
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四、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承认的经济利益。
,五、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投保人方和保险人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用条款的方式写在保险合同中,当保险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构成:从法律关系要素看,保险合同内容包括四部分:主体部分、权利义务部分、客体部分、其他声明事项部分。
,a.主体部分 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名称及其住所。
b.权利义务部分 包括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等内容。
c.客体部分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 d.其他声明事项部分,从条款拟定看,保险合同内容包括两部分:基本条款与特约条款。
a.基本条款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是保险法规定必须列入的内容,是任何种类的保险合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保险法第19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

5、rinciple in Insurance Contract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一般思考 诚实信用原则(简 称诚信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观念与具体民法规范之间的连接纽带。
它包括 “ 诚实 ” 、 “ 善意 ” 和 “ 信用 ” 三个方面。
当事人在从事保险活动时不能有损人利己的 心理,也不能放任自己的行为对另一方当事人与一般民事活动所遵循的诚信原则相比较。
保 险活动中对当事人的诚信要求更加严格,因此保险中的诚信原则被称为最大的诚信原则。
保 险对诚信的要求之所以 “ 最大 ” ,是由于保险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保险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 下方面: 首先,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较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
一方面,保险合同的标的 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将来可 能发生的危险,属不确定状态。
保险人之所以能够承保处于 不确定的危险,是基于其对危险发生程度的测定和估计。
由于投保前后保险标的均在被保险 人的控制之下,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最为清楚,而保险人作为危险的承担者,却 很难全面了解保险标的的具体状况。
而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是专业人士拟订的, 其内容往往很复杂并包括诸多保险的专业术语,一。

6、同效力的规定看,保险人仅以代签名主张保单无效缺乏依据 ;二、从证据角度看,保险人不能仅以代签名主张保单无效 ;三、从保险人利益 的角度看,代签保单无效对其并非完全有利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关键词 :代签名、人身保险合同、法律效力、研究 伴随着我国保险业,保险制度的曲折历程,在我国,与保险相关的法律可以说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的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保险纠纷诉讼案件日趋增多,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使得保险诉讼案件成为社会焦点。
在众多的保险理赔案件中,保险人以投保单上不是被保险人签字为由,主张保单无效,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成为典型的案例。
而因此引发的客户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的情况成为热 点。
保险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

7、绝承担保险责任,客户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代签名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况 : 1、一种是投保人代被 保险人签名 ;2、另一种是业务员代客户 (投保人、被保险人 )签名。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法第 11 条 1、 2 款明确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实务中往往因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造成许多赔付的纠纷,所以作简要的探讨。
保险法第九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十二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 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 17 条第 2、 3、 4 款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及违反这一义务将承担的不利后果。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法律的这一规定有利于对保险人利益的。

8、道 324线往漳州市方向行驶至国道 324线 373KM 路段,遇由翁瑞彬(翁全林、林兰英的儿子 )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 记二轮摩托车后载孙文龙 (赵永太、孙荫的儿子 )、林顺利自路左往路右横穿公路,朱志斌遇况采取措施不及,两车于云霄往漳州方向路右小型机动车道碰撞,致翁瑞彬、孙文龙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林顺利受伤,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另查明,朱志斌驾驶的闽 D/P0909号小型普通客车系朱志斌本人在二手车市场购买,原车主为厦门伯明工艺有限公司,原车牌号为 D07009X, 2006年 10月 20日过户到朱志斌的名下,变更车牌号为闽 D/P0909.该车于 2006年 1月 16日由厦门伯明工业有限公司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财保厦门市分公司 )投了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保险期限为2006年 2月 4日零时起至 2007年 2月 3 日二十四时止。
原告赵永太、孙荫请求判令被告财保厦门市分公司、翁全林、林兰英、朱志斌、厦门伯明工艺有限公司共同连带赔偿原告因孙文龙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 482111元。
【裁。

9、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 保证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的债务人,亦即从银行借款用于购买 机动车的买车人。
(二 )保证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 按照这一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保证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就是不同的人,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债务人 ;被保险人是借款合同的债权人。
(三 )保证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 保证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
(四 )保证保险 合同的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我们看到,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是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而此债务的履行对借款合同的债权人有利,对借款合同的债务人不利。
可见,在现实中的保证保险合。

10、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 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 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 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 责任的保险合同。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 (一 )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损余物资等资产的减值,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
(二 )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合 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三 )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6 号 再保险合同。
第二章 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第四条 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 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五条 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 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 (一 )保险风险。

11、签订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可在去年丢失一批价值 37 万的货物后,时装公司强行扣押了运输费用作为赔偿,而此时人保财险告知货主 已经得到赔偿,他们不需要再进行保险赔付了。
“ 人保财险压根儿就没有出一分钱,为什么就不用赔付了 ,时装企业得到的赔偿是我的运输款啊。
” 双九物流陈先生非常困惑。
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理赔管理部邱主管表示,因为合同上的被保险人是时装公司,并非双九物流。
保险肯定只会保障被保险人,而时装公司的损失已经得到赔偿了,所以人保财险方面不再赔偿。
对于陈先生质疑保险公司并未掏钱赔付说法,邱主管始终没有回答。
“ 在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在被保险人一栏内填写的就是双九物流,可是在提交审核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这么写,要填写时装 公司。
” 陈先生说,当初听说反正最终都会赔给时装公司,风险还是能得到保障,也就签了合同。
“ 现在看来,人保财险有很大的欺诈嫌疑,保费照常缴纳,可出险了还是得我赔,那这样的保险究竟保障我什么 ,” 陈先生愤怒地说。
对于修改被保险人一说,邱主管认为,应该是前端核保部门为了规避风险所致,似乎都是这样操作的。
“ 这个险种出险后还是要追究物流企业。

12、定社会的同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加。
就 广东法院来讲 ,2007 年至 2009 年受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分别是 2019 宗、 2820 宗、 4223 宗,2008、 2009 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39. 67%、 49. 75%,呈逐年大幅递增趋 势。
尽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总体上占民事案件的比例不高,但因其案件类型和法 律关系日趋复杂 ,在适用法律上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本文将立足于保险 法基本理论 和审判实践,对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 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一、保险费的交纳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 (一)保险费的交纳与保险合同的生效 1 丁海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田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I参见保险法第 13 条。
1江朝国:“保险利益之研究 反思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之地位”,载保险法评论(第一 卷 ), 第5 页。
2李利、须崇苗 :“论我国新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利益的发展与完善”,载保险法律评论 2 10 年第 1 集,第12 页。
1参见保险 法第 I2条第 5款。

13、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 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3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

14、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和关系人。
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四、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承认的经济利益。
,五、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投保人方和保险人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用条款的方式写在保险合同中,当保险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构成:从法律关系要素看,保险合同内容包括四部分:主体部分、权利义务部分、客体部分、其他声明事项部分。
,a.主体部分 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名称及其住所。
b.权利义务部分 包括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等内容。
c.客体部分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 d.其他声明事项部分,从条款拟定看,保险合同内容包括两部分:基本条款与特约条款。
a.基本条款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是保险法规定必须列入的内容,是任何种类的保险合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保险法第19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

15、的个性化营销服务,下列属于核心的个性化服务内容的是: _:定期拜访;保持电话联系;风险发生之后,理赔服务的迅速与及时;不断向客户提供一些新的信息和服务;若员工离职,妥善处理该员工相关的福利产品。
A B C D 2、 关于利用保险机制和员工福利制度解决我国人口问题导致的风险,陈述错误的是 _。
A提高对孕妇及新生儿的福利水平,保障新增人口的数量和质量 B 用保险机制和员工福利制度代替养儿防老,帮助控制人口 C 用当代寿险和员工福利制度实现社会保障支出的跨期均衡消费 D给计划生育家庭以全面的生活保障,消除计生户家庭的后顾之忧,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3、 按范围不同,寿险公司筹资可分为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
寿险公司内部筹资包括 _等。
A银行借款 B留用利润 C增资扩股 D发行次级债 4、 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是人的 _问题。
A知识水平 B法律观念 C道德素质 D职业能力 5、 由于寿险公司向保户提供的保户质押贷款,期限一般较短,因此寿险公司会计期末一般不计算应计利息,而。

16、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一般特征: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否则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一)双务性 (二)射幸性 (三)补偿性 (四)条件性 (五)附和性 (六)个人性,4,5,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定义: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
,6,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2、投保人定义: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二,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17、合同(Aleatory contract)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Adhesion Contract)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Bilateral contract)5、保险合同是对人合同(Personal contract),二、保险合同的分类,一按性质不同分:1、补偿性保险合同2、给付性保险合同二按保险价值是否确定分:1、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已订明保险标的价值的合同。
2、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合同时,当事人并不在合同中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而是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予以确定的保险合同。
定额保险合同: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
,三按保险金额是否等于保险价值分1、足额保险合同2、不足额保险合同3、超额保险合同四按订立合同的主体和标的数量不同分1、单一保险合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与一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2、集合保险合同,是以多数特定的人或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3、总括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就某一类保险标的与保险人确定一个总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
,五按保险标的不同分1、财产保险合同2、人身。

18、益人,2、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3、内容1)保险条款按保险条款的性质分:基本条款与附加条款按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与任意条款,2)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责任免除的四种类型:不承保的风险、不赔偿的损失、不承保的标的、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期间计算的几种方式: 按自然日期计算; 按运行期或工程期计算; 按生长期计算注:保险期间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的基本依据。
,注:在保险实务中,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可能与保险期间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如寿险合同中大多规定有观察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是自观察期结束后。
,保险价值: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价值额。
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费率是指保险人在一。

19、款内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保险人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
宽限期一般是应缴保费日后的31天或60天。
目的 避免合同非故意的失效,第五章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法律后果宽限期内合同仍有效 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但扣除欠缴保费超过宽限期仍未缴当期保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合同中止) 保险法第36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五章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复效条款( Reinstatement Provision )思 考 1. 什么是复效? 2. 复效时是否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复效时为什么要尽告知义务? 3. 复效和重新投保有何区别?,案 例,1998年8月27日张先生为自。

20、种机会合同642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743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744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845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846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85工程保险合同经典案例分析851案情简介852争议焦点1153审理结果1154总结11参考文献122论工程保险合同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建设项目质量、风险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工程保险越来越显示其重要作用。
本文介绍了工程保险和保险合同的概念、类型及特点,对工程保险和它的主要险种以及保险合同作了详细的说明。
同时,列举实例,篇幅较短,简单易懂,观点鲜明。
ABSTRACTWITHTHECONTINUOUSDEVELOPMENTOFCONSTRUCTIONINDUSTRYINOURCOUNTRYJOINED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ANDTHEQUALITYOFCONSTRUCTIONPROJECTSINOURCOUNTRY,THEREQUIREMENTOFINCREASINGTHERISKMANAGEMENTLEVEL,ENGINEERINGINSURANCEISMOREANDMORESHOW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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