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知识 点学习 JTG F90-2015 二O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内容简介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知识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准备、通用作 业、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 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改扩建工程、特殊季 节与特殊环境施工、附录、条文说明等十四 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总 则 1、规范的目的 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 。 2、本规范适用范围 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3、公路工程施工应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 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一部分 总 则 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
2、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公路工程施工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部分 术 语 1、危险源 hazards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 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危险源辨识 hazards identification 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 过程。 3、事故隐患 accident hazards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 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部分 术 语 4、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1)概念:针对可能发生
3、的事故,为迅速、 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订的行动方案; (2)应急预案的组成:由综合应急预案、专 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第二部分 术 语 5、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1)概念: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 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 (2)风险评估的过程:包括风险辨识、风险 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等四个方面。 第二部分 术 语 6、特种设备 special equipment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 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7、特种作业人员 special operator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
4、作者本人、他人的 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 的从业人员。 第二部分 术 语 8、危险性较大工程 Major hazard working procedure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 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 他损失的工程。 9、警戒区 restricted area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要求(6点) (1)底线: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3)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4)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6)
5、人员:足额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2、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1)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 (2)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附录A)应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监控 (1)公路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 (2)按要求对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等工 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见附录C); (3)现场应进行风险监控。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6、)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2)特殊作业人员(见附录D)应按相关规定 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5、安全技术交底 (1)时间:公路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 (2)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 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6、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公路工程施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 (1)法定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有关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 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6、安全生
7、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2)规章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如下:,公路工程为1.5%。建设工程施工企 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 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7、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1)施工企业义务: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 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定期更换; (2)从业人员义务:在施工作业区域内应正 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8、消防设施和器材 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按规 定配备满足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9、应急管理体系
8、 (1)公路工程施工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 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配备应急物资; (3)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10、公路工程施工前安全检查、检验要求 (1)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 防护设施等,施工条件应符合安全要求; (2)用于施工临时设施受力构件的周转材料 ,使用前应进行材质检验。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11、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要求 (1)公路工程施工使用的特种设备(见附录E )应按相应规定取得生产许可; (2)经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12、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要求 (1)机械设备上各种安全防护、保险限位装
9、 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 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操作、使用,严禁超载、超 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3、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要求 应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其他安全防护、逃生 设施。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14、安全警示和防护要求 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 护设施的设施和部位如下: (1)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沿线各交 叉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以及脚手架 等临时设施; (2)危险部位:民爆物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 库房、孔洞口、基坑边沿、码头边沿、隧道洞口 和洞内等危险部位。 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15、其他禁止性、限制性事项
10、(1)工程货运车辆严禁运送人员。 (2)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 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作业。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一、驻地和场站建设 1、驻地和场站选址 (1)应选在地质良好的地段; (2)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崩 塌、落石、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 (3)宜避让取土、弃土场地。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一、驻地和场站建设 2、各临建设施的设置要求 (1)设置间距: 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 、办公区应分开设置; 距离集中爆破区域应不 小于500m。 (2)消防间距: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临时设 施、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
11、0720)的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一、驻地和场站建设 2、各临建设施的设置要求 (3)避开有危害环境:办公区、生活区 宜避开噪声、粉尘、烟雾或对人体有害物质的 区域;无法避开时,应设在噪声、粉尘、烟 雾或对人体有害物质所在区域最大频率风向 的上风侧。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一、驻地和场站建设 3、材料设备及构件的堆放或停放 (1)施工现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预制 构件等堆放及机械、设备停放应整齐、稳固、规 范、标识清楚; (2)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或影响安全。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一、驻地和场站建设 4、材料加工场 (1)宜设围墙或围栏防护实行封闭管理,并 宜设排水设施。 (2)场内应设
12、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关 工种的操作规程。 (3)加工棚宜采用轻钢结构,并应采取防雨 雪、防风等措施。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一、驻地和场站建设 5、预制场、拌和场 (1)合理分区、硬化场地,设置排水设施。 (2)拌和机起重设备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应满 足要求,材料及成品存放区地基应稳定。 (3)料仓墙体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要求,料 仓墙体外围应设警戒区,距离宜不小于墙高2倍 。 (4)拌和及起重设备应设置防倾覆和防雷击 设施。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一、驻地和场站建设 6、施工现场变电站 施工现场变电站建设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7、储油罐的设置 (1)储油罐
13、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5m,并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建(构 )筑物集中区。 (2)储油罐顶部应设置遮阳棚。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一、驻地和场站建设 7、储油罐的设置 (3)应按要求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沙土袋、沙土箱等灭火消防器材及沙土等灭火 消防材料。 (4)应设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及加油车接 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5)应悬挂醒目的禁止烟火等警示标识。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二、施工便道 1、施工便道设计和施工 应根据运输荷载、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进行 设计和施工,不得破坏原有水系、降低原有泄洪 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6.
14、5m。 (2)单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4.5m,并 宜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设在视野良好地段,间 距不宜大于300m;设置错车道路段的施工便道宽 度不宜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宜小于20m。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二、施工便道 1、施工便道设计和施工 (3)路拱坡度应根据路面类型和现场自然条件 确定,并应大于1.5。 (4)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沟和圆管涵等排水设施 。 (5)施工便道在急弯、陡坡、连续转弯等危险 路段应进行硬化,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需要设 置防护设施。 (6)施工便道中易发生落石、滑坡等危险路段 应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设施。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二、施工便道 2、施工便道与既有道路平面交
15、叉 施工便道与既有道路平面交叉处应设置道口 警示标志,有高度限制的应设置限高架。 3、施工便桥设计、施工和验收 (1)施工便桥应根据使用要求和水文条件进 行设计; (2)施工便桥应设置限宽、限速、限载等标志; (3)施工便桥建成后应进行验收。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三、临时码头和栈桥 1、临时码头选址 (1)临时码头宜选择在水域开阔、岸坡稳定 、波浪和流速较小、水深适宜、地质条件较好、陆 路交通便利的岸段; (2)临时码头宜设置在桥梁、隧道、大坝、架 空高压线、水下管线、取水泵房、危险品库、水产 养殖场等区域的下游方向;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三、临时码头和栈桥 1、临时码头选址 (3)临时码头与
16、其他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 合现行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和河 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的有关规定。 2、临时码头设计、施工和验收 (1)应按照使用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 设计、施工和验收; (2)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三、临时码头和栈桥 3、栈桥和栈桥码头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栈桥和栈桥码头应按照使用要求和相应的技 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此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航水域搭设的栈桥及其码头应取得海 事和航道管理部门批准,并应按要求设置航行警示 标志。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三、临时码头和栈桥 3、栈桥和栈桥码头
17、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设计应考虑自重荷载、车辆荷载、波浪 力、风力、流水力、船舶系靠力及漂浮物、腐蚀 等,并应按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最不利荷载组合进 行验算。 (3)应设置行车限速、防船舶碰撞、防人员 触电及落水等安全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三、临时码头和栈桥 3、栈桥和栈桥码头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4)栈桥上车辆和行人行走区域的面板应满铺 ,并应与下部结构连接牢固;悬臂板应采取有效的 加固措施。 (5)栈桥两侧和栈桥码头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 于 1.2m 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杆任何部位应能 承受1000N的外力。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三、临时码头和栈桥 3、栈桥和栈桥码头的
18、设计、施工和验收 (6)栈桥行车道两侧宜设置护轮坎。 (7)长距离栈桥应设置会车、掉头区域,间 距不宜大于500m。 (8)通过栈桥的电缆应绝缘良好,并应固定在 栈桥的一侧。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三、临时码头和栈桥 3、栈桥和栈桥码头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9)发生栈桥面或栈桥码头面被洪水、潮汛 淹没,或栈桥被船舶撞击,或桩柱受海水严重腐 蚀等情况,应重新检修、复核原结构物。 (10)应设置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11)应设专人管理,非施工车辆及人员不得 进入,非施工船舶不得靠泊。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安全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
19、全技术规范(JGJ46)要求。 2、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 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3、临时用电安全“三原则”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 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 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4、电线架设要求 (1)架空线路宜避开施工作业面、作业棚、 生活设施与器材堆放场地。 (2)架空线路无法避开在建工程(含脚手架 )时,其安全距离
20、应符合表 4.4.4-1 的规定。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外电线电线 路电电 压压等级级(kv ) 111035110220330500 安全距离(m ) 4681015 4、电线架设要求 表4.4.4-1 架空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 架)间安全距离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4、电线架设要求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 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安全距离 应符合表 4.4.4-2 的规定。 表 4.4.4-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 空线路交叉时的垂直安全距离 外电线电线 路电压电压 等级级(kv)11 1035 安全距离(m)678 第
21、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5、铺设电缆线要求 (1)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设电缆沟槽边 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0.5m。 (2)地下埋设电缆应设防护管。 (3)架空铺设电缆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 (4)通往水上的岸电应用绝缘物架设,电缆线 应留有余量,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压或拉曳电缆线 。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6、水上或潮湿地带的电缆线 (1)水上或潮湿地带的电缆线必须绝缘良好并 具有防水功能; (2)电缆线接头必须经防水处理。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7、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要求 (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独立设置开关箱。 (2)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及
22、短路、过载、 漏电保护器,严禁设置分路开关。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电源 进线端严禁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7、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要求 (4)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位置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 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 平距离不宜超过3m。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7、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要求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合 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 。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
23、常 温场所;不得装设在存在瓦斯、烟气、潮气及其 他有害介质的场所。 (7)配电箱、开关箱应选择专业厂家定型、合 格产品。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7、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要求 (8)漏电保护器参数要求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 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 应大于30mAs;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7、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要求 (8)漏电保护器参数要求 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 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 采用防溅型产
24、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7、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高度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 垂直距离应为1.41.6m 。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 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四、施工临时用电 8、必须关闭电源的情况 遇有临时停电、停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 时,应关闭电源。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五、生产生活用水 1、生活饮用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质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2、施工
25、现场搭设水塔、水箱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搭设的水塔、水箱等储水设施应稳固 、牢靠,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六、施工机械设备 1、技术管理 应制定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 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进场验收及技术交底 (1)施工机械设备进入现场前应查验机械设备 证件、性能、状况; (2)进场后,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六、施工机械设备 3、特种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安装、拆除应按相关规定具有 相应作业资质。 4、龙门吊、架桥机等轨道行走类设备 (1)均应设置夹轨器和轨道限位器; (2)轨道的基础承载力、宽度、平整度、坡度 、轨距、曲线半径等应满
26、足说明书和设计要求。 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 六、施工机械设备 5、机械设备集中停放场所 机械设备集中停放的场所应设置消防通道, 并应配备消防器材。 6、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施工现场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按相关规 定经专门培训,并应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7、运输车辆安全状态 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状态良好,车身应设置 反光警示标志。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通用作业包括测量作业、支架及模板工程 、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电焊和气焊、起重吊 装、高处作业、水上作业、潜水作业、爆破作业 、小型机具、涂装作业等十二部分内容。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一、测量作业 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 (1)应探明周边环境; (
27、2)遵守护林防火规定; (3)采取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的个体防护 措施。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一、测量作业 2、外电架空线路附近测量 (1)测量人员的身体和测量设备外沿与外电 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2)安全距离无法实现时,应与有关部门协 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 措施。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一、测量作业 3、不中断交通道路上测量 (1)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并应设专人指挥 或警戒; (2)测量人员应穿反光标志服。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一、测量作业 4、陡坡及不良地质地段测量 (1)测量人员应系安全带、穿防滑等,并
28、应加 强监护; (2)桥墩等高处测量,测量人员应正确佩戴 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一、测量作业 5、水上测量 (1)测量船应悬挂号灯或号型,并应设专人 负责瞭望; (2)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 (3)水上测量平台应稳固可靠,并设置防护 栏杆和警示标志,作业时应派交通船守护。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一、测量作业 6、冰上测量 (1)作业前应掌握冰封情况,冰封情况应满 足作业要求; (2)冰封不稳定的河段及春季冰融期间不得 进行冰上测量。 7、夜间测量 (1)照明应满足作业要求; (2)测量人员应穿反光标志服。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钢支架设计 应符合现行钢结构
29、设计规范(GB50017) 的规定;支架钢管应符合现行碳素钢结构( GB/T 70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JGJ 16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钢管脚手 架扣件(GB 15831)的相关规定。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2、定型组合模板 应符合现行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 214)的规定。 3、支架、模板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应按照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T F50)设计并验算,水中支架基础尚应考虑水 流冲刷的影响。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4、支架周转材料 使用前应按照现行建筑施工扣件
30、式钢管脚 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碗 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要求 进行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使用。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5、支架支撑体系 (1)支架基础应根据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 设场地地质等情况进行设计及验算。 (2)支架基础的场地应设排水措施,遇洪水 或大雨浸泡后,应重新检验支架基础、验算支架 受力;冻胀土基础应有防冻胀措施。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5、支架支撑体系 (3)支架基础施工后应检查验收。 (4)支架在安装完成后应检查验收。 (5)支架使用前应预压,预压荷载应为支架 需承受全部荷载的1.051.
31、10倍。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5、支架支撑体系 (6)预压加载、卸载应按预压方案要求实施, 使用沙(土)袋预压时应采取防雨措施。 (7)支架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6、碗扣式、门式或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脚手架构造应分别符合现行建筑施工碗扣 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建 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 )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的规定;扣件应符合现行钢管脚 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7、桩、柱梁式支架 (1)钢管柱的承
32、载力应满足要求。 (2)纵梁之间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横向连接。 (3)搭设完成后应检查验收。 (4)跨通行道路时,应按照现行道路交通标 志和标线(GB 5768)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 (5)跨通航水域时,应设置号灯、号型。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8、防撞设施 跨通行道路、通航水域的支架应根据道路、 水域通行情况设置防撞设施。 9、模板加工制作 (1)制作钢木结合模板,钢、木加工场地应 分开,并应及时清除锯末、刨花和木屑。 (2)模板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固。 (3)模板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0、模板吊环 不得采用冷拉钢筋,且吊环的计算拉应力不
33、 得大于50MPa。 11、模板拉杆 模板应按设计方案设置纵、横、斜向支撑和 水平拉杆,拉杆不得焊接。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2、大型钢模板 (1)应设置工作平台和爬梯; (2)工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和限 载标志。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3、模板安装 (1)吊装模板前,应检查模板和吊点;吊装 应设专人指挥;模板未固定前,不得实施下道工 序。 (2)模板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支撑和固定; 支撑和固定未完成前,不得升降或移动吊钩。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3、模板安装 (3)模板应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且不宜与 脚手架连接。 (4)模板安
34、装完成后节点联系应牢固; (5)基准面以上 2m 安装模板应搭设脚手架 或施工平台。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4、模板、支架拆除 (1)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按施工组织设 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危险性较大模板、支架 的拆除尚应遵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遵循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拆除的顺序和原则。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4、模板、支架拆除 (3)承重模板应横向同时、纵向对称均衡地 卸落。 (4)简支梁、连续梁结构模板宜从跨中向支 座方向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结构模板宜从悬臂 端开始顺序卸落。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
35、工程 14、模板、支架拆除 (5)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 设计要求后拆除。 (6)模板、支架的拆除应设立警戒区,非工 作人员不得进入。 (7)拆除人员应使用稳固的登高工具、防护 用品。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5、模板存放 (1)模板存放场地应坚实平整。 (2)大型模板应存放在专用模板架内或卧倒 平放,不得直靠其他模板或构件;特型模板应存 放在专用模板架内。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二、支架及模板工程 15、模板存放 (3)台风频发区或台风到来前,存放的大型 模板应采取加固措施。 (4)清理模板或刷脱模剂时,模板应支撑牢 固,两片模板间应留有足够的人行通道。 第五部分
36、 通用作业 三、钢筋工程 1、加工机械转动部件防护 钢筋加工机械所有转动部件应有防护罩。 2、钢筋冷弯作业防护 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 一侧不得站人或通行。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三、钢筋工程 3、钢筋冷拉防护 (1)作业区两端应装设防护挡板,冷拉钢筋 卷扬机应置于视线良好位置,并应设置地锚; (2)钢筋或牵引丝两侧 3m 内及冷拉线两端不 得站人或通行。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三、钢筋工程 4、钢筋对焊防护 (1)对焊机应安装在室内或防雨棚内,并应 设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2)多台并列安装对焊机间距不得小于3m; (3)对焊作业闪光区四周应设置挡板。 5、高度超过2m 的作业
37、要求 作业高度超过 2m 的钢筋骨架应设置脚手架 或作业平台,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稳定性。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三、钢筋工程 6、吊运要求 吊运预绑钢筋骨架或成捆钢筋应确定吊点的 数量、位置和捆绑方法,不得单点起吊。 7、限载要求 作业平台等临时设施上存放钢筋不得超重。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四、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搅拌站(机)技术状态 混凝土拌和前应确认搅拌、供料、控制等系 统运行正常。 2、混凝土搅拌站(机)维修保养 维修、保养或检查清理搅拌系统、供料系统, 应封闭下料口、切断电源、锁定安全保护装置、悬 挂“严禁合闸”安全警示标志,并排专人看守。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四、混凝土工程 3、材料
38、储存要求 (1)水泥隔离垫板刚度及稳定性应满足要求; (2)袋装水泥应交错整齐码放,高度不超过 10袋,且不得靠墙; (3)砂石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四、混凝土工程 4、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的顺序、速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 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5、吊斗灌注混凝土 (1)应设专人指挥起吊、运送、卸料; (2)人员、车辆不得在吊斗下停留或通行, 不得攀爬吊斗。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四、混凝土工程 6、泵送混凝土 (1)混凝土输送泵应安装稳固,管道布设平 顺,安装固定牢靠,接头和卡箍应密封、紧密。 (2)泵送前应检查泵送和布料系统;首次泵 送前应进行管道耐压试验;泵送混凝土时
39、,操作 人员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异常应 立即停机检查。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四、混凝土工程 6、泵送混凝土 (3)输送泵出料软管应设专人牵引、移动, 布料臂下不得站人。 (4)混凝土输送管道接头拆卸前,应释放输 送管内剩余压力。 (5)清理管道时应设置警戒区,管道出口端 前方10m内不得站人。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四、混凝土工程 7、混凝土浇筑过程注意事项 应检查模板、支架、钢筋骨架的稳定、变形 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应整修加固 。 8、混凝土振动 (1)检修或作业停止,应切断电源。 (2)不得用电缆线、软管拖拉或吊挂振捣器 。 (3)装置振捣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 第
40、五部分 通用作业 四、混凝土工程 9、混凝土养护 (1)覆盖养护时,预留孔洞周围应设置安全 护栏或盖板,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 挪动。 (2)洒水养护时,应避开配电箱和周围电气 设备。 (3)蒸汽、电热养护时,应设置围栏和安全 警示标志,并应配置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非 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1、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 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2)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2、防护用品要求 (1)面罩及护目镜应符合现行职业眼面部 防护 焊接防护 第一部分:焊
41、接防护具(GB/ 3609.1)的有关规定; (2)防护服应符合焊接防护服(GB 157 01 )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和切割 操作特点选择。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3、储存、搬运、使用氧气瓶、乙炔瓶 除应符合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的 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阀门、焊具、胶管等均不得沾污 油脂,作业人员不得使用油污手套操作。 (2)压力表、安全阀、橡胶软管和回火保护 器等均应定期校验或试验,标识应清楚。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3、储存、搬运、使用氧气瓶、乙炔瓶 (3)使用的气瓶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 架)或固定装置上。 (4)
42、气瓶与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的距离应 大于10m,无法达到的应设置耐火屏障。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3、储存、搬运、使用氧气瓶、乙炔瓶 (5)气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 得小于5m。 (6)电、气焊作业点和气瓶存放点应按规定 配备灭火器材。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4、电焊机一二侧接线要求 (1)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5m; (2)二次侧焊接电缆线应采用防水绝缘橡 胶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大于30m,且进出线 处应设置防护罩。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5、电焊钳及其导线要求 电焊钳的绝缘和隔热性能应满足要求,钳柄 与导线应连接牢固,电缆芯线不得外露
43、。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6、电焊机的放置和移动 (1)电焊机应置于干燥、通风的位置,焊钳 与导线连接牢固; (2)露天使用电焊机应设防雨、防潮装置;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7、电焊机外壳接地 (1)电焊机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2)电焊机接地线不得使用建(构)筑物的 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形成 焊接回路。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8、交流电焊机 (1)不宜使用交流电焊机; (2)使用交流电焊机时,除应在开关箱内装 设一次侧漏电保护器外,尚应安装二次侧空载降 压触电保护器。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9、危险焊割物注意事项 使用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桶槽、管 道、舱室等,动火前必须清洗,并经测爆合格。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10、密闭空间内焊割作业要求 (1)密闭空间内实施焊接及切割,气瓶及焊 接电源应置于密闭空间外。 (2)应设置通风、绝缘、照明装置和应急救 援装备。 (3)应设专人监护,金属容器内照明设备的 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五部分 通用作业 五、电焊和气割 11、高处焊割作业要求 作业区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按要求 配备消防器材,并应设专人巡视。 12、雨天或潮湿区域作业要